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一、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引用本《员工手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条件,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
三、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
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式为:
F=(A-B)/A*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费、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定、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二、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三、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三条 职前培训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二、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职前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二、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四、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专业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三、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员工享有的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三、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四、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七、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八、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六、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七、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八、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7:00时至8:30时;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17:00时至 21:00时。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22.5×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20xx年的(不含20xx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20xx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xx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xx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一、致公司全体员工
每次增添新人,我们都非常高兴。首先要祝贺我们的新员工,经过严格筛选,你们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员。公司董事会向你们表示热忱的欢迎,感谢你们选择了公司,感谢你们将自己的青春年华和为事业奉献的热望托付给了公司。
同时,感谢已经在公司工作的广大员工。你们中的许多人,为了公司的发展,兢兢业业,牺牲了很多个人的东西。正是由于众多公司人员的团结进取、忘我付出、艰苦拼搏,我们公司才有创业以来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直至发展到今天这样的规模。正因为如此,公司每次在制定重大的发展战略时,每一位领导都非常审慎、凝重。因为我们都很清楚,员工选择我们公司,就是对公司的信任,就是把对生活、对事业和对人生理想的追求托付给了公司。公司只有不断发展,才能为我们广大员工提供一个施展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才能让我们的员工找到自己理想的位置,获得应有的报酬、荣誉和尊严。
如果我们把企业比作一艘船,那么这艘船上承载的,就是员工的利益和追求;这艘船最根本的驱动力,就是我们的全体员工。从公司层面来讲,我们一直强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调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机会,创造舞台,并且已经开始着手建立一套科学公平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选择机制,达到人性化管理和理性化管理的完美结合。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没有全体员工的努力,企业就不可能持续发展;企业若不能持续发展,就不可能为员工提供发展的机会。我们将努力让企业进一步发展,让每一位员工都感到作为一个XX公司人的骄傲和自豪。同时,我们也要求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一个XX公司人,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你的每一件工作都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盛衰存亡。每一个XX公司人都应该积极维护我们公司那种充满活力、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企业形象。
公司正在系统地进行经营变革,管理创新,重新整合我们的企业文化,每一位XX公司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只有参与才能更好理解,只有理解才能达致共识。公司的制度规范需要每个XX公司人自觉遵照执行。我们不能有任何违背公司利益(同样也是员工利益)的言行,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我们大家都希望、也一定会看到,在全体员工的努力推动下,公司将一步步接近我们的目标,而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会在公司这个朝气蓬勃、不断进取的现代化企业中,迅速成长!
过去的辉煌属于大家,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去创造!
二、公司简介
XX公司的性质和行业属性。
公司产学研概况。
XX公司技术、销售概况。
XX公司扩大投资概况。
三、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企业理念:
管理理念:
经营理念:
质量理念:
发展理念:
企业吉祥物:
四、组织架构
略
五、员工行为准则
(一)基本准则
1、公司倡导“”的企业理念。
2、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行为,都须以“”为准则。
3、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之前,都应该先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我们企业的目标、宗旨和精神。
4、每位公司员工都应该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而进取和自律。
(二)职责权限
1、员工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2、员工未获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任何获取薪金的工作。
3、每位员工的工作必须对上级和下级负责,无下级的员工对手中的产品或服务负责。
4、员工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三)业务交往
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酬金或回扣,否则将构成受贿。
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不正当利益。
3、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4、员工的直系亲属从事可能会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申报,并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5、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和佣金,应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以冲抵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6、员工在公司以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尤其是涉及以下四点的,应谢绝参加:
(1)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4)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8、所有员工都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9、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他未予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
10、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11、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如交通工具、电子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
12、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权力对违反以上准则的行为向公司各级主管以至董事长投诉。
13、接受投诉的部门和员工,应当为投诉人严格保密,并及时做出处理和答复。
六、员工行为规范
共同行为
1、每位公司员工都有义务、有责任遵守此行为规范。
上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和生产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的上班时间执行。
2、上班时,仪表以及衣着服饰应保持庄重、整洁、大方、得体。
3、根据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统一制作工卡。员工在上班时间应佩戴工卡。
4、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离开公司外出,应向主管说明。
5、请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工作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吸烟,不高声喧哗。
6、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要简明扼要。
礼貌待人
1、礼貌待人是对企业职工的基本要求。
2、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诚实,热情友好,说话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3、在任何地方,碰到领导、同事、熟人都要主动打招呼,要诚恳;走路靠右边,遇见来客,要主动让路;遇见来客询问,要真诚接待,热情引导。
4、找领导、同事汇报、联系工作,应事前预约,轻声敲门,热情打招呼。
5、交谈中要尊重、耐心,眼睛看着对方,插话要在谈话间断时进行。讲话要诚恳,表述清晰,表达明确,语言精炼,使对方明明白白。不吞吞吐吐、词不达意。
6、工作或生活当中与人意见存在分歧时,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尊重对方,摆事实讲道理。不武断,不争吵,不恶语伤人。
考勤与请假
7、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不能正常上班,需办理请假手续。
8、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单应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如因急事、急病或暂时无法通知单位的,应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建议与沟通
10、公司重视信息沟通,强调资源共享,提倡用沟通来促进管理,融洽关系,增进理解。
11、公司鼓励员工相互间积极公开的沟通交流,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私下传言和背后议论。
12、如果员工认为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可依次向所在部门直接上司直至公司领导投诉。公司设立董事长信箱,以接受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投诉。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原则上不受理匿名信件。
13、作为公司的一员,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主动向公司提出有关业务、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4、请经常留意公告栏上的信息。未经批准,禁止擅自张贴或更改公告栏上的通告。
奖励和处分
15、公司积极提倡热爱公司的行为,并将对以下行为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4)为公司改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5)建议得到公司重视并有直接或间接效益的。
16、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年度特别奖包括:
(1)董事长特别奖;
(2)管理成就奖;
(3)科技创新奖;
(4)敬业精神奖;
(5)合理化建议奖。
17、有下列过失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等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处分或经济处罚。
A、严重过失:
(1)盗窃公司财物,滥用或蓄意破坏公司财产;
(2)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4)涂改帐单,伪造帐目欺骗公司;
(5)利用工作职权,收受他人金钱或实物,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
(6)严重违法乱纪受刑事处分;
(7)蓄意煽动员工闹事或怠工;
(8)盗窃同事财物;
(9)在公司内从事破坏活动、窥探公司业务秘密或泄漏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机密消息。
B、重大过失:
(1)未经公司许可,在外从事兼职工作;
(2)工作轻率或疏忽,导致严重损害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积极性;
(3)故意填报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从事私人工作;
(5)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或拒绝接受工作调派;
(6)涂改请假单,呈交伪造的医院证明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欺骗公司。
C、一般过失:
(1)无故迟到、缺勤、旷工、早退;
(2)在工作时间内或当班时醉酒或行为不检,例如嬉戏,互相追逐或喧哗吵闹;
(3)在非吸烟区内吸烟,随地吐痰;
(4)对上司或同事作出不礼貌之举动;
(5)不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的变动。
18、对三种过失,除追究经济损失外,将按照情节轻重做如下处理:
严重过失: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重大过失:初犯——通报批评、书面检讨
再犯——开除或辞退
一般过失:初犯——口头警告
再犯——通报批评、书面检讨
三犯——开除或辞退
19、部门负责人在处理员工过失时,要本着实事求是、治病救人的原则,与当事员工一起分析过失的原因,并提出今后改正的方法。
20、部门负责人在处分犯有过失的员工时,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份精简、准确的事实报告,由其上一级部门主管签署处理意见。该报告的正本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本由当事者本人保存。
21、对违纪现象的检查和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实施;如有异议,由审计督查委员会复议确定。
22、每一位员工,除必须遵守此行为规范外,还必须遵守企业制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七、部门主管以上员工行为规范
基本准则
1、部门主管以上员工对企业生产经营负有更大的责任,每一项职务行为和经营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上级、下级及企业整体,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
2、各级主管应模范执行员工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公平、进取。言行与职务相一致,为员工树立良好的榜样。
3、各级主管不仅在任职期间,而且在与公司约定的辞职后一定时间、范围内,都不得利用任职期间所取得的公司资源和客户资料,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对原任职企业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
经营管理
4、各级主管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就本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对公司全面负责。
5、各级主管必须贯彻公司及其直接上级制定的经营方针,准确反映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提供数据报表,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
6、各级主管理解和执行上级职能部门的指示时,如认为该指示有明显不当,有责任及时指出,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如建议未获采纳而执行上级指示最终造成损失时,责任由其作出指示的上级承担。
财务及考核管理
7、各级主管必须亲自指导和监督涉及自身工作范围中的财务及考核事宜,并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本企业财务经营成果和考核状况全面负责。
8、各级主管必须遵守财经法规,遵从考核制度,完善本企业财务管理,提升考核体系。
9、各级主管应将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置于公司财务部及直接上级的监督之下。禁止回避监督,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禁止向公司外机构或个人出借资金、提供担保、抵押或者其他财务承诺。
10、各级主管不得私自利用公款进行股票投资或其它未经董事长批准的金融活动。
人事管理
11、企业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人事政策,决定对职员的录用、晋升和奖惩。
12、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指导培训、考核监督以及准确评价的责任。
13、各级主管应秉公处理各项人事调整,不得基于任何私人目的来处理下属员工的录用、晋升、奖惩等事项。
监督监察
14、各级主管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接受公司的监督。
15、各级主管应主动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直接上级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监督检查。
16、各级主管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迅速向其直接上级和公司企管办乃至董事长报告。
(1)员工人身遭受严重伤害,或者被司法机关拘传、拘留、逮捕、收审或者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的;
(2)企业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企业被政府部门批评、处罚以及采取其他不利措施的;
(4)企业被传媒曝光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公关危机的;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劳动纠纷的;
(6)其他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事件。
17、各级主管的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受全体公司员工的监督。全体员工也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各级主管当面提出或向上级部门反映责任人违反制度规范的错误行为。
八、培训考核发展
培训与发展
1、公司以向全体员工提供理想之终身职业为己任。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除以勤奋的工作获得薪酬及其它福利以外,还可以享有相应的培训及晋升的机会。
2、公司将适时地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通过一系列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培训,来协助员工规划未来的发展。
3、新员工入职培训
为尽快熟悉环境、开展业务,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必须履行入职手续。通过入职手续了解公司概况、经营理念、管理模式、XX公司人应有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以及其他内容。
4、在职培训
在工作过程中,为使员工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公司将开展一系列的培训课程。
5、晋级培训
员工在晋升为上一级职务之前,需要参加晋级培训,学习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以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6、专项短期培训
为使中高层管理人员开拓思维,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企业内外交流,公司将在适当的时机,选送中高级管理人员到有关专门机构、企业选择专业课程进行短期培训。
7、业务培训
(1)公司除安排各级主管参加各类培训外,还将不定期地为各业务岗位的员工安排相关专业的业务培训。
(2)公司会在不同范围内组织交流,具体形式包括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以便将成果提炼推广,实现资源共享。
8、专题讲座
公司将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业务的发展需求,邀请公司内外的专业人士就业务、管理的最新动态以及研究成果举行专题讲座,以不断吸收新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及业务水平。
双向交流
9、为增强工作实感,公司的管理人员有可能被指定到一线生产岗位去学习锻炼1—2个月。
10、生产岗位负责人员,也有可能被指定到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工作1一2个月,以便总结提炼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以利于在公司范围内形成广泛交流,同时进一步系统了解公司的整体运作。
进修
11、公司除举办各种培训班来提高员工素质外,在有利于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员工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单位进修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形式包括脱产进修和业余进修等。
12、参加各类形式的学习后,将结业(毕业)证、成绩单及学籍档案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调配、选拔及任免的参考依据。
13、脱产进修的申请条件:在公司服务满两年以上。
14、脱产进修的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内容和工作需求签署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学习内容,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批;
(3)获得批准后与公司签署进修协议。
15、脱产进修获批准后的有关待遇:
(1)保留职务,逾期不归,视为自动离职;
(2)进修期间的薪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进修协议》执行;
(3)脱产进修半年以上,进修期间原则上不予晋升职务和调整薪金;
(4)在进修结束后,凭结业(毕业)证,学习内容和学习成绩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学员可根据学习成绩领取一定的进修资助。
16、业余进修(包括攻读学位、上岗培训、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申报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内容和工作需求签署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学习或培训内容,报董事长审批。获得批准后,与公司签署进修协议。
17、业余进修获批准后的有关待遇:在进修结束后凭结业(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学习成绩后,经董事长批准,可报销一定的进修费用。
考核评价
18、为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提高,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将根据公司的目标和任务,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进行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将被鉴定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级。
19、考核结果将与薪酬和职务升迁机会等相结合,并与年终奖金挂钩。凡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者将失去加薪、晋升和评奖机会,并将被要求参加岗位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经培训或进行岗位调整后仍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者将有可能被公司辞退或要求下岗。
内部调动
20、工作调动将有利于发挥员工的潜质,如有需要,公司将可能根据员工能力和工作表现,调至公司内合适的部门及岗位工作。
21、公司内部调动是一种组织行为,必须经过正式批准正当手续。任何私人之间进行协议调动都是不允许的,违者将作自动离职处理。晋升机制
22、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协同、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23、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上或三年考核结果在“称职”以上,将有机会获得晋升,薪酬亦会相应增加。
九、入公司指引
报到程序
1、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录用部门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工作用品和资料等;
(2)与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2、加入公司时,员工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和免冠近照,特殊工种同时出具相关上岗证,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3、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4、公司保留审查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公司保留开除的权力。
员工体检
5、凡被聘的员工,须经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员工体检,遵循职业病防治规范。对因病无法胜任岗位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停职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
试用与转正
6、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依据。试用开始时,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主管有责任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新进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章和规范。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领取工作用品、使用工作设备、用餐等等,尽可咨询本部门负责人。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试用期结束时间将会被顺延;原则上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超假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8、在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9、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是否录用的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全员劳动合同制
10、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薪 金
11、员工薪金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补贴等。
12、公司将根据员工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确定工作岗位,并按工作岗位确定薪金级别。
13、具体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办法》精神执行。
福 利
14、公司将按照员工实际情况,安排住宿。
15、休息日
休息日按各部门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16、其它假期(婚假、丧假、病假、事假)
(1)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向直属部门负责人请婚假,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可享有三天有薪婚假,按X元/天计算。
(2)员工领取结婚证后,须于半年内申请有薪婚假,否则会丧失享有该假期的权力。
(3)丧假需本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三天有薪丧假,按X元/天计算。
(4)其它假期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核准后,人力资源部保留核查的权力。
17、宿舍与饭堂管理
员工享有公司提供的宿舍和用膳,但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规定》。
18、伤残
(1)凡因工受伤,公司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员工因工受伤应立即送往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同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报企管办。
(3)员工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可改调其它部门工作的,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19、公司员工有机会参加公司为全体员工举办各类活动。
辞职与辞退
20、公司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辞职与辞退手续。
21、辞职获批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当事人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辞)职申请表》,办理离职手续。
(1)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工作用品及其它公物;
(2)退还所借公司公款;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向企管办办理退房手续;
(4)如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则须按合同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如培训费用等。
22、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将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时起计。
23、员工离职前,公司人力资源部可安排面谈。
24、各级主管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本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订。
XX公司
XX年X月
特别提示
员工对本手册有保存的义务,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员工对手册内容的理解。
如保存并认真遵从本手册各项规定,员工将获得一定的褒奖。
XX公司
XX年X月
XX公司:
本人自愿加入XX公司。
本人在收到本手册后,将在一周内完成对本手册的阅读理解,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疑问,将及时咨询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
签收人签字:
主管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