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客户): 联系电话:
乙方:北京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以下为您与本公司签约前的运作流程。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接待您的设计师咨询。
1、 首先在您与设计师交流前,最好能够提供您所要装修房屋的平面图。以便您能与设计师更好的交流。设计师会在与您就贵宅设计方案的商讨中,提出专业上的意见以及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大概估算出贵宅的装修所需费用。 2、 如您对本公司的专业能力及为您提供的各项优质服务皆满意可邀请设计师前往贵宅为您现场测量房屋并为您出据较为详细的设计方案及预算。测量费收取办法:300元/100㎡以下(建筑面积);500元/100㎡~200㎡以下(建筑面积);800元/200㎡~300㎡(建筑面积);1500元/300㎡以上(建筑面积)。(注:①此费用为测量费用,如您要求将图纸或预算带走,根据行业内及本公司的规定,须交纳相应的设计费。②设计费收取办法,请向设计师咨询。③如与本公司签定装修合同,上述测量费及设计费将计入您的首期工程款内,如最终未能达成合作意向,此费用不予退还)。
3、 如您对设计方案及预算无异议,可与设计师签定家庭装修合同,但为了能为您更好的服务及避免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设计问题,签约前务请预约。因您的图纸及预算须经本公司的审核部详细审核后方能签约。
4、 签定合同后的5日后(因签约后,须经公司内部整核)在工程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参加人员有本工程设计师和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本工程的施工队长三方,为了能够让业主本身更加清楚工程情况,亦请您到时参加。
5、 到此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工程在施过程中,如遇工程技术问题,将由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您妥善解决。如遇设计变更问题,由本工程的设计师会为您服务。
6、 如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不满意之处(包括要求调换设计师),烦请您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会尽量的加以完善,并妥善解决。投诉电话:(客户服务部)。
7、 如您对上述流程理解并认可,请在交纳测量订金时与本公司签定此意向书。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业内最优质的装修服务。
备注: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任何口头协议及承诺均视为无效,所有条款以本意向书为准。
甲方认可: 乙方认可: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
4、双方约定意向工程总额是:¥ 元,大写: 其中包括工程款¥ 元,税金¥ 元,管理费¥ 元。 备注:
本意向书建筑面积只为预估标准,现场实际量完尺寸得出实际的室内面积,按现场测量的室内面积*1.25得出建筑面积为最终签订合同的标准。
5、双方约定优惠条款:
6、双方同意按照本意向书约定建筑面积来确定对应的工程总额,甲方保证此工程总额在不减少的基础上优惠条件生效,如甲方工程总额减少,则约定优惠条款应该重新商议;
7、双方约定工程施工工期共 工作日(以现场交底和报建核准后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8、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应派设计师到甲方准备施工工地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完成设计方案和初步预算;
9、本意向书定金不退,如转化为合同,可抵扣为工程款。
10、甲方根据以上内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意向金 元。
1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12、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代表人: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施工地点: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 套,施工面积约 平方米。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叁仟元(¥:3000.00元)装修意向金,可享受如下优惠:
1、意向金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转为工程款。
2、交付意向金的客户可享受乙方当时优惠活动的所有优惠。
3、甲方交付的意向金,乙方在5天内无条件退款。
4、如5天后未签订正式合同,意向金转为设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
5、交付意向金后5天内未签订正式合同时,经甲方同意,乙方 为甲方进行施工设计,如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意向金转为设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
三、本意向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最终解释权归宜家装饰所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住址: 地址:常宁市群英西路中国电信对面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4-7269998
签订日期: 订日期:
四:
甲方(发包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承包方):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工程负责人: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 装饰工程概况
一、装饰工程地点:
二、装饰工程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修工程设计(甲方指定的室内设计单位);室内装修工程;室内上下水工程;室内强弱电工程;
1. 装修面积:
2. 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及质量要求以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报价单为准。
第二条 项目价款
一、本装饰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甲方投资暂时为人民币 肆佰万 元整(¥4,000,000元 正 )。其中:甲方指定设计单位和设计师,额定设计费为: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正 ),该报价费用所含项目内容与不含项目内容具体见附件清单。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意向总价款可做相应调整:
1. 意向总价款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发生变化的;
2. 因装饰设计变更而引起工程价款变化的;
3. 发包方增加新的装饰施工内容的;
4. 其它;
第三条 价款支付
1. 乙方组织邀请设计师前往现场测量并出较为详尽设计方案,甲方需要交意向 定金 元。装修设计合同达成后,该意向定金计转为第一期工程款。
2. 甲方对设计方案无异议,甲方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要求将设计方案和图纸带走,不与乙方签订装修合同,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支付相应的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严格按装修合同条款支付进度款项。
第四条 争议处理
甲方或乙方在本意向书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