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选34篇)
一、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 :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钢瓶应放在易搬动、通风良好、周围没有易燃物的地方。钢瓶距灶具或热源不得小于一米,钢瓶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
4、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灶具每次使用完应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开关,不允许只关其中一阀门。
5、钢瓶角阀或减压阀发生故障,应及时送供气站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6、卧室、办公室、楼道、地下室及易燃品仓库不准存放钢瓶。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凡超期未检的钢瓶,不得继续使用。
7、如发现液化气大量泄漏,应首先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8、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瓶阀,并将钢瓶移至空旷无明火的安全地点,切忌将钢瓶碰倒,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1、学校按规定设置各类教室,校舍安全无隐患,面积符合相关规定。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2、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0.6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米的横行走道,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9米,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高低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3、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4、教室应保持通风,光照良好。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150l*和200l*,照度分布均匀,自然采光不足时应辅以人工照明,教室照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5、教室内设有《教室管理制度》、《学生守则》、《教室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上墙,要设有学生座区花名册,供任课老师点名、提问用。
6、教学楼每层楼的楼梯口应安装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楼道内不得存放自行车、课桌凳等任何影响人员通行和疏散的障碍物,应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无阻。
7、教室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示意图,每位师生都熟悉疏散路线。教学楼每层楼的楼道及梯口处均有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并配有应急灯,且配置有效。
8、教学楼内每层、平房每排应放置不少于2个干粉灭火器,并放在适合位置,且按规定年检。各功能教室应至少分别配备1个干粉灭火器。
9、教学楼每层都要有消防栓,水带、喷头齐全配套,并保持良好状态;农村学校校舍建设较早、早消防栓的,要配备防火砂、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10、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室内人员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11、教室布置整洁大方,保持完好,按规定摆放,无乱贴乱放等现象;每日安排值日生定时打扫,地面保持干净,桌椅、讲台摆放整齐、规范,玻璃、门、窗、电灯、电扇整洁卫生、墙壁、天花板清洁。
12、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各种宠物、篮(排、足)球及有害、色情书刊和管制刀具进入教室。
13、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电扇、电灯和多媒体设备,放学后要关好电灯、电扇,并切断一切电源,锁好门窗。
14、要定期排查教室内的各种设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做到及时维修。教室内要安装触电保护器,所有运动线路要套管,设置规范,不准乱用电器设备、乱拉私接电源、
15、非本班学生,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进入教室;对于徘徊教室或廊道内的可疑人员要仔细盘问,正确及时处理。
16、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要经常检查,发现门窗损坏、房屋开裂或危险设施(如电扇、电灯等),班主任有责任及时上报学校维修,与此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7、微机教室或存在贵重设施的教室要有防盗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18、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无保护措施下情况下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9、生间教室都要有固定的安全责任人,每天到校后进行安全检查,在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让学生进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20、每节课前,任课老师都要清点室内学生数,发现有学生缺课,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联系家长,并做好记录。
21、教室内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①教室安全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立即信用并及时上报:基础沉降或变形,墙体开裂或倾斜,大梁、挑、楼板、柱、屋面有一处出现裂痕;泥木、砖木结构的教室的屋架、檩条的材质不合要求,屋架移位,木结构霉变或者虫蚊或变形,墙体搁置点有异常等。
②楼顶或屋顶漏雨,平房的苇箔腐烂要及时维修。
③天花板、日光灯、吊扇、门窗栅栏、电视、空调、保温桶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
④教室内水、电、暖、多媒体等设施设计安装合理,采用煤炉取暖的教室,烟筒炉具安装要牢固,室内排气通风良好,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幼儿园、低年级教室内火炉应加设防护装置。教育学生不要靠近火炉,防止烫伤。
⑤教室内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教室前后门要开启自如。二楼及以上窗户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张贴明显的警示标语。
⑥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要及时更换。
⑦教室建筑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门窗等设计要符合安全要求,满足采光需求。
⑧教学楼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教学楼的楼梯口和楼道内应安装照明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⑨要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状况检查。
22、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学生活泼好动,碰伤、磕伤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条件的幼儿园、小学中低年级教室,应当设置小药箱,主要配备创可贴、消炎药水等外用药。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地处理好发生在学校中的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及时有效的传输安全信息,特制定如下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与重大事故:
1、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在场的领导与老师应及时组织好学生和有关人员的疏散工作,组织好有关人员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并通知、通报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3、校内发生紧急刑事事故,立即上报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并报警,同时通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灾情与重大火灾时,在组织内部抢救的同时,由值班人员和门卫室及时播打110或119,以得到他们的帮助并及时通报教育局。
5、学校周边报警、校内重点部位报警,事态严重,保安及时赶赴现场并通知校内负责领导和老师,并报110处理。公安联网接到报警后及时到校处理。
6、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的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结合我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
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安全排查制度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学生离返校安全
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
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责任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桥子小学
20xx年9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xx年x月x日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了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排除萌牙状态,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完善各种安全制度是做安全工作的前提,现将我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制定如下:
一、加强监督、层层把关
每学年由校长对各教师、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校舍安全工作方面,校长对安全副组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对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对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作好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
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
安全责任书签订后,副组长每学月对校舍安全普查一次,校长每学月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隐患记录,列检查记录一次扣操行分5分,校长未监查扣校长操行分10分,班主任每周每天都要强调安全工作,并作好记载,校长每学月检查班主任工作安全记录一次,发现未作好安全工作的班主任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改正。如校长未检查,扣操行分10分,班主任安全工作未做或记载不好的扣操行分2—10分,每学月总结一次安全工作及时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安全工作督查制度,有不足之处,在工作中及时补充完善。总之,在安全工作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我校建设成为无安全事故发生的一流学校。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2、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等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3、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报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4、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应提前到校,加强课间午间巡视;班主任应组织值日生加强对本班学生的安全监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节假日,由学校行政安排值班教师,经常巡视,认真负责做好保卫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注意食品卫生,严格食堂操作规程,严防食物中毒情况发生。
7、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8、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学生出校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为认真落实“四姿三声两操一活动”,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强化师生健康第一的意识,让校园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校上午课间活动规章制度。
一、活动时间:
上午两节课后9:4510:10
二、活动地点:
本校操场
三、参加人员:
全体师生
四、活动内容:
队列队形、第三套广播操《七彩阳光》、自编搏击操
五、活动要求:
1、课间活动列入学校课程计划,全体师生必须按时参加。
2、进退场时,各班分别排成两路纵队,靠楼梯右边安静、依次地走。
3、学生保持正确的站姿和走姿,口号要响亮。
4、做操动作规范、整齐、到位、协调,体现班级精神面貌。
5、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督查小组,每天对各班课间活动表现进行检查评比,一周公布一次成绩,并记入班级绩效考核。
6、遇雨雪天气,活动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
六、体育教师职责:
1、按时组织课间活动,并保证广播系统的正常使用。
2、正确指导学生的队列队形和做操动作,对不规范动作及时提醒和纠正。
3、保证活动场地的安全使用。
4、负责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5、激发学生参与兴趣,保证课间活动质量。
七、班主任、副班主任职责:
1、按时有序地组织本班学生参加课间活动。
2、教育和鼓励全班学生积极参与课间活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3、负责本班学生的活动安全。
4、和学生一起完成课间活动内容,在活动中积极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学生的`表率,影响和促进学生积极完成动作。
5、及时检查、了解、监督、管理本班课间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活动质量。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齐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食堂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6、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小学 20xx年8月28日
为了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包抓分工:
二、包抓职责:
1、全校各部门每周联合大检查一次,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检查内容:全方位了解各部门、各年级、班级、安全、卫生、纪律、教师到岗情况。
2、包抓领导包抓本年级的教研工作、安全工作、教师思想状态、上课情况、间操状况,做好记录并与老师及时沟通。
3、包抓领导每天上午、下午到包抓年级各班巡查一次,关注各班的学生纪律、学习状态、卫生情况,如有问题当场提出,督促班上整改。
4、包抓领导要进班听课,经常与学生代表交谈,全面了解本年级的情况。
5、当学校出现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时,包抓领导要迅速到位,负责本年级的学生安全工作。
6、包抓领导每周坚持参加年级组的例会。
7、各包抓领导要做好记录,每周将情况汇总一次,作为评优依据。评优结果与大队部卫生、纪律评比情况相结合每月公布一次,工作领先班级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集会及大型活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完善学校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得保证。
2、 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所需要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前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8、在活动中,学校领导班子严格下沉年级组制度,班主任及跟班教师相互配合杜绝学生严重事故的发生。
1、安全台账是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资料,必须高度重视。
2、校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安全台帐建设是应有的责任。
3、每一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建设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应该积极支持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帐的直接建设者,要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建设好岗位安全台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负责指导生活委员建设班级安全台账,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记;有事记事情,无事记平安。
7、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协调解决
8、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即由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隐患登记在案,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销。
9、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没有查实出来,或者已经登记在案的安全隐患,因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安全工作例会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时时、处处、人人”讲安全、抓安全。
2、加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如实汇报相关情况,不瞒报、不夸大。
3、利用墙报、校内广播、周朝会等积极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4、加强卫生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防治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建立安全例检制度,督促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例检,及时掌握情况,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
二、安全例会制度:
1、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制度。
2、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3、坚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检制度。
4、坚持安全工作发现与处理结合制度。
5、坚持安全工作第一知情人责任追究制度。
6、坚持安全工作记录制度。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二龙山农场学校
20xx年3月28日
一、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实行安全工作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每个教职员工,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全校上下形成合力,把各种安全工作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二、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学习和生活习惯,确保学校健康、安全、稳定的发展。
三、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 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教育和纪律教育,使他们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定。
四、切实加强住校生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住校生守则》、《寝室管理规定》、《卫生保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住校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责任落实到人。生活指导教师要具体、全面负责住校的生活、卫生、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要深入寝室,具体指导,耐心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学生宿舍,以防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食堂、餐厅、供水处等生活场所的饮水、饮食的卫生安全。饮食安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总务处、医务室对食堂、餐厅、小超市、供水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学校卫生管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务室工作制度》执行。校医务室按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体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教育。不得以预防和健康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七、各年级按计划确需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时,事先要写书面报告,经政教处核实报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老师要事先实地勘查,制定安全方案,要有领导有组织的带领学生外出活动。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场所不得前往。遇到参加各种比赛活动需外出,领队老师一定要切实负责,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参赛学生,一定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防万一,保证顺利返校。
八、学校校舍维护及公共设施的维修与管理由总务处负责实施,要求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了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等门要开启自如。
三、学生不得抽烟、点蜡烛,严禁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全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吕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消防制度
按照省市县防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针对我校今冬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估做出如下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一、认清形势,提高警惕,增强责任感
各班要成立防火小组,由班主任做组长,确保今春在校内、教室内,不发生火灾,确保学生在校正常上课。
二、加大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师生防火意识,必须做到防火工作人人有责。
三、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火灾隐患,各班教室的炉子必须有专人负责,放学后必须彻底清理炉膛内的火,必须全部熄灭后再倒垃圾,避免有炉火和垃圾一起倒,引起不必要的隐患。
四、学校要加强防火队伍的建设,以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防火队伍,要有防火工具。做好疏散工作,使每位队员都掌握扑救和安全避火方法,减少人员伤亡。
乘车制度
1、学校必须雇用交通客车(班车或出租车)不许搭乘货车或三轮车。
2、所雇用的车无安全隐患,手续必须齐全,司机驾驶技术娴熟,经验丰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3、必须有领导或教师带队,人员多时,校长必须亲自带队。
4、乘车前必须向学生讲清事项,下车时工作人员要作好疏导工作。
5、乘车不许超员。
6、乘车期间不许与司机闲谈、嬉闹。
汛期制度
一、学校及村小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定责任书。
二、汛期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汛、防洪、防雷电等常识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保自救能力。
三、禁止学生到河里、大眼井、雨水积水坑等地方洗澡,有效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放学时,遇有下雨或大雨将至的天气,各班不许随便放学,学校要统一指挥工作。
五、建立学校家庭临控网络。隔河的学生,雨天、发水期要做好接送工作。
六、汛期内要定期检查学校的各类户舍,有隐患的必须停用。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隐患领导组织。
二、学校定期对学生校舍、场地、桌、椅设施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三、每月对整个学校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个书面的安全汇报。
四、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并随时随地跟踪学生,检查学校各种物品和设施安全可靠性。
五、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和安全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和完善教师安全工作培训制度。
2、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培训组织,由学校领导对教师进行安全讲座。
3、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教师的安全知识。
4、教师在培训中,一定要认真做好笔记,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5、学习时间定于每月的3―4号。
6、学习内容有关安全知识,如:《交通知识》《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等。
7、学校领导定期对教师培训情况检查,把检查结果记入教师档案,做为教师考评、晋职、晋级的依据
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3、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学校利用校会、班级利用班会,队会进行进行安全教育。
4、各班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
5、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一次并写出排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事故及时上报。
6、加强值班管理,值班人员认真负责,节假日按时交接班,不出现空档。
7、教师上课不准脱堂,体育教师上课要有安全措施,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不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的集体活动,如必须参加先向上级请示,并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9、不组织参加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如救火、防洪。
10、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安全帽,右侧通行,不满12岁的学生不准骑车,路上不准撒把。
11、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讲座,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联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使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管理档案人员首先认真负责,管理好学校所有安全档案材料。
2、须整理材料,及时整理。
3、负责学校所有的安全材料归档。
4、积极利用档案材料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5、积极配合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1、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安保主任为副组长负责传染病治工作,并负责疫情报告,各年级班主任负责疫情观察。
2、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站制定的各类传染病管理要求。
3、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工作。
4、提高师生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要做到常与家庭沟通,取得家长支持,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6、坚持晨检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7、如有疫情发生,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申报制度。
一、运动会、春游、越野赛,美术生野外写生等活动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美术生野外写生由美术专业教师写出书面申请,报教导处批准,学校备案。
2、春游、越野赛等大型活动,由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盖章交教体局体卫股批准。
二、组织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在申报时必须制定详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交安全领导审核,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批准。
阜阳十中20xx安全教育日活动方案今年3月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1996年,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规定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学校开展20xx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20日---3月27日
二、活动主题
“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三、活动目的
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目的是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和应急演练,增强广大中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避险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遏制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内容
1.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设备和安全教育资料,大张旗鼓地向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真正使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要紧紧围绕“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教育学生“有序上下楼、文明把路行”。结合学校实际和以往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要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坚决避免侥幸心理。要坚持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
2.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
①电子屏显示或悬挂一幅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标语;(安全办)②开展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德育工作服务中心3月27日升旗仪式)
③出一期安全教育宣传栏或进行手抄报评比;(安全办)④组织一次紧急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教务工作服务中心体育课)
⑤举办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每名学生列举一条身边的安全隐患;(德育工作服务中心安排各级部)
⑥指导学生《给家长一封信》,倡议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各班级)
3.学校将在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同时,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自查,特别是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五、活动要求
1.学校各级部、班级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检查。
2.各班不仅要抓好安全教育日的教育活动,而且还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校园。
20xx年3月15日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为贯彻网络化管理在学校中实施开展,进一步规范,加强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人,管理到物,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我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校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科学划分网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七级网格管理责任体系
1、构建以各办公室和处室为主体的“组室网格”:负责组室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贯组织开展。
2、构建由各班级组成的“班级网格”:负责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和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
3、建立以学生小组为单元的“小组网格”:负责班级中分配的部分安全工作,组织小组成员积极参与。
4、建立由每一名学生参与的“学生网格”:负责一项或几项具体的安全工作,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学校内部活动区域建立全员参与的“活动安全网格”:有专任教师兼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学校、学生、集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为保证安全责任的落实,各网格层级间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细化到每个班级、每个组室、每个人员,确保校园中没有无责任人的事,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和无缝衔接。
(二)开展隐患排查
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第一周作为安全检查日,安全员对本组室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办公室和教导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组室和班级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档案,督促落实。
(三)措施要求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实施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网格化管理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要以学校常规安全教育知识、法制教育、心里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预防安全事故方面在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放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课程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讲座和学科教学、班级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特制定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召开学校安全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学校安全例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请学校重点部位负责人参加,也可扩大到全体教职工。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听取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安排部署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听取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其他由学校安全例会解决的问题。
四、安全例会要做到会议时间、会议内容、参加人员‘三落实’,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贯彻落实。
五、安全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安全例会要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为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校产及师生安全,特别是加强冬季生火期间的安全管理,以防引起火灾和煤气中毒,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有液化气罐、灶和生火的房间内坚决不能停放摩托车,冬季生火时,将液化气罐由学校集中存放在无火苗的房间内。
二、宿舍内不得随意安接电线,严禁用电炉做饭、喝茶、取暖,入睡前必须关掉电褥以防起火。
三、生火期间,将气窗打开,保持通风换气。
四、学生取暖由班主任负责生火,火柴由班主任统一提供管理,严禁学生带火柴或打火机,严禁用油品等易燃物生火。
五、经常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火药、油品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校外点火取暖,严禁走在路上点燃树叶、野草。
六、加强督查力度,学校要经常性的组织专人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监督,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形成机制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
七、严禁小学生点放烟花爆竹,过节放炮必须经大人的指导。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就餐时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要排队。
3、严禁在班级内,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及树木、球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教务处、学生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擦拭。
8、在校学习时间,不准私自出校。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非法活动。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6、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任何住宿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7、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四)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省外、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一、校园巡查人员:
每周值周行政、值周教师、值日教师
二、巡查制度:
1、由当周的值周行政做好值周教师、值日教师的校园巡查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2、值周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4、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值周汇报,由行政值周向校长请示汇报。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6、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外伤害、交通事故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班级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各班级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安全办公室、学生处工作人员、校卫队、行政值班人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持证出入手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校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与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6、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9、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1、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2、上实训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安全工作,保证实训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训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训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训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未经允许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六、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
1、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2、课外体育运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运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3、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纠察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4、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运动;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④恶性肿瘤;
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冲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向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为维护学校的稳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公共财产和学生的安全,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希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书记和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全体教职工为第四责任人,引发安全事故者为直接责任人。
二、每学期召开1-2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布置学校的安全工作。
三、每学年学校下班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教学楼、办公大楼、各功能室、午托所、学生寝室、宿舍大楼及学校门面均要配有消防灭火器。总务主任每年要培训教师使用灭火器,每年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校舍的楼房和线路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学校门面不许经营液化气及电子游戏机业务。
六、学校午托所要严格执行午托所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七、值日行政和值日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值日管理制度,按学校规定时间值日,认真巡查并填写值日登记表,放学后晚走20分钟,巡校和清场。值日期间发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值日行政要认真检查值日教师的值日情况,校要经常抽查值日情况,值日效果与期终评估挂钩。
八、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的规定的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班主任要按时放学并认真按学校的要求送学生过马路。班级集体外出活动须经校长同意。
九、学校每学期要请公安政法部门给全体师生作法制和安全报告。班级要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险、自救、互救及用电知识教育。
十、任何个人(包括门卫)未经学校同意一概不许在办公室、教室和门卫室使用电炒锅、电钣锅、电炉等家用电器。违者罚款50-100元。
十一、宿舍大楼各住户的竹篙要绑好,前阳台一律不许放花盆和重物,以免风大吹落造成伤人、毁物事故,人行通道不许安装空调。若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綮事住户负一切责任。
十二、对突发事件,在场的所有教职工要全力以赴,消除险情。
十三、对安全工作实行奖惩挂钩,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对全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某某学校
20xx. 9.1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财会室负责人为财会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
3、财会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财会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外,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商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二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三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四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五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六查学校生活锅炉管理使用情况;七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八查学校住宿生寝室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口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