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是新年的第一天,人们往往寄予了美好的寓意。今年的元旦是我过的最有意思的元旦,因为我们为了迎接元旦、庆祝新年准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班队活动。
那一天,老师允许我们带一包小零食,并且告诉我们元旦庆祝活动是在下午的美术课开始。其实,我从一早上就有些“魂不守舍”,期盼着时间快快地流逝。
美术课终于到了,我早已迫不及待了。汪老师走进教室,说:“庆祝活动要开始了,第一组桌子靠墙,椅子搬出,第二组插在第一组中间。三,四组照办!”话音刚落,同学们马上行动了起来。没过多久,椅子围成了半圆形,一个小小的舞台就落成啦!在同学们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元旦表演开始了。小主持人们落落大方,上台鞠躬,并且汇报了节目顺序,“小演员”们便开始上台表演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英语舞台剧。音乐响起,表演的同学开始原地踏步走。小铮向前走,开始做动作。她表演的应该是一条小鱼,只见她双手合在一起,演得活灵活现,全场都笑翻了天,大家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汪老师让大家安静,好好欣赏表演,告诉我们“倾听也是一种美德。”。大家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第二个是小萌,他号称“梅花鹿”,可表演起来不够活泼快乐,大概他有些紧张,整个人就如乌龟般一点都不自然。后面的小演员们赶紧调整状态,跟着节奏又跳又舞。
接下来就是我、周涛、何雨晨的《谐音法》节目,这个节目让大家记住了背圆周率的好办法,同学们都对我们刮目相看!我们又进行了一个叫水果接龙的游戏——报水果名称并叠加着报数,这个游戏可难不倒我们,大家各出奇招,连汪老师都伸出大拇指点赞了!
“叮叮咚咚——”下课铃声响了,我们似乎还沉浸在活动中。今天的元旦庆祝活动,我不仅收获了新年的喜悦和祝福,更感受了倾听的魅力,希望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都有新的收获!
今年我在学校里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元旦。这也是小学的最后一个元旦了。
中午,我和妈妈在厨房里做好了水果拼盘。我又准备了一些好吃的零食。
到了学校,隔着玻璃我就看见了,教室里装饰的张灯结彩,经过走廊的时候我看见每个教室都装饰得各不相同。但是都喜气洋洋的。
走进教室,同学们都兴高采烈的聊着天,我把水果和零食放好之后。马上便融入了我们这个愉快的大集体当中。我们聊得正欢的时候老师进来了,宣布元旦联欢会正式开始!
同学们精心准备的节目也已经陆续开始表演。有唱歌的,朗诵的,还有表演小品的。最令我入迷的是古筝弹奏,两个漂亮的女同学,古筝弹得,非常优美。我听的如痴如醉好像已经忘了我在教室里,而是在一个世外桃源。我随着琴声翩翩起舞!
接下来是同学们都非常喜欢的一个环节——吃。同学们纷纷把准备的美食拿了出来。哇!简直就是一个美食盛宴,我吃的津津有味,突然我后面的唐浩程拍了我一下,把一个小鱼干递给我让我给任其妙同学。任其妙高兴的接过小鱼干放到了嘴里进接着传来了一声“辣死了”!接着我听到后面传来了笑声,调皮的同学呀!
最后细心的老师为我们每个同学都准备了一份礼物。一个精美的笔记本和一颗甜甜的棒棒糖。热心的朱宏嘉同学,还为我们每个同学准备一个玫瑰花小馒头。同学们都特别的开心,可是放学了,我们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这次元旦联欢会,都是同学们自己精心编排的,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成功的举办元旦联欢会,是因为老师们平日的辛勤教导,家长们的支持,所以我们有了今天的成果!我们已经长大了,要感恩老师和父母!
明年我们都要升入初中了,但是我想等明年元旦的时候还回到我们的教室和我们的老师一起过,一个愉快的元旦!
在历法上,人们习惯称地球绕太阳转1周为1年。但是由于地球绕太阳运转没有固定的起点和终点,所以一年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人为规定的,这就造成了各种历法的不一致。相传“元旦”一词来自我国最早的皇帝之一——颛顼,他规定以农历正月为“元”,初一为“旦”。后来有的朝代对元旦的日期有所变更,但原则上还是以每年的第一天为元旦,如夏代以正月初一为元旦,但商代以12月初一为元旦,而周代又以11月初一为元旦,秦代以10月初一为元旦。直到西汉武帝时,大历史学家司马迁等人重新制定历法,并规定每年正月初一为元旦,从此历代不改。
辛亥革命成功后,决定采用国际通行的公历,于是将农历元旦改为“春节”,而把公历的1月1日称为元旦。新中国成立之时,开始正式使用“公元纪年法”,把每年公历的1月1日定为元旦。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把每年1月1日作为元旦,因为他们多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公历。但也有一些国家和民族由于本地的历法传统及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季节气候的不同,因而他们的元旦日期也不一样,这也使得这个世界多姿多彩,更显民族的特色了。
元旦是全世界人民传统的新年。元旦,就是一年的头一天。元旦是合成词,拆开来讲,元是第一或开始的意思,旦字的原意是一轮红日从地面升起。
在中国,元旦这一名称,都说起自传说中三皇五帝之一的颛顼,他以农历正月为元,初一为旦。据《史记》载:夏代以正月初一为元旦;周代以十一月初一为元旦;秦以十月初一为元旦。辛亥革命后,我国把正月初一称作春节,公历1月1日叫新年,不称元旦。直到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使用公元纪年法,才又将公历1月1日正式定为元旦,农历正月初一定为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