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通用33篇)
为加强我公司和供电所基础管理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保证计量工作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1、总则
1.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计量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计量工作任务,依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以保证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1.2供电所计量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1.3本制度适应于供电所辖区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及全部电测仪表、仪器和其他计量器具。
1.4所长、副所长和班组长应遵守本制度,应努力提高计量管理业务水平。
2、计量管理的任务
2.1正确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面的,规程、制度,根据供、用电的技术要求和工艺特点,正确选择和配备各种计量器具。
2.2建立健全计量装置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必要的技术档案及记录、台账卡。
2.3负责对全所计量装置进行编号、登记、注册,杜绝不合格的计量装置流转使用。
2.4做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为企业电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数据,杜绝浪费。
3、计量管理的要求
3.1要加强计量管理,供电所应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对可电能表要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电能表台账,统一按周期修校轮换,提高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有条件的可依法在供电所设校表点,方便客户。
3.3要结合农网改造将客户电能表逐步更换为新型电能表(或长寿命电能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采用集中抄表系统。
3.4加强计量装置的配置管理,根据客户的报装容量、负荷性质和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的配置计量装置,以提高计量准确性。农村低压客户计量装置配置方案由供电所确定,高压客户的计量装置由供电所提出初步配置方案,报公司(局)市场营销部批准后执行。
3.5供电所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应同时检查计量装置运行状况,计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6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制度(电器仪表),如不按期送检,公司(局)计量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供电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7供电所不可向外单位外地区送检公司(局)计量器具。
4、监督管理与奖惩
4.1对供电所辖区内使用的计量表计,必须从严格计划、审核、选型、采购、入库、检验方面加以控制,严禁不合格品进入电网,确保计量值的准确可靠。
4.2对破坏计量器具以及人为制造致使计量器具计量不准者,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⑴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⑵能源计量测试实验室的工作制度;
⑶能源计量测试人员岗位责任制;
⑷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⑸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修理定额管理制度;
⑹能源计量器具采购、入库、流转、降级、作废核准制度;
⑺能源计量测试原始数据,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⑻能源计量测试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石油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氢、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95%的要求。
8、能源计量的检测率和计量器具的准确度都要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
9、为保证使用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标准,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对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计量标准,严格计量监督、对使用量小,准确度要求高,而本企业又不能检定的能源计量器具,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可以有计划地报请政府计量部门安排检定。
10、能源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原则上要达到100%,并根据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各类能源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保证受检率达到98-99%,抽检合格率达到95-98%。
11、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使用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合理安装、正确使用、维修方便。计量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巡回检定和现场监督检验,杜绝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线。
12、企业能源统计是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统计企业能源消费量,研究能源消耗的规模和构成,从而计算各消耗能源部位的消耗量,用以分析能源消耗的去向与分配。其次是统计企业能源的利用情况,分析其变动原因,为加强能源管理提供资料,再次是编制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以反映各种能源的来龙去脉,研究能源利用的经济效益。企业能源统计的扎口单位是节能主管部门。
13、企业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由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格式,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按月逐级上报,即生产车间(或能源二次加工部门)、分厂和集团公司。能源统计内容必须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统计和能源利用水平(产值单耗和产品单耗等)统计,能源统计的时段必须与企业生产产品或财务报表同步。
14、企业能源统计的汇总工作由节能主管部门负责,除应完成本企业能源管理所需要的统计工作之外,还应完成行业或政府部门规定上报的能源消耗报表。
15、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全厂各部门或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定期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平衡表,绘制企业能流网络图,以此开展企业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或开展企业能量审计工作。(参考能耗报表、能源消费平衡表、能量审计报表格式。)
1)、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3、督促检查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在岗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制定本公司计量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主持全公司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
5、负责把本公司的各类计量器具按上级计量部门审批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并负责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
6、根据本公司需要制定计量、仪器的购置计划,并负责全公司计量器具的发放,报废审批工作。
2)、计量器具验收、使用、维修、保管制度
1、计量设备购进后,应经调试验收,检查其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附件、备件数,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是否备齐,对其全部性能的测试是否达到要求,并送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核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计量器具须按照其说明书操作,并应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技术要求、结构原理等。
3、使用计量器具时,必须按照计量器具的维护注意事项,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
4、在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时,要注意观察其灵敏度、准确度和稳定性,发出超出允许误差规定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5、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定期对所属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期请市计量部门来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
6、主要计量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每次操作、维护、保养后都要认真记录。
3)、计量器具定期校验制度
1、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校正。
2、厂部技术人员每月对全公司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
3、按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报请市标准计量部门执行周期检定。
4、厂部计量领导小组,对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进行造表、登记、上报市计量局。
为了做水利局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增强水利局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加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本局实行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适用本局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管理。
1、xx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领导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
2、节能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3、xx县水利局(节能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能源资源统计、分析、公示、及上报工作。
4、应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按时准确上报能源消耗统计数据。
(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的使用。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
3.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优先推广和使用高效节能灯,并安装声控开关,杜绝“长明灯”。
5.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的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6度。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禁止开窗使用空调和下班不关空调。
(二)节约用水
1.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阀门,防止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
2.严禁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
(三)节约用车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在集中活动时尽量合乘公务用车。
2.加强车辆调派合理性、科学性。当多位领导同到一处或一地开会或工作,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用车。
3.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在办公区附近的公务活动,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往返。
4.严格执行车辆燃油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提倡低能耗行驶,单车油耗控制在核定标准内。
5.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努力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车加油制度,降低燃油消耗。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
(四)节约办公经费,控制会议
1.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消耗进行跟踪检查,不断完善节约措施。
2.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中撰写和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重视对已使用过的纸张的再利用,做到废纸回收。
3.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使用。
4.办公楼所有工作人员应自备水杯,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消耗用品,控制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
5.精简会议。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不重形式,勤俭办会。
6.减少发文。对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文篇幅,并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印发文件,不多头、重复发文。
(五)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使用网络传递资料,少发或不发纸质公文。
1.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秘股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实施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强化干部职工增强资源的节约意识,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3.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节能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水、电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各股室空调、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到人走灯灭机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工作是公司组织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的基础,搞好计量工作对指导生产,强化企业管理,达到高产、优质、低耗、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其行政法规,特制定本管理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理制度是我公司计量工作的基础规定,在生产、经营及其它管理中,在计量工作上都应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计量管理的目的
第三条计量工作具有法制性、统一性、准确性、社会性的特点。特别是国家已颁布了计量法,要求企业将计量法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这就需要企业强化计量管理,使计量工作完全处于受控状态。并且,当企业正当权益受到外界损害时,亦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计量工作涉及企业各部、室、生产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如计量工作不能形成一个以管理、技术、信息组成的闭环计量系统,就无法适应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五条计量管理工作主要是由计量器具给出的数据为依据,可及时向公司领导和决策层提供可靠信息,以达到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最佳有效控制。
第三章计量工作的任务
第六条宣传、实施、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参加各种类型计量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知识和计量法制观念及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七条组织、设计全公司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规则,并付诸实施。统一管理全公司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设施。
第八条制定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管理目标,制定各计量管理制度,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组建计量管理网络,制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保证计量单位和数据的准确一致。
第九条组建量值的传递系统,开展计量检测,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制定计量器具的配备、购置、使用、封存、报废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组织强检与监督管理,认证计量数据,处理计量纠纷。
第四章计量管理系统的组成
第十一条计量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计量管理机构。委员会的负责人由分管计量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可由有关部、室领导组成。负责审查公司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协调全公司计量工作。
第十二条制造工程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计量工作的执法机构,实施计量技术、行政和法制监督管理。制造工程部下设检定室。
第十三条各部、室必须有一名部长(或主任)分管计量工作,下设一各兼职计量员,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在制造工程部的统管下组成计量管理网,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第五章计量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第十四条计量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公司的计量任务。
2、审批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公司检定方法。
3、批准公司计量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做出决策,如人员配备,计量方面的奖惩决定等。
5、批准企业管理系统的模式和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五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的文件,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到上传下达,制定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建计量系统管理网。
2、建立公司所需的标准,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负责公司计量技术工作。
3、统一管理公司计量器具和设施(如长度、热工、力学、理化监测等)包括计划、入库、建立台帐、发放、使用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并对各部、室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抽检计划,下达检定通知单,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检定和计量器具(含标准器)的送检,保证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为100%。
5、开展计量检测,推广新的计量技术,研究完善计量手段,对全公司各级动力量、物资量及工艺产品质理等数据进行认证,具有计量执法职能,处理计量纠纷。
6、宣传和普及计量知识,统管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全体员工的计量意识、法制观念。
7、贯彻计量奖惩制度,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交给的任务。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检定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完成每月的周检、抽检和修理任务。
2、维护、保养室内的计量标准器,配套仪器及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检定通知要求,定期将标准器检定,确保仪器的正常工作和精度要求。
3、完成制造工程部下达的计划,开展计量检测,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检定书等,及时反馈检定情况,对于无法修复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提出主导意见,报请制造工程部审批。
4、熟悉检定规程,按照规程从事检定工作,不得擅自增减项目。如无检定规程的可按本公司制定的暂行办法测试。对原始记录每月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积极参加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检定员证。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检定室不得挪作它用,要安全第一,做到文明生产。
7、对部里下达的临时任务,不得推委,要按时完成。
第十七条各有关部、室的职责
1、各有关部、室对其在用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2、在制造工程部的指导下,编制能源、经营、工艺控制、质量检验、安全保障、环境监测等计量网络图,并送交一份给制造工程部存档。
3、对在用计量器具,要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保养,做到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并按制造工程部的通知定时送检。
4、按规定填写各种原始记录,妥善保管,并随时接受检查监督。
5、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不断提高所在部门职工的计量意识和法制观念。
6、按时参加公司内组织的计量培训及各项活动,认真执行计量工作的奖惩办法。
第六章计量工作岗位责任制
第十八条分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其有关法规,负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2、审查并批准公司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计量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本公司计量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
3、负责协调制造工程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实施纵向、横向计量的监督管理。
4、健全计量机构,配备计量人员,并审定聘用兼职计量人员,加强企业计量工作的法制管理。
5、定期对计量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重大计量问题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
6、审定计量技术改造项目和确定年底计量专项费用计划。
7、审定计量工作中的奖惩规定和办法。
第十九条制造工程部负责计量的领导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有关计量文件,组织领导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企业计量工作规划、计划和总结,开展三级管理网活动,布置计量工作任务,解决计量中存在问题。
3、建立健全企业计量体系,组织制定或修订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报主管计量的公司领导审批后,检查执行情况。
4、管理生产情况,负责计量器具的添置,发放,降级,报废的审批。
5、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定期检查周检执行情况。
6、负责全厂计量人员的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建立计量人员工作档案,不断提高计量人员的业务水平。
7、做好计量人员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积极性,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十条制造工程部计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计量法令与法规及上级计量部门的各种文件,钻研计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熟悉全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全公司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能,了解生产、经营等对计量的要求。
3、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全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并将培训人员的考核成绩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4、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健全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制定检定计划和检定日程,监督有关人员的执行。
5、统计考核全公司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周检表,周检合格率,抽检率和抽检合格率,各项计量检测率。
第二十一条计量检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计量技术了解和熟悉本公司生产情况及各种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测试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范围,不断提高检定和测试水平。
2、严格按照检定规程或经批准的暂时检定方法进行检定,确保检定质量。
3、在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上贴检定标记,认真填写检定数据,记好检定原始记录并签章,填写检定记录卡及测试报告,做到检定、测试准确,出证无误。
4、维护保养好所用计量标准器具及配套设备,严格执行标准器的送检制度,对不合格的标准器、仪器均不准使用。
5、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6、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按时完成检定任务,确保量值传递准确无误。
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修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计量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各种计量器具的修理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掌握好计量器具的修理技术,对存在的故障要判别有据,拆装有序。确保修理后的计量器具,符合检定标准。并且对故障原因,排除方法更换部件作好原始记录。
3、认真保管、保养好使用的各类设备和工具。
4、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不能修复的计量器具,应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和运行科长汇报,并书面写出降级、报废等意见。
5、对维修过的计量器具、实行定期走访,征求维修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各部、室分管计量部长(主任)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宣传国家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文件,模范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负责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2、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兼职计量员的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计量器具的申购、领用、保管、维护、报废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动力量、物理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计量检测数据负责,做到量值准确,抄表原始记录齐全,帐目清晰。
4、对长期病事假等原因离岗人员的计量器具,负责回收统一保管,对调离人员应在调离前办好计量器具的上缴或移交手续,否则不给办理。
第二十四条兼职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和宣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本公司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
2、在分管计量部长(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所有一切计量器具与设施管理,并负责申购、领用、保管、维护监督使用及计量器具的送检、送修、报废等工作。
3、在制造工程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种网络图的设计绘制。
4、编制本部门的计量器具的台帐,做到数字清晰分类明确、帐册整洁,要和制造工程部计量总帐相符、帐物相符。并在制造工程部的指示和监督下定期消毁报废的计量器具。
5、负责本部门的动力量、工艺质量参数、安全环保等方面计量数据的检查、抄表、数据统计、月报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
6、积极参加有关计量工作活动和业务学习,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抄表(巡视)和司磅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2、抄表和司磅员应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对工艺质量参数、环保安全,及水、电、气、汽、柴油、二氧化碳等原辅材料等抄表、检斤力求准确、可靠、按时,原始记录要清晰,项目要齐全,并妥为保存,严禁估计数字。
3、对巡视人员,凡发现跑、冒、滴、漏,长命灯,私用电源等现象,要详细登记,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维修和给以惩罚。
4、加强事业心、责任心,做到腿勤、嘴勤,手勤,做执行制度的模范。
第七章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计量器具检定制度
1、计量标准器必须按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周期,定期送到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要保证周期受检率达100%。
2、属本公司自行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制造工程部的检定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将计量器具送检定室检定。
3、制造工程部收到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要求,应出收据,收据上应注明领取时间(大约),推迟交货,应有充分理由,否则由检定人员负责。
4、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由所在部门兼职计量员组织送检定室,由检定室统一送检,检定合格后,再从检定室取回。
5、检定计量器具的根据是国家检定规程,无国家规程的计量器具按本公司暂行办法进行测试。
6、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具有该项目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检定员证,所使用的标准器也必须是上级计量管理部门检定合格品。
7、确因生产不允许拆除的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按具体情况组织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新购,降低或报废的计量器具均需由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做到统一管理,详见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2、计量器具的建帐,制造工程部要建立总台帐、分类帐,各部门由兼职计量员建立本部门的分帐,安装地点一栏,要尽量落实到工序或保管人。
3、全公司所有计量器具均要按照本公司管理目录中所规定的周期进行周期检定,严禁使用不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计量标准仪器的管理
①建立标准器需由制造工程部写出建标报告,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②计量标准器必须资料齐全,需经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获得标准考校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③计量标准器放在检定室,要定期送检。
④计量标准的停用、报废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
第二十八条计量器具的流转制度
1、计量器具的申购
①全公司计量器具的申购必须有年度计划要求,在当年的十一月初由各部门申报第二年的年度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阅,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年度用款计划,方可实施。
②在当年的六月中旬各部门根据生产及工作情况,可申报下半年的补充计划,由制造工程部汇总,报批手续同上。
③临时申购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应先提出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均由制造工程部与市场企划部组织选型并安排购买,使用部门可提供参考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计量器具。
④所选购的计量器具必须资料齐全,并具有mc标志和出厂合格证。
2、计量器具的入库
①新购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查后,表面无破损、锈蚀,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②凡入库的计量器具必须当日建立台帐登记。
③新购计量器具须列入固定资产的,按设备管理规定办理。
3、计量器具的发放
①领用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开出领料单,经制造工程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发放。
②领到计量器具后,应到计量管理人员处编号、登记、建档,资料合格证应存在制造工程部,并纳入周检计划。
③使用部门应及时建立分台帐,并通知制造工程部安排投用前的检定。
④不能再用的计量器具经制造工程部同意后,可更换新的,旧的应及时送制造工程部处理。
4、计量器具的降级使用制度
①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检定,确无法达到技术要求,但仍可继续使用,检定人员即可提出降级使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审查后在满足生产测量能力下,可降级使用。
②降级使用计量器具各项手续与原始记录要齐全,并妥善保管。
5、计量器具的停用与启用制度
①凡是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向制造工程提出封存报告,一式二份,经批准后封存。封存前必须认真保养,封存后要定期检查。
②对封存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要登记,贴上停用标记,并停止周期检定,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
③启用计量器具必须有启用报告,经制造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启封,但需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启用后的计量器具,制造工程部应及时编排正常周检计划。
6、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①标准计量器具应由专人操作、维护、保管,严禁外借他用。使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用前检查,用后复检并做好原始记录
②各种计量器具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后要加盖防尘装置。
③各种计量器具根据被测对象,要合理选用开关档位,严禁超量程、超负荷使用。
④使用计量器具人员,如发现失准、损坏或事故,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计量员,严禁个人拆卸,应由专职人员修理或检定。
⑤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接受专(兼)职计量员的技术指导或监督,做到合理使用,并定期保养。
7、计量器具的报废制度
①经检定,确认无法修理及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应予以报废。
②报废计量器具由检定室填写报废单,经制造工程部同意签字后作报废处理。
③报废计量器具应及时注销,并收回处理。
④标准器的报废,要书面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⑤对人为损坏而报废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理后,方可补充。
第二十九条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1、本厂最高标准器,按检定规程规定的周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提定的机构检定,确保周检率为100%。
2、在用计量器具一律由制造工程部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使用情况,由计量管理人员在当年的十二月上旬编制好第二年的周检计划,经制造工程部审查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一经确定,不经制造工程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3、计量器具的周检,根据年度周检计划,由制造工程部于每月底出具下月书面周检通知单,有关车间部门的专(兼)职计量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送交制造工程部统一安排进行100%送检或自检,到期不下周检通知单由制造工程部负责,下通知单不送检,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4、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检定员签章,出具合格证,贴上合格标签,检定人员认真填写检定记录,每月按时整理好存档。
5、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反复修理仍不合格,检定人员要出据书面处理意见,报制造工程部批示。
6、使用部门如不能按期送检时,应提前填报“计量器具推迟周检日期”申请,经制造工程部审批后进行处理。
7、凡送省或省外检定的计量器具统一由制造工程部安排送检。
8、在用计量器具送检率和受检率一般应为100%,合格率应大于95%,否则应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9、无上级部门发给的检定证件,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检定工作,否则检定无效。
第三十条计量器具的抽检制度
1、为提高在周期检定内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分析周检计划的合理性,必须对计量器具进行抽检。
2、计量器具的抽检,主要由制造工程部与检定室组织实施,在计量器具的一个周期内必须抽检一次,时间最好安排在周期中间。
3、抽检计量器具,由制造工程部指定计量器具的品种和编号,被抽检单位的兼职计量员收齐送检,不得借故更换计量器具。
4、抽检数量应为被检总数的10%,抽检以三大量具为主,兼顾其它量仪,每次抽检3~5个品种,抽检的好坏情况,合格率均应详细记录,抽检负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5、抽检合格率要求达98%以上,若抽查合格率低于95%,其不合格的原因又不属责任事故或丢失零件造成,制造工程部应考虑缩短周期,若不合格的原因属人为丢失零件,使用保养不当或责任事故损坏者,则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制造工程部将按奖惩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检定室工作制度
1、安全卫生
①定期检查检定设备,用电计量器具须有保护接地装置。
②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确保无误,方可合上电源开关。
③工作完毕,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无误。
④室内设备,桌椅地面应无灰尘,墙壁无蛛网,玻璃明净。
⑤室内摆设整齐,布局合理。
⑥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室内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2、文明生产
①工作前对标准器及有关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无误方可工作。
②工作中要边检定边填写原始记录,严格遵守“计量检定”规程。
③工作完成后,对计量器具进行整理、维护,放到原处。
④检定室是检定仪器、仪表的场所,严禁外人随便进出和操作仪器。
⑤室内一切标准器,仪器无领导签字任何人无权借出。
⑥室内保持肃静,不准吵闹喧哗,不准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做到文明生产。
第三十二条计量原始记录与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范围
①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②计量管理体系图。
③计量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④计量人员清册。
⑤各种计量检测点网络图。
⑥计量器具配备率,计量器具检测率统计资料。
⑦接受政府计量部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企业自检计量器具周期受检率,周期合格率抽查合格率统计资料。
⑧计量工作重大成果(经济效益)与失误,计量违章处理事例资料。
⑨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精密仪器与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历次检定证书,事故和报废记录,以及图片资料。
⑩计量器具的帐(总帐和分帐)卡周检计划表。计量器具检定,修理原始记录,检,抄表记录以及必要的工艺产品质量主参数检测记录等。
2、计量技术档案的保管
①计量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应指定专人保管,不准消毁,涂改与损坏、遗失,原始记录要保存一年以上。
②能源、物资、工艺质量,理化检测、安全环保、抄表、检查。监测等计量原始记录,分别由各单位部门保管,数据要准确,每月将汇总数据报制造工程部一份。
③计量器具的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记录、检定证书、事故的报废记录,以及有关的图片资料均由制造工程部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如有特殊需要可复印件,但原稿必须存档。
3、计量技术档案的使用与借阅
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都可借阅,但必须填写借阅单,非本岗人员借阅,须经制造工程部批准。
第三十三条计量数据的监督认证与仲裁制度
①制造工程部是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计量管理的执行机构,具有执法、监督认证、强检、对公司内计量纠纷实行仲裁的权力,各部、室、班组必须接受制造工程部的统一管理。
②各部、室计量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保证所在部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周检合格率达95%以上。
③市场企划部制订和修改工艺应遵守国家技术标准,正确选用计量器具和采用科学测试方法。
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需经市场企划部、制造工程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优先安排经费,优先采购,保证按期投入运行。
⑤各部、室必须遵守能源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检测率必须达到100%,并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⑥应检测的进出公司物资和内部流转物资的计量检测率必须做到100%,并做好物资流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于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制造工程部不认可其物资报表,不能作为财务记帐和经济核算的依据。
⑦本公司产品鉴定与技术标准的制订,需有制造工程部数据管理。
⑧为保证计量数据真实可靠,统计报表数据的统一,必须做到“数出一门,量出一家”。
第三十四条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计量人员可分为计量管理人员与计量技术专业人员,公司配备计量人员的数量,素质直接关系到计量工作的效果,有计划的培训和考核是提高计量人员素质的有效措施。
1、计量人员应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法学习,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2、各类计量人员必须接受按要求参加上级计量部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检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计量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
3、本公司专(兼)职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制造工程部统一管理。
4、制造工程部定期安排本部门计量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并组织参加各类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学习班。
5、制造工程部对举办各种学习班的人员的学习成绩,专业名称结业证要详细登记,建立计量人员技术档案,作为培训和任用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计量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
1、根据《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凡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公司和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开展公司内计量竞赛评比活动,对达到“标准”的,公司可授予其先进称号,并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计量升级检查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部、室,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计量工作检查、验收中,达到标准时,在当月奖金考核中予以加分,三级计量合格加10分,二级计量加15分,一级计量加20分。
5、凡标准器、仪器均应有计量权威机关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无证不准使用,凡末取得技术监督局检定、测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出据。持有合格证人员应按照国家颁发的检定规程操作,做到检定准确,出证无误,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6、本公司管理目录所规定的所有计量器具,各部、室都必须按规定日期100%送检。对送检率达100%的部门,适当给予奖励。
7、对丢失检定证书(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必须重新送检,由丢失部门或个人承担50%的检定费。
8、对丢失、损坏计量器具,应查明责任者,根据丢失、损坏计量器的新旧程度,按计量器具的现行价格的30~50%在工资内扣除,并提出批评。
9、专(兼)职计量人员应维护计量法和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对违章人员有权制止。
第八章计量器具管理目标
本目录根据1987年1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目录及明细目录》,结合我公司现有计量器具状况制定,各部、室应根据本目录认真、有效地实施管理。
a类:是指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最高标准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的,如用于贸易结帐,安全环保与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规定周期接受强制检定。
b类:是指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此类必须按时送检。
c类:非周期性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那些国内尚无法检定的计量器具,与装在设备内的计量器具,必须在大中修设备时,才能检定,以及管理型计量器具,是指使用有效到期,就自动淘汰的低值易耗的指示用计量器具。
第九章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此前下发的相应制度,同时废止。
二、本制度与上级颁布的法规、条例有矛盾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一条为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
第三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计量
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第五条 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三)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四)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五)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六)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国家级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
第七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申请并组织考核:
(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下同)计量检定机构;
(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
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由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理考核申请和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八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计量检定机构的考核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复查考核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检定机构由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并颁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申请授权项目的工作。
第十一条 计量授权证书的有效期由授权部门决定,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复查考核申请,经复查合格的,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经复查不合格的,应当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换发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二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新增授权项目,应当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新增授权项目申请,经考核合格并获得授权证书后,方可开展新增授权项目的工作。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要终止所承担的授权项目的工作,应当提前六个月向授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十三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本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二)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开展校准工作;
(四)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
(五)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四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伪造数据;
(二)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三)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四)指派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五)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办法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规定内容的执行情况;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所建计量基、标准状况进行赋值比对;
(四)用户投诉举报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认真进行整改,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第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开展须经授权方可开展的工作的;
(二)超过授权期限继续开展被授权项目工作的。
第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授权证书: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变更授权项目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之一的。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没收其非法检定印、证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吊销计量授权证书,由发证部门决定。
第二十一条 从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一营私舞弊,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接受考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考核工本费。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与本办法有关的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复查考核申请书、变更授权项目申请书以及计量授权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目的
确保建筑工程施工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原材料,加强经济核算,促进施工处的管理水平。
2、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施工处的计量工器具,如磅称、台称、氧气表、乙炔表、压力表、测距仪、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5米以上)、水平仪等。
3、职责
施工处计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认真学习本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计量管理细则,一丝不苟地工作,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教育。
工具房管理员负责计量器具的计划、领取并对仪表、器具鉴定后进行登记、发放,测量兼职计量员负责对测量仪器、称量仪器的鉴定并登记、发放。
4、程序
4.1施工各种类计量工器具要认真做好计量器具档案,根据公司要求及工作性质做好计量的a、b、c分类工作。
4.2根据计量器具的a、b、c类,认真做好周期检定日程表,严格按照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
4.3对于检定周期已到,暂不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办理封存手续,启用时必须经过检定并办理启用手续方可使用。
4.4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对损坏的计量器具及时向计量管理人员报告,以便向有关部门申请修理,并做好计量器具的维修记录,经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5对于使用年限已久或各种原因损坏,而无法修复的计量器具,应通知计量管理人员申请报废,经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后停止使用。
4.6计量员应认真管理好计量器具档案,切实做到每一个计量器具都有一份档案,做到案具统一,杜绝案具不符现象。
4.7计量器具档案字迹清晰、工整,检定证件整理有序以备上级部门随时检查。
4.8严格按公司《计量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对计量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订本单位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三)统一管理医用计量器具的申购、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降级和报废的各个环节。
(四)组织对计量器具确认间隔,以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
(五)做好计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做好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及维修管理,确保计量器具始终在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七)做好法定计量单位的管理。
(八)做好计量人员的管理。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量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
3.1机构及人员设置。
3.1.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3.1.2设备部是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3设备部动力组负责公司计量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
3.1.4各厂、单位设专(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计量监督管理。
3.2.1.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
3.2.1.2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厂、单位执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的情况。
3.2.1.3制定公司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负责对各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3.2.1.4制定计量员的工作标准,指导各厂、单位计量员搞好本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
4.1计量器具配备
4.1.1公司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工艺技术标准、规范及经营核算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
4.1.2计量器具配备计划、选型由各厂、单位提出,报设备部审批。
4.1.3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需要,于每年9月份向设备部申报下一年度的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4.1.4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4.1.5各单位在计量器具计划之外急需计量器具,应编制计量器具采购申请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设备部审批,供应部负责采购。
4.1.6新建、改建项目,在计量系统方案审查阶段必须通知设备部派员参加方案审查。
4.2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保管。
4.2.1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出相应使用、保管、维护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保证计量器具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人保管。
4.2.2各厂除标准器具外的计量器具,由各厂负责维护、校验、保管。
4.2.3计量器具或计量检测系统,在交付使用时要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并建立相应的计量设备档案。
4.2.4计量器具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应负责赔偿损失。
4.3计量数据管理。
4.3.1计量数据采取分级管理。进出公司、各厂的物料数据,由供应部负责采集管理。各厂生产消耗的物料、能源介质的计量数据由各厂负责采集、管理,并在每月26日向设备部报汇总后的各项计量数据。各单位内部工序间的计量数据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4.3.2计量数据应以计量器具的计量数为依据,要保证数据的公正准确。
4.3.3设备部负责生产厂计量数据的核实工作,并向公司上报月度各厂物料、能源介质消耗报表(见附表)。
4.3.4发生计量异议,由计量异议提出单位向设备部提交书面报告。设备部负责协调、处理、仲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4计量器具的标准检定。
4.4.1公司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都应进行有效的标准检定。
4.4.2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4.3公司最高标准,由设备部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送检,保证公司最高标准的准确性。
4.4.4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因故修理后,必须进行重新检定。
4.5计量检定人员管理。
4.5.1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必须与检定员证书所标一致。
4.5.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保证检定人员证书的有效性。
4.5.3计量检定人员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定。
5、检查与考核
5.1公司计量管理工作按《计量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设备部动力组每年组织2次对各厂矿部门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否则加倍处罚。
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报废。
①各科室申请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均应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查核准。凡不符合计量法规的计量器具,不得购置。
②凡购置的计量器具,应由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③计量器具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协助计量工作人员登记、编号、建帐、填卡,建好计量器具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入库手续。
④计量器具应妥善存放,防止损坏。
⑤发放计量器具应由使用科室填表写领取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经主管部门计量人员登记备案后方可发放使用。
⑥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发放使用前应同时由设备科填写器械技术档案一式三分。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⑦计量器具损坏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由计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由医院直接通知使用部门办理有关的报废手续。
2、计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
①大型、精密计量仪器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专人使用,责任落实到人,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他人不得使用。
②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轮换人员操作时,应填写交接班记录。
③仪器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并填写书面记录。有关领导应尽快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维修,并送计量部门进行鉴定。
④计量器具的放置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仪器本身需要的环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常做好初级保养、维修工作,如清洁、防尘、固定螺丝等。
⑥器械维修人员对计量器具应定期检查,对在大型精密、贵重、进口仪器拆修时,应经医院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存档。
3、计量器具的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
①凡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均应按要求,建立技术档案。
②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应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普通器械技术档案,将计量器具的.申报审批手续、合同副本、仪器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入档,并按规定分级管理。
③档案资料应由专人管理,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涂改。调换管理人员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4、医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应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抽样检定。
②每次抽检数量应占周期内器具总数的10%以上,医院有条件检定的由计量室检定,不能检定的送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抽检合格的仪器要做好登记、记录入档,对抽查不合格者,应报告医院领导进行处理。
③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计量管理人员随时安排检定处理。
④抽检合格率应高于周期合格率。
5、计量监督。
①医院可委托医疗设备科对医院计量工作负责实施监督。
②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者,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③对损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隐瞒不报,给工作造成损失者,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④监督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造成计量器具损坏者,要令其赔偿损失的一部或全部。
⑤监督检查各种文件、报表处方、病历等资料是否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⑥监督计量器具是否有超期使用现象。
⑦监督计量检定人员正确执行计量技术法规,保证检定数据的准确、可靠。
一、对于所有入库之货品须先由品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货品才能办理入库。库管员应准确清点数量,如实填写回仓单。
二、对于体积小、数量多的零件应用电子秤进行计量,确定数量。
三、生产部门的领料必须根据生产工单领料,仓管应严格按生产工具的数量领料。对于生产工单下单数多,而分次领的生产工单必须在车间保存联上注明每次领的数量,领料单上须注明生产工单号。未按生产工单领完料前,仓管必须保存生产工具。
四、领料单必须按要求填列清楚规格、名称、数量,书写规范。严格按实际收发开具入库单及领料单、退料单和发放单,据实登记帐本。
五、车间的不良品全部通过仓库收发。入仓时清点数量,并将可修复不良品与报废不良品分类存放。
六、可修复不良品出仓时,需开具“可修复废品领料单”,且必须有生产部门开出可修复废品加工单才能据以发料。领料单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1、井上、下安装的计量器具,必需经计量部门校验,取得合格后,并在计量办记下后方能使用。
2、计量器具的安装必需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保证计量器具的精度。
3、挑选安装计量器具时,应按照设备负荷容量的.大小,挑选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
4、任何人在用电计量器的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动或伤害,计量器具一经发觉郑重处理。
5、全矿全部用电单位都必需装表计量,按照各单位实际用电状况制定用电考核指标。
6、管理用电人员每月对全矿全部用电举行抄表计算。按实际用电与下达的用电指标举行考核,施行节奖超罚。
7、用电管理人员必需以身作则,严格仔细搞好计量工作,一经发觉有隐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郑重处理。
8、用电管理人员还要不定期的对计量器具举行监督检查,一但发觉计量器具有问题,首先先停电,经供电部门领导和计量部门同意后,方可按计量程序准时更换,以保证计量的精确度。
(一)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二)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计量室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三)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账、分户账、分类账,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四)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五)随机地对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抽检,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六)对违反计量工作制度产生的后果,报领导作相应的处理。
医疗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使用计量器具的部门,必须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制订出相应的使用操作规程,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使用记录和定期维护保养;常用计量器具应每次使用后擦净保养,不常用者应定期做通电试验。
(三)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求清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检定规程的规定,并保持相对稳定。易变形的计量器具,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计量器具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磨料混放。
(四)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鉴定证书和合格标记,发现合格证书丢失或超期,要及时查找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五)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计量管理员处理,各使用部门无权擅自修理计量器具。精密贵重仪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送修,并做好记录。
(六)计量器具的外协修理
本单位不能修理的计量器具,应委托已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单位修理,并有被委托方的检修证书。修理后应开具合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
1.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
2.超过检定周期;
3.无有效合格证书或印鉴;
4、计量器具在有效使用期内失准、失灵;
5.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医疗计量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计量资料档案由计量管理室兼职计量管理员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和建立。
(二)计量器具资料档案与医疗设备档案相配合构成完整的计量档案。
(三)计量器具的档案内容
1.如计量器具是固定资产,则按医疗设备档案内容建立档案外,还应有检定证书等。
2.如计量器具是低值易耗品,则档案内容应包括申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等。
(四)计量器具的台帐包括:
1.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2.计量器具管理台帐;
3.工作计量器具分户管理台帐;
4.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
(五)按规定的保存时间保管好计量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若销毁档案资料须经批准。
(六)对发生丢失计量档案的事件,应做好记录、查清原因再追究责任。
(七)需要查阅档案文件资料,履行借用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医疗计量事故管理制度
在医疗过程中,可以是因医疗计量器具准确度或其他计量问题,而引起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如发生这种问题,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处理计量纠纷的方式有检定和调解,首先要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
(二)计量调解是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纠纷双方进行的调解。根据计量纠纷的特殊情况,计量调解一般应在仲裁检定以后进行。
(三)仲裁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用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仲裁检定可以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受理,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
(四)情节严重并引起医疗事故,应保护现场,以便有关人员前来找出事故原因并记录;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处理。
(五)一般事故如是人为因素引起,则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电费收入的关键和唯一依据,为了认真抓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使电能计量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切实达到抓好电力营销管理工作,降低漏损,保证提高电量回收率的目的。根据有关法规及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能计量装置允许投入使用范围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计量设备严禁继续投入使用;
2、投入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巴东县电力公司校验检定后方可使用;其它非法检验机构均无权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
第二条:电能计量装置维护规定
1、所有计量装置更换工作由所派专人进行,非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计量装置更换工作;
2、所有计理装置由所派专人进行加锁管理,其他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汇报,不得擅自对电能计量装置启封或变更接线,否则作开除处理,并追缴电能损失。
3、管片人员每月至少对所辖计量装置进行三次巡视检查,并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向当片外线组长如实汇报。
4、供电所派专人每月对所有计量装置进行一次抄表检查,每月以所抄表度登记作为电力营销管理人员当月实售电量依据。
为规范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订此管理规定。此规定适用于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各单位的现场用电。
1、机电部是矿井用电的主管部门,设备组负责本矿井用电计量工作。
2、对用电单位的用电申请、用电协议签订办理,并对施工现场所用计量表进行安装验收。
3、建立、健全各类用电管理制度及电能计量台账,做好底码查抄及电量核算统计工作。
4、对用电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督促用电单位执行,并对整改情况验收。
5、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向机电部提出用电申请及所需用电负荷,经机电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所需安装材料按约定办理。
6、各种开关、保护、计量表等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并要求安装在有门锁的配电箱内,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并有防雨措施。
7、机电部设备组对每块计量电表建立表卡,每月八日机电部会同施工单位及江仓能源相关人员核量,要求各单位安排人员现场确认并在表卡签字,如不参加视为用电单位认同抄表数据,由此产生的电费纠纷问题,全部由用电单位承担。
8、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十四日到机电部核对用电量,需在当月用电结算单中签字确认,逾期不确认电量及签字的用电单位根据机电部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考核。
9、计量装置安装或计量装置需拆除移位时,要求用电单位及时通知机电部相关人员双方确认用电量,便于以后电费核算,避免发生电费纠纷问题。
10、用电价格按照江仓能源公司统一相关文件实施,电价为1.5元/Kwh,高低压线损根据江仓能源公司规定为高压6%、低压12%。
11、设备组每月二十日前将当月用电电量及费用签字版结算单报机电部领导审核,确认后交江仓能源公司向用电单位扣除用电费用。
1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接电源,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有窃电等违反用电计量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任何理由,机电部按其最大用电量外加20%损耗计量,并处于1000元罚款。
13、各用电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为使公司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机电部严抓用电管理工作,使能源使用合理,控制浪费。杜绝常照明及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总则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检定原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5.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监视和测量装置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准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二.新购买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证,仓库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即报工程部备案。
三.使用部门领用新购置的器具,必须报工程部,由工程部视其工作性质,决定器具的类型,规格和使用精度核对后才要发放,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
四.因机台动迁或生产器具保管使用者的调动,计量器具要流转时,须由车间班组报工程部办理转移手续。
五.计量器具在周期检定和抽检中,发现精度达不到原来等级时,应降级使用。
六.计量器具使用到残旧,已不能再降级使用时,经工程部核准,作报废处理,报废后计量器具,不得继续转移,流入生产使用。
七.计量器具使用保管者,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器具损坏,遗失的必须及时报车间和工程部,并写明原因,损坏程度,责任者由车间根据《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处理;损坏至不能使用或遗失不能找回的器具由工程部根据生产的需要制订计量器具的购置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交由采购业务部外购。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一.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流动性的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应熟悉它的性能和使用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四.使用时必须注意爱护,经常保持清洁,小心轻放。
五.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失灵、超差等异常现象,不得擅自拆修,应及时报技术质量部进行检修,合格后方能续继使用。
六.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个人,不用时应清洁干净,装入盒内,保存在干燥处。
七.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接受周期检定和抽检以保证其完好合格。
八.切勿将量具,仪器暴晒于日光中或置于尘埃沽污,潮湿之中。
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查制度
一.在用计量器具在规定使用期限内、计量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车间、班组进行现场抽检,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有权立即停止其使用。
二.对关健工艺中的在用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按10%的比例抽检,并计算出抽检合格率。
三.在抽检中如发现抽检合格率低于95%时,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发确保测量精度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计量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组织学习有关计量文件。
二.设计编制全公司的各种计量网络图,制定计量器具配备方案。
三.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办法和各种管理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贯彻实施。
四.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个由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组成的计量管理系统。
五.制定各种量值传递系统表和周期检定日程表,组织全公司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保证量值传递和测量数据的准确。
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级标准计量器具,开展一些必要目的检定,测试,组织按期送检,保证标准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
七.统管全公司计量器具和有关部门配合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组织好计量器具入库、发放、使用、降级和报废的登记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历史档案卡。
八.整理保管计量文件和技术资料,统计分析和各种计量数据,供公司决策参考。
九.普及宣传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技术知识,对职工进行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的教育,负责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十.监督全公司各部门执行计量法;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实施计量管理制度。
十一.对违反计量法,违反计量管理制度的`人和事必须作出处理。
十二.负责调解处理管理范围内的计量纠纷。
计量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二.按具体分工负责计量检定,测试任务,提供准可靠的计量检定,测试数据。
三.对违反计量管理制度及因违反所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有权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加强学习、熟悉所从事的计量工作业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和考核。
五.自觉维护和保养各种计量器具,经常深入车间、班组抽查计量器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监督指导车间、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合理存放和妥善保管。
计量原始数据、统计报表、检定证书的管理制度
一.据实际需要,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对有关计量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供有关部门参考、查对。
二.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原始数据,不得伪造、删改遗失。
三.各种检定证书(出公司合格证、检定合格证等)由工程部负责保管。
四.各种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检定证书一般应保存三年以上。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根据《计量法》和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工程部登记、备案。
二.工程部根据执行检定机构的检定周期,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按期组织送检。
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包括新购置的)未备案,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使用。
四.未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人,不准修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五.使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部门或个人,不得拖延或拒绝送检。
六.对没有执行或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七.计量监督人员,必须对强制检工作计量器具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失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卫生等方面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使用者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部进行处理,计量监督员要经常到现场抽查,以保证使用准确、安全可靠。
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流转、降级、报废、使用、维护、保养等应按有关的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一.我公司使用的各种类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周期检定,以确保其测量精度符合标准。
二.根据计量器具的种类,使用频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决定的可能保持精度的间隔时间,确定检定周期、长度、?器等类的检定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工程部按照各部门、车间、班组的配备情况,有计划地编制检定周期计划,统一组织安排送检,送检率达成100%。
四.凡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部门发给的合格证。
五.标准计量器具一年送主管部门检定一次,要求送检率达成100%,送检合格率100%,以保证全公司量值传送的准确。
六.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才能发放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过期未检的应停止使用。
七.对完成检定的计量器具,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并把记录归类存档,妥善保管。
为提高分公司计量管理整体水平,及时纠正管理中出现的漏洞,确保计量的准确、公正性,达到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特制定分公司计量管理实施细则,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管理体制及职责
1、分公司计量管理在经营经理的领导下,由用电科负责计量管理全面工作,计量班、各供电所负责具体实施。计量班、各供电所及相关班组开展计量工作要遵循电能计量工作标准,按照分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和办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完成表计的校验、轮换、安装、故障处理、计量改造等工作。
2、计量专责师职责:负责分公司电能计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制定分公司月度、季度、年度表计轮换计划和现场校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上报年度电能计量需求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3)负责故障表的处理审核工作;
(4)负责表计校验的抽检工作。
(5)负责对计量组、供电所领用计量器具、设备的审核签批工作。
3、计量内勤班组的职责:
(1)负责分公司各类电能表的校验、检定工作;
(2)负责各供电所撤回表计的检查,监督供电所轮校计划的落实,并核对装、撤表底数;
(3)负责填报各种计量报表;
(4)负责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送检工作;
(5)负责发放表计及库存表、帐卡管理工作。
4、计量外勤班职责:
(1)负责全县专变及综变总表计量装置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等工作;
(2)负责购电卡表的安装、故障处理:
(3)负责故障表的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各供电所职责:
(1)负责辖区专变客户和综合变考核用计量装置的巡视检查、缺陷上报等工作;
(2)负责辖区综变所带低压计费表的安装、送电、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轮换、巡视检查工作:
(3)负责供电所库存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4)及时巡视辖区计量装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协助计量外勤班组完成专变用户和综变总表的表计轮换及现场校验工作。
二、管理办法
1、计费表的管理:
(1)轮换表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每年1月5日前下达年度轮换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下达季度轮换计划,每月5日前下达月度轮换计划,一式四份,计量专责师留存1份,计量组1份,交供电所1份,月度计划转业扩1份。
(2)现场校验计划:由计量专责师按现场校验周期做出计划,并监督实施。
(3)领表:必须由计量组、各供电所装表员负责,由计量管表员将电表参数、安装地点等填入领表票内,装表员凭票到计量专责师处审核签字后,手续完善的管表员出表,月末计量管帐员(兼)凭领表单做出入库手续。领表一律填写领表单,一式两份,管表员一份,管帐员一份,计量组、各供电所每次凭轮换计划领表,新装、故障表、异动凭业扩报装工作票领表,计量改造凭改造计划领表。
(4)交表:领表单位拆回的表计,凡属分公司产权的一律交表库。各所库存表不得超过20块(轮换期间除外),否则,计量组不予领表。领表单位交表和工事单要随时返回,当月发生的表计工程必须在每月25日前结清。
(5)工作票管理:轮换表由领表单位凭轮换表计划到业扩窗口开取异动工作票。工作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写清用户名称、局号、厂号、底数、变比、安装地点等。
2、装表管理:
(1)新装表工作必须在客户业扩报装手续完成的情况下办理。
(2)凡计费总表必须使用分公司储备表,表箱、电缆等材料按设计预算书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至电能表二次前设备。
(3)新装、异动由业扩部门填写工作票,并按业扩流程办理。
(4)装表员到用户装表时,应将所领取的表计、互感器参数准确无误的填写到异动工作票上。工作完成后,由装表员封表封箱,将表壳封印、校封印填写在装表工作票上,装表人签字后,由用户同时签字认可,装表员保存备查。安装ct及315千伏安及以上专变,装表接电后,由装表员对电能表接线进行检查。送电前,还需进行现场校验,校验正常后,在工作票中注明运行正常字样。装表后未接电的,由装表员负责在用户接电时再予以现场校表。
3、高压计量箱管理
(1)、新购入高压计量箱由计量专责师、计量组长负责验收数量、质量后,由表库管理员逐台登记变比、容量、产地等参数并入账。
(2)使用前,互感器校验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进行逐项测试,合格后填写检定报告,交计量管理员备用,不合格的退回厂家。
(3)、发出前的高压计量箱必须在箱体显著位置标明变比,对双变比的计量箱在送电时按实际使用变比标明,今后变更变比的计量箱需凭业扩部门提供的工作票,按实际使用容量进行变更。
(4)、业扩部门在受理客户申请时,如需安装高压计量箱,必须在设计通知书内注明,设计人员在做设计预算时,要将所需计量材料、费用与整体预算同时做出,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计量组检查验收。
(5)高压计量箱一定要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时要考虑防窃电和导线二次压降,核实变比后,及时传递工作票。如确有困难不能装在产权分界处时,报计量专责师,重新定位,并与客户协商签订线损协议。
4、购电卡表管理
(1)新申请的专用变压器用户,必须安装购电卡表。由业扩部门通知客户,所需材料由设计人员同其它材料一起做出预算计划,转计量组一份,由计量组和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2)现在运行的专用变压器,客户欠费时,由所长提前一周将客户明细交计量专责师,由计量组负责安排计划,组织材料、安装。安装完毕后,工作票上必须由辖区收费员签字,证明不欠电费后,方可开户打卡、售电。
(3)购电卡表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二次回路由计量外勤班负责安装、维护管理、故障处理、加封、上卡、更换等工作,进入工作现场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购电卡表一经安装任何人无权私自解除运行、拆封,计量外勤班在客户安装完毕后,加装一次性表箱封,并将封印号登记在工作票上备查。
(4)发现购电卡表故障,由各供电所报计量专责师,转计量外勤班现场处理,核实电费余额,如需更换表计时,应将旧表剩余电量读出并转入新表。
5、故障表管理
(1)运行表计丢失的,由各所、计量组报计量专责师,由主管经理、用电科、计量组统一核实后提出赔表、追补电量等处理意见。填写计量故障处理单后,各级把关签字后发行。
(2)因客户原因造成丢失、烧毁的计量装置,对电量异常的经检定后,由分管单位做出追(退)电量结果并通知客户后,由客户交齐补收电费和陪表款后再装表,不得先装后赔。
(3)因计量装置异常、计量不准确,经检定后,校表室出检定报告,管理单位计算出追(退)电量后,传递到有关领导审核签字,转客服(供电所)发行。
6、表计校验:
(1)表计校验必须按规程规定作好各种实验(包括:清洗、预热、误差、潜动、走字等)。
(2)返回表库的表计修理时计数器必须归零。
(3)对新购入的新型号表要按批次对新表的性能、质量抽检,校表员日常校表要核对各种表计的常数,严格按检定标准校验,不得缺项、漏项,校验结果必须做好记录,按规定分类存档,以备查阅。
(4)表计合格证每月由校表员到计量专师领取,并将当月校验记录数量与当月发合格证进行核对。
(5)专用变电能表必须做调前校验,发现超差表必须及时报计量专责师并记录在工作票及校验记录上,以便追补电量。
(6)受理用户的电能表校验,要严格按入网许可的厂家、型号收表,严禁接收已淘汰的电能表。
(7)故障表校验:由管辖单位出据证明,校验员未拆封前,校验并填写检定结果报告,经双方同意后拆封,并按检定结果通知管表单位,计算追退电量。
7、验封及核对表底数:
(1)出表时由领表人验大盖封印,交表时由管表员验大盖封印,如无封印或封印被破坏,报请用电科,由用电科、计量组、供电所三方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2)旧表及事故表必须交回计量组核对表底数,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计量专责师。
(3)表计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工作票与拆回表底数是否一致,发现表底数与实际不符时,要及时向用电科、拆表部门反映,并经双方联合查明原因。
8、表计报废:
(1)凡属淘汰型号表,待年终由计量组提出报废计划,登记电能表参数,由计量专责师及用电科核实后上报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对报废表在名牌上用钢印注明报废字样销毁。
(2)各所库存表丢失,由各所负责赔偿。
9、表库的管理
(1)库存、运行表要做到帐、卡、物相符,计量组牵头每半年要对表库盘点一次。
(2)运行、库存表计台帐各所和计量组要在每年12月25日前核实一次。
10、报表
(1)计量内勤班除按规定上报供电公司各种统计报表外,还应在每月1日前将上月的表计轮换情况、现场校验计划、表计故障情况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2)各供电所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计量装置故障情况统计表”报计量专责师一份。
如何做好计量管理员这一工作其实不难,如果想做好这份工作,应先了解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范例,各位制度职责大全计量员可作适当参阅。
1. 负责对公司各类计量器具的自检或送检工作,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设备台帐及统计(制度职责大全统计)记录工作,并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的数据准确性负责,检测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2. 操作人员应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方法进行,禁止违章操作。
3. 对被检器具应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检定规程,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
4. 检测结束或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室电源和设备电源,保养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5. 经常性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清洗。
6. 实验室里严禁水源和腐蚀气体入内,非本室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
7. 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仪器应安放整齐,布局合理。
8. 室内要干燥防潮,温度力求稳定,防止急剧升降,防止直接通风。
电能计量管理是用电管理的龙头,是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计量的准确、公正,根据《电能计量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
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1)分类: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2)ⅰ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2s级或0.5s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为0.2级,电流互感器为0.2s级。
(3)ⅱ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xx千伏安及以上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为0.5s级或0.5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2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4)ⅲ类电能计量装置:月平均用电量10万千瓦时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其有功表配置1.0级,无功表配置2.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5)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千伏安以下的计费用户。有功表配置2.0级。无功表配置3.0级,电压互感器配置0.5级,电流互感器配置0.2s级。
(6)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2、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
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
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3、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
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其标定电流宜不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其额定最大电流应为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120%左右。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左右进行。
4、电能计量装置的保管
保管:电能表与互感器在保管期间,应避免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灰尘、振动、外磁场的影响
5、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
对首次购进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从承德领入的)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主管负责人签字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计算机资产档案,并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方法和数量进行批次抽检,并作好详细的抽检记录,并统计出合格率,对合格率达不到标准的,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应由定货单位负责更换或退货。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中规定的各种标准格式建立资产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做到档案与实物相一致。校表班按照《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标准》的要求,进行库房管理,并做到帐、卡、物相等。计量装置的出库、入库必须签字齐全。
6、运行管理
各供电所、班组按照下发的统一格式建立运行计量装置的台帐,项目内容要填全;应包括: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厂家、安装日期;电能表型号、规格、等级及套数;电能计量柜(箱)的型号、厂家、安装地点等。安装、轮换的电能计量器具型号、规格等内容及轮换的时间;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原理接线图和工程竣工图及投运的时间及历次改造的内容、时间;历次现场校验误差数据;故障情况记录等。当计量装置发生变更时,即新装、轮换、故障时,都要及时在台帐上给予变更。对现场运行的计量装置,对安装在用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由用户负责保护封印完好;对农村综合变台的计量装置的封印由供电所负责保护好封印的完好。
用电科计量外勤班负责所有综变总表、公变总表、专变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城关供电所负责所有县城公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所负责所有农村综变所带客户表计的新装、轮换、处缺工作,各供电站全力配合。每月各供电所对辖区内计量装置的变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用电科;对计量表轮换提出计划,由用电科农电专责开具领料单领取,每月将所轮换回的表计交回农电专责。
7、故障表管理(包括互感器):
故障表的范围:除按周期轮换、新装电能表外,其他计量装置的更换都属于事故表范畴。包括:调节容量换表、换互感器;雷击烧毁、过负荷烧毁电能表、互感器;潜动、停走;用户反映快、慢表;峰谷表液晶显示坏,峰、谷、平与机械表总数不相符;全电子表不显示等。
各单位出现故障表后,任何人员不允许私自换表。农村综变总表、专变表计故障、城关供电所表计故障由抄表人员填报《计量故障缺陷报告单》,经所长签字后上报用电科计量专责,经同意方可进行更换。事故表处理不超期,城区不超过3天,其他地点不超过7天。
用户反映快、慢、潜动表,更换后必须交到表班进行检定,由检定结果决定退补电量,但必须保证表尾盖、铅封完好;否则出现表尾盖损坏、私打铅封,校表班不与检定。
8、购电制卡表管理
(1)购电制卡表的'安装范围:除居民以外的所有客户。对用户发生的新设、增容、用电异动等业务,一律安装购电制卡表,尤其对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商业用电、长期拖欠电费等用户进行计量改造时,必须安装购电制卡表。
(2)安装程序:交纳电费困难、偿债能力不足,严重拖欠电费的用户。新装、增容及供电部门受理的其他变更用电用户,城镇应执行商业电价的流动个体私营企业。其他用户视实际情况酌定。
(3)购电制卡表的购进与安装管理:由用电科根据需用购电制卡表的数量,以书面报告形式到供电公司用处计量科,并按时领取。购电制卡表和其他电能表一样,由校表班负责登记、建立帐卡、表计的入库、出库帐;负责修校以及装表工作票的返回处理。计量专责师提出装表计划,由业扩员开出计量异动工作票,由计量外勤班凭工作票领取购电制卡表、到客服中心由系统管理员建户打卡,然后到用户现场安装。客服中心应及时向工行申请二级帐号,及时传真至网上银行管理中心。
(4)维护管理:日常维护管理由各供电所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购电制卡表箱出现故障、电磁锁或一次性封印被撬等现象,由所在地供电所立即上报用电科,由用电科安排人员及时处理。
(5)日常管理:
电量销售:分公司在用电营业大厅、半壁山供电所内、挂兰峪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相应的营业网点和售电设施,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电费帐务的处理:营业部门每月依据核算后的准确电费数额进行电费结算。由用电科电费会计负责购电制卡表帐户的管理工作。
用电科要与安装购电制卡表的用户签定协议,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详细说明购电制卡表的主要功能以及用户应遵守的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6)电费管理
抄表:根据不同用户类别,继续沿用原抄表时间,实现购售电双方管理。抄表员对购电制卡表和电量考核表同时建立帐卡,每月固定同时抄录。
电费发行:根据每月抄表后发生的电量,按相应电价发行电费。
客服中心负责卡表客户的交费管理及费率管理。客户电费余额较大须回打时,必须由营业专责师算清应回打金额,凭专责师签字的回打通知单,方可按准许的金额进行回打。当客户出现欠费时,收费人员应按不同情况及时将所欠电费先行扣回,然后再进行正常售电。
(7)跳闸管理
由用电科根据用户的具体用电性质、负荷大小规定预警时间及预警电费金额,但要保证客户有充足的购电时间。
9、现场校验
新投运或改造后的ⅰ、ⅱ、ⅲ、ⅳ类的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ⅰ类电能表至少每三个月现场检验一次,每季度初各检验一次;ⅱ类电能表至少每六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分公司两个110kv变电站、6个35千伏变电站。
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时不允许打开电能表大盖和现场调整电能表误差。当现场检验电能表误差超过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时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现场校验数据应及时存入计算机管理档案,并在年末进行统一汇总出现场校验合格率。
管理制度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1.目的:
加强计量设备的校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
适用小区工程维修部及需有测量工作的部门。
3.引用文件:
3.1iso9002标准第4.11章
3.2质量手册第4.11章
4.职责:
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校验、发放的管理工作。
4.2维修班负责计量设备的校准、校验、测量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程维修部对计量设备的购买作出计划安排。
5.2购置计划要明确计量设备的名称,规格与型号,数量,购置用途及要求。(本小区主要计量设备是:测温表、万用表)
5.3采购员根据购置计划,选择仪器仪表专营店,进行购买。
5.4计量设备的发放:
5.4.1工程维修部负责计量设备的发放、检查和登记。
5.4.2冬季供暖测温表,供暖前由维修班长负责领取,供暖结束后交回工程维修部。工程维修部要检查测温表是否损坏,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4.3万用表由维修班长或维修电工领取,并在发放记录上登记。
5.5计量设备的正确使用:
5.5.1冬季供暖测温时,测温人员首先要校准测量准确度。
5.5.2测温要在正确位置测量:(房屋中间距地面1.5米处)测温表数字,升至一定温度后,不再上升后保持3分钟没有变化后,即认为是此时,此地的准确温度。
5.5.3电工维修电气设备时,首先要将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效准万用表,方可测量。
5.5.4测量不同项目,要将万用表打到相应档位,并且根据经验,选择量程范围,以免损坏万用表。
5.5.5测量人员正确使用计量设备,爱护计量设备,不得损坏,如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计量设备,由本人负责赔偿。
5.5.6测量人员要正确使用计量设备,使用时首先检查计量设备准确度,如计量设备不准确;例:测温表量程范围是在0℃-30℃,经过调整旋扭达不到量程范围,万用表打到电阻档,正负表笔相触经调正旋扭不回零时或其它情况,即认为计量设备不准,不能用此设备进行测量,应交回工程维修部更换,领取新表并当场检查校验。
5.6计量设备的校验:
5.6.1测温表在每年供暖结束后,由工程维修部指派人将测温表送交国家计量部门进行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测温表上。
5.6.2如校验不合格,应将仪表送仪器仪表维修部门修理,然后再次经国家计量部门校验。
5.6.3万用表每年校验一次,由工程维修部派专人将万用表送交计量局校验。校验合格后,将校验合格标志贴于万用表上。如不合格,处理方法同测温表。
5.6.4工程维修部要将校验情况详细在《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上登记。
5.6.5对于经过再校验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应贴上《设备停用证》上报公司申请报废。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计量设备校验登记表》ej-qr-qp-7.1-01
6.2《计量设备发放记录表》ej-qr-qp7.1-02
6.3《设备停用证》ej-qr-qp7.1-03
6.4《报废申请表》ej-qr-qp7.1-04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院计量管理小组全权负责本院有关计量工作的制度实施、监督和管理。日常事务由设备科承办,各科必须协助和配合计量管理小组做好本部门的计量工作。
2、任何部门不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资料不完备及未检、超检、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设备和器具。
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加强本部门的计量设备、器具的各项管理。
4、医院工作人员在诊断、配方、报告等医疗文书和医院其它工作文书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止其它计量单位。
5、加强计量管理,提高计量意识,认真执行《计量法》,保障和提高医院工作质量。
(二)计量设备器具管理制度
1、凡本院购置和使用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认真执行医院《计量管理制度》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要求,做好含计量的设备器具的管理工作。
2、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的购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编制计划,并经审批同意后,统一采购。
3、所购置的计量设备和器具的拆箱、安装、验收工作,必须有计量管理人员到场,按照计量管理要求,对照设备所随资料,认真填报验收单。
4、计量设备器具的入库、保管、领发、报废、更新等工作,须按照医院设备管理的相应要求执行,以严格计量设备的管理和医院设备的管理。
5、含计量的设备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该计量设备器具的使用方法,认清其计量等级和范围,正确操作,不得超值使用和擅自改动计量设备器具,以确保计量正确。
6、严格执行《计量设备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使用单位按期申报,管理部门认真办理,并登记造册,以保证计量设备器具的准确。
7、认真执行档案管理法规,所有含计量的设备和器具,必须计量资料完备,建档造册,以便计量值溯源和计量管理。
(三)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凡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性周期性检定(本院强检器具目录由设备科拟定)。非强制性检定器具应定期审校。
2、各计量器具使用科室负责人应主动配合设备科做好计量器具的送检和审校工作,并应确保强检标记的完整。
3、建立强检和非强检器具帐目,使帐、卡、合格证和实物相符。详细记录检定器具名称、型号、购入日期和强检审校日期、合格证编号等内容,存档备查。
4、计量器具严格按购买、核定、发放使用、到期检定审校、再使用、直至报废的程序流转。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量器具不得继续使用:
(1)无检定印章的;
(2)超过检定有效期的;
(3)经检定不合格或已明显失准的;
(4)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一、目的:计量器具是公司制造产品时量值传递的主要工具,为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为公司质量目标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流转、封存、停用、报废、校验工作都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职责:本办法的主要责任者为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技质部设专人负责),其次为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
四、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发放、流转、校验管理:
(一)采购
1、购置申请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物资申购单”。
2、申请者必须在“物资申购单”上注明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
3、“物资申购单”由技质部部长审核,生产副总及总工确认。
4、采购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
(二)入库
1、计量器具到货后,应通知计量管理员验收,查对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资料及附件应齐全,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采购和财务部门,办理拒付,退换或退货手续;新购进的计量器具、仪器,已超过出厂检定期的,要送计量质资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2、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入库后,仓库人员应进行编号登记建帐。计量器具资料由计量管理员负责存档,并根据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
(三)发放
1、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用,“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和计量管理员签字。
2、凡属计量器具,出库后应到计量管理员处登记、编号。
(四)流转
1、计量器具如因生产任务或工作场所变动而需要流转,使用单位和使用场所时,由计量器具原领用部门到仓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校验
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必须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并建立校验记录台帐。
(六)计量器具的封存、停用、报废:
1、封存:因生产经营调准等因素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管理员核实,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贴上封存标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启用,则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停用: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短期内无法修复的,计量管理员应立即报技质部负责人同意后停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修复后应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报废:凡已失准的计量器具,且不能修复,由计量管理员根据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数据办理报废手续,对报废的计量器具做废旧物资处理,严禁报废的计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请报废期间,不得使用失准的计量器具。
五、责任
1、计量仪器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计量仪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照价赔偿。
2、凡使用封存、停用、报废计量仪器的,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元/次,并对因计量产生的质量后果负责。
六、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一、计量监督检查分为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用户的监督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二、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计量行政部门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为计量监督检查的顺利进行提供方便。
三、加气站计量实施,人员接受上级计量部门的检查、考核合格才能执行计量任务。
四、加气站计量工作接受用护监督。
五、未即使发现,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在本部范围内实行定期检查,评方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计量监督检查,本站设计量监督员,进行经常的计量监督检查。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项计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标准器具送检率、计量器具合格率、计量系统无泄漏;
(三)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填写,管理情况;
(四)计量基础,基本技术掌握水平;
(五)对计量工作中违法、失职、不严格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可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接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根据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现行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现制定《计量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审定:
审批:
本标准由龙海市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计量班负责解释。
计量管理标准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电力工业发供电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成立以分管经理或总工程师为主、各有关部室领导、计量专责人为成员的计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建全管理网络。在公司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客户中心是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设计量专责人一名,负责全公司计量管理和计量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3.1职责
3.1.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法规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1.2绘制本公司的计量网络图。
3.1.3根据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单位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和最高标准的按时送检,保证量值传递可靠。
3.1.4统一管理的.计量器具、计量设施,负责计量技术工作。
3.1.5开展计量测试,提供计量保证。
3.1.6负责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与考核,并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定级、升级的初评和申报。
3.2权限
3.2.1审查全公司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3.2.2审查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的更新报废,审查非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更新、报废。
3.2.3对未经审核批准而购置的计量器具,有权给予否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2.4未经审核批准而添设的计量器具,材料部门有权不予采购。
3.2.5对无证和超期的计量器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3.2.6制止违反计量法和本标准的行为。
3.2.7处理计量纠纷。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计量器具的购置
4.1.1各单位添置计量器具,应先写出申请购置计划,经计量负责人审核汇总报计量管理部门审批列入计划下达执行。
4.1.2计量器具的采购由材料部门负责、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由主管部门办理。
4.2计量器具的入库检验
4.2.1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经计量专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检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
4.2.2计量器具入库必须开箱检查,不合格的应付上退货原因和检定数据,交材料部门办理退货。
4.3计量器具的领用和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
4.3.1各单位需要计量器具时,按材料管理标准办理出库领用手续。验收合格后建卡、立户、编号。4.3.2对在用的标准计量器具,由公司计量负责人编制周检计划,并督促执行。
4.3.3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门填写历史记录卡和原始记录,并签发合格证和检定证书。对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则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3.4计量器具的检定
按“计量器具检定管理标准”执行。
4.4计量器具的修理
4.4.1标准计量器具和测试计量器具的修理,必须送法定检定机构或取得计量器具修理许可证的修理单位进行。
4.4.2不能检修的计量器具,应征得单位领导的同意后,进行委外检修。
4.4.3修理后的计量器具达不到原来的精度,而符合较低级别的精度时,可降低使用标准、并有明显的标志,若达不到规定的最低精度时,则应办理报废手续。
4.4.4计量器具修理前后都要经计量人员检定。检定结果填入历史记录卡。
4.5计量器具的报废
4.5.1在现有的设备和技术条件下,不能修复到原有的精度或精度已降低到最低限度时,即可提出报废。对于改型、淘汰的计量器具,不受任何限制,可随时报废。
4.5.2属于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报废,由使用单位向客户中心提出申请报废的报告,经分管公司批准后,方可报废。属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报废。
4.5.3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贴有“报废”字样的标签,并隔离存放,销毁器具历史记录卡及其它管理资料。不得重新使用。
4.6计量器具的封存
4.6.1对长期不用的计量器具可报公司计量专责人,申请封存。
4.6.2对批准封存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清洗,加封条。
4.6.3已封存的计量器具。在封存期内任何人不准擅自启封,如急需使用可向公司计量专责人提出,批准后方可启封。
4.6.4计量器具启封后,要按鉴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7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
4.7.1计量器具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具有有效合格证。
b具有符合规定的环境条件。
c具有符合等级的,有效检定的人员。
d具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4.7.2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检定人员证书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设备。
4.7.3计量器具要落实专人,每周依次维护,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以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7.4使用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应做好记录。常用计量器具每次用后应擦净、涂油,不常用的计量器具应注意保养。
4.7.5存放计量器具的场所,要整洁、卫生、温度,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对易变型的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严禁流放。
4.7.6选用计量器具要合理,使用得当,严禁摔、碰、砸,用后分类保养,并恢复正常状态。
4.7.7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有计量检定证书,发现检定证书丢失或超期者要查明原因,办理补证手续。
4.7.8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客户中心汇报。对大型、精密贵重计量器具,发生故障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拆修,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8计量器具的资料管理
4.8.1所有被检计量器具,必须有检定原始记录。数据记录清楚、准确、齐全、完整。
4.8.2记录本要有检定人,审核人签名、审核人必须是检定负责人。
4.8.3最高标准计量器具的所有原始记录,随机技术资料,说明书一律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4.8.4各计量室检定的原始记录,应保留三年。
4.9计量技术管理
4.9.1计量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目录和依法管理目录,建立计量器具管理目录,清册(分账)周检计划和抽检计划及完成情况统计表,绘制量值传递系统图。
4.9.2计量管理机构指定并认真执行各项计量管理制度,计量管理制度有:
4.9.2.1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4.9.2.2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4.9.2.3计量标准室、检修室、仪表室等管理制度。
4.9.2.4各级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
龙海市供电公司20xx-12-01发布20xx-01-01实施
q/302z-215.001-20xx
4.9.2.5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4.9.2.6计量器具检定、测量、修理劳动工时定额标准。
4.9.2.7计量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制度。
4.9.2.8计量(测量)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4.9.2.9计量档案,技术资料使用保管制度。
4.9.2.10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9.2.11计量人员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4.9.2.12计量器具抽检等制度。
5、检查与考核
5.1计量管理工作由公司计量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5.2公司计量负责人按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审查。
5.3奖惩
本标准所列各项管理事项分别纳入各部门各岗位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并与业绩考核办法挂钩考核。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
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
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地磅计量和地磅房的日常管理,确保计量准确、可靠,时常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计量
1.凡需要地磅计量的原料、产品或者物资,无特殊情况一律由仓库保管负责领车计量。
2.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3.计量时,要确认磅上是否有人、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信息。无论空车重车,一律要求做到磅上、车上无人才能计量。对采购的.原料、物资,要全程查看计量前后时间内,车辆有无弄虚作假人为增加货物重量的行为。
4.磅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0”)。
5.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系统不允许过磅。
6.司磅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公平计量,细心核对,防止因玩忽职守造成计量数据错误,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据情由当事人进行部分赔偿;计量人员要严以律己,严禁出现以权谋私的行为,否则按差额货值的5倍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7.在称重出现异常时,司磅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二、收费标准
1.20吨以上(含20吨)每辆收费20元人民币。
2.10吨以上(含10吨)20吨以下每辆收费10元人民币。
3.10吨以下每辆收费5元人民币。
4.收费凭据必须加盖专用印章,并注明过磅车辆的车牌号码,否则一概无效。
三、磅房卫生
1.禁止在磅房内放置与称重无关的工具、物资。
2.各种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磅房内干净、整洁,无尘土、烟头、蛛网、碎纸、杂物。
3.平常要保持窗户关闭,特殊情况下打开门窗后,过磅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防止因大风或降雨造成设备损坏。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磅称显示屏表面和有关线路接头,防止生锈和损坏。要经常用干净软布擦拭显示器表面,保持表面洁净。
5.磅房和磅称表面及周边卫生由地磅管理员定期打扫,地磅管理员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乱扔东西,对陪同过磅的客户人员也要随时叮嘱注意卫生。
四、维护保养
1.定期对磅称的接线柱、显示屏、传感器、有关螺栓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锈蚀影响正常计量。
2.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杂物。
3.经常检查间隙是否合理,秤体限位螺丝不应与基础接触,一般间隙2-3mm。
4.经常清扫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有积水,表面油漆应定期重新刷涂。
5.禁止在台面上进行电弧焊作业,以免损坏仪表和传感器
6.经常用柔软洁净的擦布擦拭本仪表,不可用有机溶剂擦拭仪表。
1、电能表、互感器检验无原始记录的,电能表每块罚款10~20元,互感器罚款每只罚款10~20元。
2、贸易结算的电能表、互感器没有经过检定合格的,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只罚款50元。
3、不按电能表检定规程要求进行误差调整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年应制定标准电能表、互感器送检计划,电能表现场校验计划和电能表轮换计划,少一份罚款20元。
5、用户计量装置台帐不齐全的,少一份对表库管理员罚款10元。
6、客户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疑问一周内没有做任何答复的,每次罚款50元。
7、各供电所不允许有周转表计和互感器,如存在,表计每块罚款50元,互感器每块罚款50元。
8、表库管理员发放的表计、互感器必须有记录,并认真核实业扩报装单、变更用电工作单中的内容。如记录不全对其罚款10元。
9、当表计、互感器烧毁需要更换时,应由计量所人员先领取计量器具,汇同反窃电大队到现场处理。如造成计量器具丢失,领取人按计量器具原价赔偿。
10、发生因封钳、封印管理不善遗失的,在24小时内立即报计量所,对当事人罚款500元并行政记过处分。
11、营销副所长每月未按时到计量所领取或交回抄表封钳、封印者,对其罚款100元,并追究其责任。
12、对因铅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的,应追究原因,如有丢失,对当事人每一粒罚款10元。
13、封钳、封印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14、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电能表每块罚款100元,单相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必须加封”:是指校封和装接封)
15、如发现职工伪造封印,一经查实确定后,对负责人罚款300元,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
16、对计量装置门未加封的,每发现一次罚款管区电工50元。
17、各供电所无封钳领用记录,每发现一次对营销副所长罚款100元。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配足各种计量器具并正确使用,对物质收发及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规定执行。
2、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100%按时送检,并要按时抽检。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均不得使用。
3、材料部门应及时对水泥、钢材、砂、石、砖等进场消耗进行计量检测,管理好大中材料消耗定额,做好原始记录,并对检测数据负责。
4、质检部门应按施工顺序、质量评定标准及时做好计量检测,其量值均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对实验仪器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无证人员不得使用仪器。
6、现场测量组每季度要对所用测量仪器特别是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检验校正,必须使用合格仪器。
7、计量器具必须妥善保管,非计量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改造、检修计量器具,认真作好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检定、降级、报废、保管封存、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计量管理措施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具体由试验员执行。其操作标准为国家、行业有关规范以及我公司的相关要求。
2)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重量比制,其允许误差详见有关规范。
3)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处动计量系统。使用前必须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校使其满足规定之要求。
4)试验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测,并做好混凝土块。
5)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上述工作。
2、计量器具管理
1)凡属专业性墙的计量器具(如:测量、质检计量器具)需添购的应根据不同的测量要求填写申构报告单,提前一个月交质量科。
2)能源、物料、安全防护及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计量器具由项目各使用部门提申购计划,报项目计量员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购买计量器具的申购报告需交一份到质量科备案,购买计量器具时一定要买标有制造许可证《cmc》标志及出厂合格证。
4)新购回的计量器具说明书及出厂合格证由项目计量员保存。
5)在用的计量器具应严格按计量法中所要求的检定时间送检、周检合格率为100%。
6)在用计量器具应每季按10%抽检一次,抽检工作由项目计量员及操作者进行。
7)对于周检、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隔离存放,不能流于施工生产线上。
8)各类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不应低于90%。
3、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
1)计量保证:计量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一定要按计量法及公司制定的检定周期送检。
2)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合格率均在100%。
3)对于关键工艺的计量检测员(测量、试验)都要经过上级相关部门考核取证上岗。
4)计量监督:计量员对各环节操作计量器具的人员监督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
5)对于经营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数据监督其是否正确,检测率不低于90%。
6)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检测一定要按计量网络图要求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7)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现场钢筋绑扎、模板拼装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主要结构、因此,特别要加强对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计量监督。如:常抽检砂、石、水泥、水的计量原始检测记录,试块的制作,原材料的质量、砂、石含水率测定情况。
8)检查了解在用各种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检现象,检查计量器具的三率:即配备率、检测率、合格率是否满足规范及工艺要求。
9)计量数据是企业科学管理的依据,项目各项计量数据必须准确一致,认真做好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上报四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