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篇)
负责工程部的建设管理,对工程部的运行模式进行调整、确定,保障工程部的正常运行,指导工程部的发展方向,负责配合、协调与其他合作部门的工作关系。
一、负责解决、处理重大责任事故、疑难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投诉,及时采用有效的方式打消顾客的不满,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因自身的失职引发事态扩大。并到现场调查、取证向上级提供书面说明解决方案。
二、发现施工违章、违例、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等情况,立即按照相应规定对其工作人员指明,有权对任何工地下达临时停工整改命令,拆改工程制品不合格的部分,并直接调配任何施工人员、班长、工长进行工程修补工作。
三、在施工现场若有任何施工人员的违纪现象根据相关处罚条理进行现场处罚,并详细记录。
四、认真做好日常材料质量、品牌、价格方面的巡检、调查工作。详细汇报前日工作情况,每周、月向总经理做周、月工作报表,及时反馈客户信息。
五、对工程质量、进度监管,对材料进行检验。根据有关制度、工程质量要求,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和工程现场验收。
六、负责工程材料的调配管理、统计工作。
七、监督并协助客户办理工程增、减项手续和施工队的各种验收手续。
八、负责协调施工队和设计师的工作关系。
九、每周进行针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定期培训、考核工作。
十、对工程部进行全面的日常工作管理,包括对办公用品进行工作支配,对工程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确定及执行监督。
十一、制定所有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材料的文字资料的分类、管理工作。
十二、工地进场前需提早两天通知各相关部门,工程所用资料、表格、开工证、扰民贴、附门纸、档案袋、客服工作表等需提早上报,有计划的发放。
十三、做好签约合同的审核工作,签单后合理做好工队的分配。
十四、按时参加公司每周六及每月初例会。定期组织各工程对班长开会。
十五、工作期间应着装标准,配戴工作证,举止得体,语言、行为规范,严禁以语言或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利益、形象。
十六、严禁工程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对任何人吃、拿、卡、扣、要及受贿赂。
十七、休息日期间要保证手机畅通,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
十八、负责工程部办公室管理,保持办公室内干净卫生、桌面整洁资料摆放合理、植物表面干净无尘。
十九、按时完成好公司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设计师行为制度
1.接待客户热情友好,耐心回答客户的问题,不与客户顶撞争吵。
2.设计师量房收取设计定金或者接到派单后,两日内必须出齐设计方案并约客户进一步洽谈。
3.与客户签约后,设计师必须在二日之内将合同图纸报价出齐交到工程部,审核合同图纸报价,一天时间准备进场。因此与客户签约时,工期从签约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计算,设计师与客户协商工期时应考虑到出图和工程部审核、进场的时间,不允许合同图纸报价未经工程部审核施工队仓促进场,如合同图纸报价经工程部审核不合格,设计师必须在施工队进场之前将合同图纸报价修改完毕,如因修改合同图纸报价耽误了已定好的工期,设计师必须与客户协商重新签定工期。
4.施工开始前,施工图纸必须有客户签字确认,否则自行承担施工造成的损失。
5.签约后进场时,设计师必须到场与客户、施工队进行现场交底。
6.工程木工骨架完成时,设计师必须到现场进行设计验收。
7.施工中出现设计疑问或更改,一天内设计师必须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客户如需更改设计方案,设计师必须在二天内将更改后的设计图纸交与客户确认,同时与客户办理延期协议书。
8.工期过半时,设计师必须协助施工队与客户办理增减项单,同时与客户办理中期验收。
9.施工完工时,设计师必须与质检员、施工队、客户一起到场验收。
10.由于设计师在预算时漏项以及尺寸错误或随意变更用料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11、施工过程中,与施工队密切配合,禁止吃、拿、卡、要施工队。
12、上班时间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说明外出事有及回公司时间。
13、上班时间,不得上QQ聊天违者根据店面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如需给客户联系必须给经理申请不得超过30分钟。)
14、公司员工不得在公司玩游戏(QQ游戏,或网页游戏)看电影,违者根据店面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15、公司两个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提升一次级别(设计师,主任设计师,设计师总监)
16、根据客户情况设计师总监可以收设计费(20元—60元)。
二、报价制度
1.报价单的项目单价严格按公司电子报价执行。
2.如有的项目在电子报价中查询不到的,必须经工程部同意以及部门经理签字认可,不低于公司报价可做修改、添加。
3.报价单中无漏项。
4.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部门经理的签字。
三、设计费管理规定
设计师在装饰公司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不允许向客户收取设计费,如果因为客户提出额外的设计要求而要收取设计费,须经过本地区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和店面经理签字认可方可收取。
设计师如果在装饰公司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为客户提供服务而向客户收取设计费,将被处以两倍设计费的罚金。
①设计师私单处罚办法
1.凡本公司的设计师,其不通过公司私自承接的工程设计、施工,一律算作私单。
2.已在本公司的客户,其不通过公司的增项,或减项后又由本公司的设计师(或施工队)实际完成部分,也视作私单。
②对做私单的设计师处理办法
1.对情节不严重的,扣发设计师当月及此前的全部提成及工资,予以留用查看的处分,设计师等级降一级。
2.对情节严重者,或二次再犯者,扣发设计师当月及此前的全部提成及工资,开除出公司并予以行业通报除名,即将该设计师照片、简历及私单事实通报本地区所有家装公司。
1、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5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6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动力部;
5.7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8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11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经营管理
6.1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和销售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6.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保证用户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3发现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4综合办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6.5综合办公室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6.6综合办公室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6.7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6.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装卸运输管理
7.1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7.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3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槽罐以及其它容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5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同时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7.6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7.7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8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当向目的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8、出入库管理
8.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剧毒品库严禁存放生活用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8.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9、废弃管理
9.1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9.3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