签订安全责任书(精选7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1、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上学、放学在校门口值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等,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3、重视做好“双差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驱赶学生。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早上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买东西。
9、为维持正常的进行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不得中途擅自离开。
10、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校长任课教师
签字人:签字人:
尊敬的学生家长: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患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二、家长应了解学生遵守学校常规要求情况,做到家校联合,齐抓共管。
三、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如下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常规: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学,按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左右看,做到无车确保安全时通过。暑假及外出期间不得乘坐无证车辆、超载超速车辆及小货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营运车辆,杜绝多人乘坐电动三轮车和摩托三轮车。
3.教育学生不要在无家长监护下到河边洗手或洗澡。
4.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翻院墙,不在有电的地方经过和逗留,不爬篮球架、墙壁、登楼梯扶手等。
5.教育学生不私自带小刀、铁钉、打火机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不玩易燃易爆物品,如烟花、爆竹等。
6.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追逐、打闹,不打架斗殴。如发现打架斗殴一律开除。
7.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注意个人卫生,防止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8.教育学生不进电子游戏厅和网吧玩游戏,不看淫秽书籍、图片、影视等。
四、请家长遵守交通法则,遵守学校规定,维护好路队秩序,在接送范围内接送学生。
五、上述要求希望家长教育学生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教育不得力,学生不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与学校及班主任无关。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家长各存一份。本责任书如有欠妥之处,以国家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班 级: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 家长电话:
校 长(签字): 校长电话: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校外由家长负责,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学校不将该生列入各种救助、补助对象。 四、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五、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要学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震,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八、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九、教育子女不进入歌厅、舞厅、游戏机室。
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十一、陪同子女外出时,子女着装醒目,并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自行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二、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十三、禁止子女玩火、玩水。玩电。
十四、严禁子女酗酒闹事、猜拳、打架斗殴。
十五、禁止子女爬高上梯、跳教室宿舍窗台、外出游走。
十六、建立学生外出请假报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时,都要向家长或老师讲明才能外出,以免老师、家长担心。
十七、子女患有特殊疾病或具有特异体质,家长必须告知其班主任。
十八、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十九、严禁孩子擅自离校出走。
二十、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新民中心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注意住校安全。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 班级:
班主任(签字):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8∶00入园,下午 4∶30接孩子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请家长耐心配合。
2、家长每天早上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孩子离开老师,由家长带走后停留在幼儿园玩耍,家长有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为减少因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争端和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为您的孩子投保。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2、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3、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4、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
各位家长,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来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高度重视幼儿安全,自觉遵守以上条约。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家长联系电话: 幼儿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刘孜
永康镇中心幼儿园 20xx年2月23日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各幼儿园必须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订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幼儿园园长或主办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办园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儿园要与班级和其他参与幼儿教育和管理的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加强园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
1、幼儿园园舍和活动场所必须要设置围墙或栅栏,实行封闭式管理。
2、要组织人员对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和淘汰过时和有安全隐患的玩具。
3、购置和自制玩具,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和卫生标准,要经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幼儿的饮用水必须清洁安全。园内电线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电线脱皮,防止漏电、触电。
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
1、要制订和落实食品采购制度。幼儿的食用点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点采购,要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严禁采购劣质和过期的食物。
2、要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做到“三防”,即防尘、防蝇、防鼠。炊具和幼儿用的餐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防止病从口入。用膳的幼儿园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3、幼儿园食品贮藏间必须安全可靠,要专人专管,做到人走上锁,严防无关人员出入,防止人为投毒。
4、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食堂人员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身体检查,并持有健康证件。
四、要加强接送车辆的安全的管理。
1、有接送幼儿任务的幼儿园,要确保交通工具的安全,车况一定符合客运运营标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交通工具接送幼儿。
2、接送幼儿的车辆要经过交警部门的安全检测,司机和车辆办了保险,证照齐全才可以用于接送幼儿。
3、严禁超员接送幼儿,车厢内必须有教师随车监护。
4、使用非自家车辆接送的幼儿园,要与接送车辆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
5、严禁接送幼儿车辆进入中小学校园,在校门外清点幼儿人数后上、下车。
五、其它安全管理。
1、在没有家长来园接幼儿的情况下,要派专人看管,必要时要送幼儿回家,不得让幼儿自行独自回家。
2、组织户外游戏和外出参观、踏青或其他活动,一定要严密组织,指派专人负责,确保幼儿的安全。
3、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订并执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幼儿园发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向所在中心小学和有关部门报告。
幼儿园应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幼儿园出现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要追究办园者或园长的相应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伤亡以及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樟塘小学校长(签字):
幼 儿 园 园 长(签字):
20xx-2-26
为切实搞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近日,王石小学和各班主任老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在责任书中要求班主任利用每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好各种应急演练活动。班主任及时检查本班内对学生安全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报告学校,由学校统一处理。加强对学生在楼道、楼梯、过道、教室前后等出入通道的管理;加强校内体育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饮食卫生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园内无饮食、卫生而造成伤亡现象发生;抓好学生外出时的安全,组织学生搞好学生上、放学的途中安全;搞好学生假期中的人身安全。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 话:
乙方(幼儿 的监护人): 与被监护人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乙方是幼儿 (以下简称“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乙方自愿申请将幼儿自 年 月 日起送入甲方就读,甲方接受其入读申请。
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确保幼儿在上学、放学的接送过程中平安顺利,促进家、园和谐,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省、市、县安全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特签订本学年安全接送幼儿责任书。
第一条 基本接送制度
1. 指定接送人制度
严格接送卡制度,幼儿需由经乙方确认的指定接送人凭贴有其照片的《幼儿接送卡》接送,否则原则上不予以接送。送孩子入园时,家长必须面对面将孩子交给本班教师,并与教师交代好,方可持接送卡离园;接孩子离园时,必须出示接送卡,否则孩子不能接走。
2. 代接制度
当出现指定接送人不能接送幼儿的情况时,必须由乙方提前电话通知班上老师,指定其他人进行临时性接送。甲方可要求乙方所指定的临时接送人在出具乙方书面签署的《长青藤国际幼稚园接送授权委托书》及临时接送人本人身份证后,方可接送幼儿。
3. 车辆停放制度
接送幼儿时,请将车辆等一律排放在幼儿园门外的规定区域内。
4. 按时接送制度
来园时间: 离园时间: 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准时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家长不得在活动室内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因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或病、事假等,不能按时到园,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灵活处理,幼儿返园时,应把假条补到班主任处。
孩子有事、有病不能到园,家长必须向本班教师请假。接孩子后必须尽快离园,不得在园内逗留、玩耍,以防意外。
5.禁带品制度
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6.环境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园内卫生的整洁,严禁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同时,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得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以防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食物中毒。
二. 园车接送制度
甲方每天安排园车接送幼儿,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乘车申请和乘车费用后,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幼儿乘车。
接送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甲方责任
(1)严格贯彻指定接送人制度,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以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主动与乙方联系。
(2)确保园车为幼儿专用车,除接送老师和司机以外的成人不能乘坐。
(3)确保接送幼儿的园车是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并定期检查维护车辆,以杜绝安全隐患。
(4)密切与交通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指定人接送制度,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2)如无特殊情况,保证按时接送幼儿。如果需要乘坐园车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陪同幼儿候车,并将幼儿交至接送老师手中。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改接送路线或接送时间(注:在我园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间内),必须先按下述时间要求与接车老师联系,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妥善安排:
早上送有变动:提前一天下午5:00之前通知接车老师;
下午接有变动:在4:00之前通知接送车老师。
(4)教育幼儿文明乘车、爱护车辆,如有意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赔偿。
(5)确保与甲方之间的联系畅通,乙方电话号码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接送车老师和幼儿本班老师。
(6)乙方或其指定的接送人在接上幼儿后包括离园前,应自行负责幼儿的安全,如在此期间内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长青藤幼儿园 乙方: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儿班级: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字:
家庭住址: 家长联系电话:
本班教师: 班主任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