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精选4篇)
一、总则
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7、严格审批制度,做到由部门请购,园长审批,然后由总务后勤组织采购、入库、验收的程序,再由需求人用领物单等一系列手续,做到先入库再使用的原则。
8、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项结报。不得挤占和移作他用。
三、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保管责任到人。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
3.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总账、卡予以登记。记好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和各级使用部门保管员核实,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一个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期初、期末、每季要求各责任人填写资产情况表进行登记、自查,后勤组对全校资产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况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对已无法维修的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报废,并将需报废的资产进行整理、清点,堆放在固定地点以便装备中心回收。发现非正常损坏或遗失,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追究责任。
5.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防止小故障不维修,日后大修理增大支出。对不同的资产分别采用日常维修、定期维修和重点维修。延长促用寿命,使财产的使用价值得以提高。每学期末利用寒暑假联系厂家或相关维修人员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
6.妥善保管库存财产。设立储藏室堆放库存财产,使财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
7.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进行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进行赔偿。
幼儿园资产物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幼儿园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4、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根据勤俭办学的原则,幼儿园总务主任要与各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添置幼儿园所需物品,能使用的尽量延后添置。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凡是政府采购、教育局联合招标、园内自行招标等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办公室主任协助总务完成整个采购或招标过程。
3、财产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建立资产卡片。验收入库时对所购物品、购物发票核对并登记入账。入账联应及时交会计入账。
4、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领用固定资产时,要在责任卡及固定资产领用表上签字。借用固定资产时,也要详细登记借还情况,做到领用、借用固定资产手续完备。
2、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3、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4、清查小组对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说明,根据当年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拟定下学年的固定资产管理计划。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固定资产的奖惩
1、固定资产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财产清查小组检查要极力配合,并对本部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2、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当遗失固定资产的,在扣除该人员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全部奖励金之外,还要赔偿遗失物品采购金额的50%,无法界定该物品由责任部门中的哪一个人遗失的,赔偿金额由责任部门中的双方共同承担,同时扣除双方全部年度管理奖励金。
3、在日常检查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当的,(如放学后电视、电脑等电源未切断、琴盖未盖等)个人年度记录超过3次的,超一次扣除个人年度奖励金的5%。
4、未经财产保管员以及园领导同意,私自将固定资产借给他人使用,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如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由该出借人负责赔偿。
5、对全年当中无任何事固定资产遗失,固定资产管理完好的部门和个人,每学年给予适当奖励金。(金额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