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锦州大圆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 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中国台湾产品 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的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 授权甲方作为中国台湾地区的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中国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__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__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运用现代的高科技医疗设备和服务管理理念,形成医院技术优势,扩大医院的品牌竞争影响力,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展糖尿病专科医院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双方
甲方: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合作项目
1、合作项目:医疗糖尿病及所致的其它疾病。
2、合作概述:甲乙双方合作事宜是指在甲方提供合法的经营场所、医疗服务相关条件下增挂大连市山和糖尿病专科医院的牌子,乙方提供先进的医疗技术协作和市场开发及公关宣传等,组建医院的糖尿病科进行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三、合作方式和计划
1、乙方向甲方推荐一名付院长负责糖尿病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协调甲乙双方的工作关系。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科室房间____间,面积____平米。房租_______元,由乙方年终向甲方支付。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付管理费。费用按糖尿病科年利润10%交付。
4、糖尿病科实行科室收费、药房、财务独立核算,盈亏由科室负责。
5、糖尿病科的新农合、医保科室收入每个月月底核对结账一次,核对后三天内甲方应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应得的款项。
6、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内完成糖尿病科病人的门诊、住院全流程(包括诊断、观察、治疗、检验、等诊疗业务),以方便患者就医;相关门诊、住院费用列入科室收入。
7、糖尿病科开具的检验、影像等业务需在甲方的相应科室诊断的,甲方应积极给予协助,费用成本由糖尿病科支付,相应收入纯利按50%分成。
8、糖尿病患者在住院时,如乙方病床紧張,甲方应积极在相近的病房内给予按排,患者仍由糖尿病科负责医治。床位费由糖尿病科支付。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医院管理规定,对合作科室的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消毒制度、院内感染等,以及乙方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予以监督和管理。
2、提供独立病区用于糖尿病科开展业务,并对安全保卫进行监管。
3、糖尿病病区由乙方负责装修,费用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水电、通信、网络等基本设施支持,费用先由甲方垫付,每季结算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等业务: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设置宣传栏、标牌等资料。
5、甲方食堂应为糖尿病科职工及患者提供保质保量饮食服务,费用自理。
6、如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纠纷或事故的处理,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则由科室全部承担。
7、根据国家药品管理制度,负责对糖尿科所使用的药品和耗材进行质量督察。
8、甲方协助协调乙方与医院各科室的关系,应享受的定点医院不变(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等)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及当地行政、物价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医疗活动,杜绝发生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事件。
2、根据现有的条件和业务需要,投资或更新糖尿病科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费用由科室承担)。
3、乙方聘用的医护人员,需经过甲方审核备案,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册,注册、年检、工资、社保,费用等由科室承担。乙方不得聘用未经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的医护人员。所用医院院内职工按医院标准开工资。
4、糖尿病科使用的药品及耗材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采购的药品和材料必须通过正常渠道,并已取得《医疗产品许可证》,再进入甲方的出、入库渠道。特殊的药品(麻醉类)由甲方有偿提供。
5、负责糖尿病科的医疗业务运作、宣传及公关等业务。广告或宣传资料(包括院内的广告设计)在符合甲方的整体形象下发布,费用由科室自理。
6、乙方应对所开展的医疗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高度负责,保证医疗质量,积极维护医院形象,提高医院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7、,糖尿病科作为医院的科室,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非法的活动。
8、乙方禁止将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医疗设施进行转租、转包、对外设立担保、融资等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接受甲方合理的赔偿。
六、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年。
2、合作期限从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最终以实际开诊之日起计算)。
3、合作期满后,乙方如果有延长合作意向,可在合作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申请并附书面评估报告,同等条件下,乙方应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七、设备所有权
1、合作期间,如国家政策的原因造成终止协议的,所添置的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合作期间,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所投资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合作期满后:糖尿病科添加专科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医疗设备有:详见明细。
八、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是合法的机构,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公正、平等、尊重、协商是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
2、双方如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不含本章第3条),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根据双方具体协商约定赔偿。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双方损失,双方均不赔偿。乙方有权撤回添置的医疗设备。
4、当国家政策改变时,导致双方协议无法执行时,甲方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与他方签署与糖尿病科相冲突的项目,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6、合作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遵守医疗的相关制度,若违法违规造成后果,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合理的赔偿。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在工作中发生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证,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