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制度(精选2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科研管理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科研立项奖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2.自筹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二)教科研成果奖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 层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5000 4000 3500
省级 3500 2500 20xx
市级 20xx 1000 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 奖励标准(元/万字) 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 200 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 150 20xx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园性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和年段经常性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开拓创新,观摩后由园教研组或年段教研组组织观摩、研讨、反思,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2、围绕园课题,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和园本培训活动,每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研究子课题,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教研成果(经验总结、案例、反思、论文等),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3、每月组织两次课题研究研讨会和两次年段专题研讨例会,每月开展2-3次实践观摩研讨活动,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案例评选。
4、对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区级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教育活动设计,给予奖励,并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5、带教教师每月指导新教师、挂教教师两个半日的教育活动,新教师、挂教教师要及时做好备课、修改教案、反思等文字材料,并且期末要作为个人成长材料存档。
为了让幼儿园教育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教科研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滨海县幼儿园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教育科研人员必须本着“以教研促教学、促自身能力和素质提高”的宗旨,选择合适的科研内容,解决教改中的不足和难点,以改进保教工作,促进幼儿发展,办出本园特色。
2、课题准备阶段需要课题组全体成员共同讨论、调研、拟定实验方案,每学年(开学初)按科研进展制定教研计划交教科室,每位课题组成员在全面完成正常教学和教科研的同时应有一个课题。
3、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应经常组织成员集体活动,进行观摩、研讨活动,交流阶段成果,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课题研究人员需不断向教科室汇报课题进展情况,认真听取指导人员的意见、建议。有重大研究活动时,通知教科室指导人员参加。
4、研究人员必须在完成教科研计划的同时,认真按计划实施。要勤读书、勤观察、勤交流、勤思考、勤动笔。每学期至少写一篇以上的经验总结或活动设计投稿至专业刊物。每学年要撰写一篇专题论文参加园“论文交流会”交流及省、市、县论文的评比活动。论文、文章获奖或刊登者,按照园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双周二分上、下午全园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应紧扣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有重点、有记录;每周四分上、下午进行教研活动。每次活动应做好规范化的记录,有时间、地点、议程。教科组、课题组成员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活动时各人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形成一种争鸣、探索、团结的教科研气氛。
6、实行备课组备课制,全体教师应先全面分析本年龄班幼儿在前一主题中的发展水平,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商讨补救措施;然后根据分工,每个教师在课程预定的下一个主题中,合理设计适宜每个儿童发展的教育计划,制作并提供相关的教具、学具。如根据儿童的需求更换主题及其内容,须事先征得教导处的认可方可变换。
7、教科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应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理论及幼教科研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教科组成员应到教育教学一线参加、指导教科研的实践工作,以保证教科研的质量。
8、各课题组、教研组应及时总结研究经验、成果,每学期结束进行总结研究经验、成果汇报、交流活动。课题负责人应按时组织结题。
9、教科组、课题组把在相应活动中产生的资料在本学期结束时及时交档案资料保管处,以便今后查阅。
10、教科室积极支持教师撰写论文,经验总结,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论文评比。
一、指导思想为强化教师教科研意识,坚持以校为本原则,提高教师理论素养,使“向教科研要质量”成为全校教师的努力方向,让教育科研在质量立校上真正发挥其作用,特制订如下教科研管理制度。学校教科研管理由校教科室具体负责。
二、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工作;拟订、实施学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及时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等。
2、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根据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主持、参加课题研究;组织完成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
4、收集各类教育科研信息,为校长决策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提供服务;组织教科研刊物的订阅;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三、课题申报和立项㈠课题申报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由校教科室组织教师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课题申报人同一年度申报市级课题限一项;上一年度承担的课题未结题者不予申报;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立项课题的研究者(即自动中止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研究课题(省、市级课题按省、市规划办有关规定执行)。
3、课题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11月份下达立项通知书。研究时间一般定为一年(重大课题研究除外),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为5—10人。
4、教师申报课题选题方向:①从教师的基础和已有条件出发,以教师力所能及的问题为目标;②选择教师感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研究方向;③从范围较小、较易解决的问题开始,以校为本,结合学科教学,从小到大,逐步提高。④尽量使教育科研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密切结合起来,既不加重教师负担,又有利于解决教师的困难。⑤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注重发挥教师的个人优势。
㈡课题立项1、校教务处教科室对教师申报课题(实施方案)进行初审,确保课题的可行性,凡符合要求的 课题予以上送。
2、所申报的课题一经市、省有关部门立项,则课题评审费予以报销。
3、撰写课题实施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实用性原则。课题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或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高学术价值。
②创造性原则。课题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要体现特色。
③科学性原则。课题要有事实和理论依据,立论理由充分。
④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主客观条件。
⑤以校为本原则,课题要立足本校特点,教育教学课程要求,反映本校特色,有利于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学生发展的个体需求和能力发展。
4、课题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自己打印,费用学校报销,A4纸,正文宋体、小四号,标题四号字,参考文献五号字):
⑴课题研究的现实背景及意义;⑵国内外同类课题的研究; ⑶课题研究的内容及预期目标;⑷如研究已有一定基础,可写上初期研究成果或“研究的操作措施及做法”;⑸课题研究的步骤及人员分工;⑹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含已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此外还应包含下列要素: ①实验课题名称。②实验课题的目的意义。③实验的内容、对象和实验主要承担者与参与者。④实验的步骤方法,时间安排及阶段性成果显示。⑤组织机构。⑥实验课题开展要求和注意问题。
四、教科研实施要求㈠课题实施1、全校教师提倡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特别是教务处教科室成员教师要积极参与,带领并指导其他教师搞好课题研究。
2、当学年有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评聘、晋级、评先、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㈡教研活动1、教研组应围绕本组教师承担的课题为中心开展一定数量的教研活动,组内教师人人都要参加,探索课题研究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点,教研组长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2、各教研组每学期都由课题承担者开出公开课,并落实好开课时间、内容和班级,组内教师人人参加听课。开课后,教研组要及时开展有关课题的研讨评价活动,教研组长做好记录。
㈢科研任务1、每学期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2、每学年上一节研究课;3、每个教师三年内完成一个研究课题(各教研组学年课题申报不少于2个);4、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自己打印一式五份),由校推荐参加市、省高一级论文评比。
5、省、市临时下达的教科研任务,由本学科组承担。
五、课题研究的开展与结题1、承担课题研究的教师要精心设计研究方法,途径和手段,加强过程管理,注意实施资料、数据的积累,注意学生个体改变情况记载,力求使实验按预定方向进行。
2、实施过程要切实做到“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的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一提高”(通过科研,提高教师科研素质),真正在所选定的课题研究范围内探索出一套有价值的课题。
3、课题研究应有阶段性成果显示和阶段性小结,教科室主要负责对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和终端检测评定。
4、立项课题研究结束后,承担者要写出课题实验终端研究报告(论文)(形式分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著、教育产品<仪器、教具>等),争取成果审核评定。研究报告(论文)一般应有下列内容。
⑴引言 ⑵实验的目的意义及理论基础 ⑶实验的过程和方法 ⑷实验的结果与分析 ⑸问题与讨论5、各级立项课题所需科研经费由课题组申请,教科室审定,校长审批。
六、课题研究资料管理课题组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主要包含下列资料:
⑴计划性资料(总体方案,实施计划,阶段性计划);⑵基础性资料(实验背景材料,实验对象基本情况分析,实验教师基本情况分析);⑶过程性资料(实验方案,研究观察记录等);⑷专题性资料(专题讲座、报告、研讨,论文,照片,录像等);⑸效果性资料(个案变化、群体变化资料,检测统计成绩,检测的`试卷,获奖发表的作品等);⑹终结性资料(研究论文),体现真实、正确、完整、系统,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
七、课题组研究人员职责㈠课题负责人职责:
课题负责人既是课题的实施者,又是课题的组织管理者,一项课题能否良好运行,与课题负责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很大关系,故课题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性,做好课题的实施、检查、督促、总结评估工作。
1、制订课题组课题实施方案;2、主持课题研究并发表意见,经常开展课题小组成员讨论会,落实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3、及时了解组内人员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好跟踪了解。
4、及时向教科室反馈课题研究阶段性开展情况。
5、督促资料保管员做好资料的积累工作;6、做好课题的阶段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
㈡课题组成员职责树立配合意识,增强投入意识,认真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做到“一明确”、“二重视”、“三清楚” 一明确:明确课题研究的变量内涵变量指标;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 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
2、每学期要开出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实验公开课。
3、注重资料积累。
4、期末做好阶段性成果的总结。
八、考 核1、我校课题年申报率不得低于专任教师的20%,参与率不得低于60%。
2、当年及上一学年没有承担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的教师不得评为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当年没有承担或参与立项课题研究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等第。
3、凡参评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能手等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教师必须承担(近三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相应级别的课题(市、省级),并有成果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发表)。
4、申报课题与教师职称评聘、各级给类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九、补助与奖励
为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有序开展,形成科学化、常规化、规范化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体系,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现实条件下,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实践主体是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是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过程中,为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系统的学习、实践与思考活动。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研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服务,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第四条学校管理者与一线教师都要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使边研究边工作成为一种工作常态。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教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第二章教育科研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科室主任、教导处主任、政教处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领导及管理工作。
第二条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市、区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教科室应遵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并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教科室主要任务是依据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决策,动员和组织我校教职工进行教育科研,提供有关信息供领导作决策咨询,承担市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协助本校各部门开展常规研究和课题研究,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考评,对本校的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及校内各子课题研究进行管理。
第五条教科室职责
1、管理与协调
(1)规划管理。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确定学校教科研工作的重点目标与重点研究课题;每学期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计划”,确定本学期的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重点,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反馈。
(2)制度管理。制订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规范我校各项教育科研工作行为,并负责执行。
(3)课题管理。发动、组织、管理与指导学校教师的课题研究。负责对市、区、校三级课题实施全过程管理,共五个内容,即课题的申报与确立、课题的实施与检查、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评价、课题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4)成果管理。做好对学校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资料管理。加强科研情报资料建设,定期做好课题研究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
(6)协调落实。对各部门的教育科研工作进行协调,落实学校各项科研工作,发挥上级教科研机构和学校联系的纽带作用。
2、培训与服务
(1)组织学校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转变不适应时代发展的教育观念。
(2)举办教育科研专题讲座,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和方法。
(3)积极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指导教师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尝试和运用教育科研的理论和方法。
(4)举行课题开题、课题论证、课题成果鉴定等课题报告和展示会,帮助教师提炼、总结、修改和完善课题计划和课题研究成果。
(5)定期编辑学校“教育科研情报”、“教育科研论文集”等,及时反映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校内外教育科研课题进展情况,为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第六条成立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小组。根据学校教育科研重点课题的立项,组织专人对课题进行研究,确保任务到人,职责明确。
第三章工作研究管理
第一条研究的内容
研究的内容是与我校教育教学有关的课题研究问题,并按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规范实施,以保证其成功。
第二条研究的方法
倡导以“行动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在“行动研究”的各阶段,可采用案例研究法、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等教育科研方法。
第三条研究的程序
第一,根据教师或部门的实际情况或实践提出问题;
第二,围绕问题进行提出科学假设,形成研究计划;
第三,实施研究,及时进行反思或总结;
第四,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形成创造性的认识与经验。
所有研究活动均被列入学校教育科研常规管理条例之中,并通过常规管理保证其落实。
第四章课题研究管理
第一条教育科研课题的确立
实际工作中的重要关键问题,依据迫切性和可行性原则,经过筛选后,经历前期研究制订研究方案、申请立项、论证和批准等程序,确立为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流程
1、根据校课题规划,各部门和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教育科研课题,开展课题研究。
2、我校科研课题管理流程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课题的前期管理:课题的申报、审批。
课题的中期管理:课题的检查、中期指导与论证,课题的维持与撤消。
课题的后期管理: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价、推广应用及其奖励。
第三条课题立项制度
课题应通过申请立项和论证、批准程序,分市级、和校级等二个级别。市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与批准手续按市教科室颁布的管理办法办理。
(一)课题立项的基本原则
1、价值性原则。从学校实际出发,针对本职工作的实际问题,对推进教育工作和教学质量有实效,以有迫切需要或对教育实践有很强指导意义为判断标准。
2、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者,特别是课题负责人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且在研究时间与精力上能予以保证,研究的环境、物质条件也都具备。
3、先进性原则。坚持“三个面向”,符合时代精神,体现教育现代化实质。
4、科学性原则。课题的指导思想和研究目的明确,理论科学合理,事实真实充分,有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
5、创新性原则。课题反映新的内容,反映新的视角,应用新的研究方法,是没有做过或做过却未能解决的问题。
(二)确立课题研究方向
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所要了解或解决的问题。找到研究的题目之后,需要对课题作进一步的论证。
2、确定研究中心,一次研究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应该只有一个,其他的问题都是围绕这一中心来展开的,是解决中心问题所必要的铺垫。
3、提出研究假设,根据事先的观察或经验,或通过在其他领域,其他方面的知识,对被研究对象的各个可变因素之间的关系作出初步假定,或依据理论推测出他人的经验。
4、制订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研究方案要在充分的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
研究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项目:
(1)课题提出的背景。
(2)研究目的和目标。
(3)研究的内容。
(4)研究的方法。
(5)研究的实施步骤。
(6)课题组成员及分工。
(7)研究的保证条件。
(三)课题申报、立项程序
1、校级课题
(1)校级课题一般按教师个人向校教科室申请立项,申请立项时间,每年8月至10月。
(2)凡申报校级课题须详细填写《蓬朗中学课题研究计划》(一式两份),一份自己保留,一份交校教科室存档。
(3)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和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
(1)市级课题一般按五年规划向市教育科学研究室申请立项一次。
(2)凡申报市级课题须详细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经校长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育科学研究室。
(3)经市教科室课题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并由市教科室盖章公示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则作为校级课题。
3、立项课题必须由市教科所组织专家从选题方向、研究价值、方案制订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批准后确定为正式的研究项目。申报教科所系列的高一级课题,原则上必须逐级推荐申报。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未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四条立项课题开题制度
1、课题开题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校教科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有关材料方可开题。材料包括:
(1)课题开题通知。
(2)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3)课题方案。
(4)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1)宣读立项通知。
(2)课题背景介绍。
(3)介绍课题方案和实施计划。
(4)课题咨询与论证。
(5)开题会总结。
3、校级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的不同,邀请校内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区级以上立项课题开题应邀请区教科室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室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条立项课题研究按《研究方案》由课题组成员分工负责实施
课题组设负责人(组长)一名,负责方案的制订,立项申请,并全程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定期检查指导课题研究,掌握研究进展。
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资料,要注意收集,整理、分类并存档。
第六条课题中期成果催报、检查制度
课题研究每一阶段结束时,校教科室按时检查每一课题的进展情况,课题负责人应向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
校教科室通过定期召开课题负责人会议,通报情况,沟通研究经验体会。
在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课题完成有困难的,学校则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课题承担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个别确认无法完成的,则给予撤消处理。
第七条结果鉴定制度
1、凡立项研究课题,都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学校的市级课题结题鉴定
(1)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立项审批单位提出鉴定申请。
(2)申请时提供研究总结报告、成果主件、附件及相关材料。
(3)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研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
(4)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4、学校的市、区级课题,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区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第五章教育科研成果管理、推广与奖励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育科研成果形式有:
1、校内教育教学论文、教材、资料集。
2、在区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
3、课题中期报告、阶段性成果、课题结题研究报告。
第二条教育科研成果级别
一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市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市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二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区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4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区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区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三级成果:(1)在学校认定的校级期刊、报刊发表,字数在20xx字以上的学术论文;(2)经校级权威机构鉴定,达到校级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其它知识产品。
教育科研成果级别由校教科室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有争议的,由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第三条教育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存档
1、校教科室负责全校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各部门和学校教职工须及时将自己的教育科研成果送交校教科室登记,未登记的教育科研成果,不得作为以后工作考核、评奖、计算科研奖金和评聘职称的依据。
2、在登记教育科研成果时,必须向校教科室提供成果原件,否则不予登记。
3、教育科研成果登记后,校教科室留一份成果原件存档;不便留原件的,必须留1份复印件,以确保资料完整。
4、当作者需要取走存档的成果原件时,必须留下复印件。
第四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每学年开展一次学校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论文)评选活动,评出本年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论文)一、二、三等奖,并予以奖励。
教育科研奖励有精神奖励、政策奖励和物质奖励三种。精神奖励主要指各种表彰活动;政策奖励是将教师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育科研工作与教师评职、评优、骨干教师培养等挂钩,实行科研工作成绩好,评职、晋级等优先的政策;物质奖励主要指发奖金、资助深造等。
学校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教育科研工作中成果显著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评审过程中,学校应重视其教育科研工作业绩的考评,保证其应有的权重。
第五条科研成果的交流
教科室定期召开全校性的课题结题汇报会或科研成果发布会,为教师搭建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同时把教师课题研究的成果作为学校科研的资源,为其他教师提供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
第六条科研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对日常工作研究和课题研究的成绩,凡有推广价值的,用各种形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推广方式有:
编辑教师教育科研论文集。
召开现场会:如现场观摩、会议介绍、专题研讨、经验报告等。
上述成果推广工作,应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中。
第六章教育科研工作计划管理
1、学校必须切实制订出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以便使学校教育科研活动方向一致、目标明确、协调配合。
2、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的主要依据:一是昆山市教育科研规划;二是本校教育科研的实际现状、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3、具体的教科研规划应包括指导思想、教育科研目标、阶段任务及实施方法、措施等。制订规划时,必须把科研项目按轻重缓急、难易程度、规范大小,区分出不同的层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教育科研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4、教科处根据市教科室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做到统一部署,密切协调,使学校的全部科研活动形成一个有机系统。
5、学校科研规划由教科室负责制订,报校长室审定后执行。
第七章教育科研队伍建设
第一条教科室专、兼职人员,必须选拔教育观念先进,热心教育科研,有研究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二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必须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骨干教师应担任一项课题的负责人或指导其他教师的课题研究。教育科研工作的业绩应作为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条学校定期对教科室干部或科研骨干进行培训,如专题研讨、专家讲学、外出学习考察等。
第八章教育科研情报资料及档案管理
第一条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
1、教育科研情报资料主要有一般动态情报资料、深层动态情报资料、专题情报资料三种。
2、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管理流程为收集与生产、整理与加工、交流与传递、储藏与存档、吸收与利用。
3、教育科研情报资料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第二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1、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2、教育科研档案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资料室负责存档。
为加强我园教育科研管理,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方法。
1、幼儿园由业务副园长分管教育科研工作,全面负责教育科研工作。
(1)负责全园各级各类课题的组织、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2)制定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计划,写好教科研工作总结。
(3)组织教师参与市有关教育科研方面的活动。
2、幼儿园下设三个工作组,由年级组长兼任组长。为幼儿园决策提供教科研和教改信息,并发动和组织本年级组教师学习有关理论,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
3、鼓励本园教职工申报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工作。
4、课题立项原则
(1)实践性和针对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对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应来自实践、服务实践的.研究课题。
(2)前瞻性和创新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在原有应用领域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3)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所立项课题要有事实和理论依据,立论理由充分,同时又要确实做到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5、一般课题、园级课题由组长负责管理,科研室负责课题研究的日常督促、检查等。课题完成后,结题报告和成果须交科研室备案。
6、管理好教科研、教改的档案资料。
为确保我校教育科研的质量和实效,尽快实现教育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突出以吴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校科研领导的“主导”地位发挥科研室的“枢纽”职能,大力促进科研组织机构上下协调,层层负责,事事落实。
2、科研室接受上级科研所、规划办布置的任务,制定年度或学期的'科研工作计划,向各课题组下达任务。
3、各课题组接受下达的任务后,要及时完善本组的组织机构,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科研活动,制定自己的《实验方案》;在运行中,要及时把进展情况反馈给科研室,并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积累科研资料。
4、每个科研组是一个常规的课题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选题立项,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按程序研究相应课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5、科研室要做好科研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材料存档。
6、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教师的积极性,科研室要做好评比、表彰工作。
7、完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运行。
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和审批
1、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协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
第六条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第七条课题的经费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第八条成果的鉴定
1、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第九条成果的奖励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具体见“教育科研成果奖励条件”)
一、建立校长室、科教处、教务处、教研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教育科研的定期商讨和分析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并研究对策,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每月召开一次全校课堂教学问题研讨会,密切配合当前的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及科教主任、年级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总结先进经验,解决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三、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定期研讨科研工作。具体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组长会议,汇报交流本课题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各课题组不定期的召开课题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实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实验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六、每个学期开始和结束的时候,召开专门的科研工作会议,邀请课题组长和实验教师代表参加,协商制订学校科研工作计划,总结学校科研工作情况。
七、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大会,组织获奖者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总结报告。
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 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 结余经费
第十条 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一、教科研资料是指本校在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类经验和成果材料,以及上级单位针对本校教科研工作而颁发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
二、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在工作中产生和形成的成果资料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实行科研处集中收集整理,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资料的归档范围:
1.本校有关教科研的各级各类集体荣誉。
2.本校教师研究的课题资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讲课比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4.本校教师获得的教科研荣誉证书。
5.本校讲评课资料及各种交流培训活动资料。
6.我校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资料。
7.我校出版的《教育科研报》资料。
四、教科研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利用
1.教科研资料分类整理,再按不同年度分别归档。
2.本校的集体资料由科研处分类统一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科研资料,需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批注和涂改。
一、树立“科研兴校”、“科研兴教”意识,健全完善科研组织。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
二、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网络,保证科研渠道处处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
三、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教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资料储备,规章制度健全,科研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课题申报,进行二次科研汇报课,做一个课题阶段总结,每年召开一次论文交流会和成果汇报会。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不同层次的教育科研活动,交流发表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
六、在校内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
七、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向“科研型校长、学者型教师”的目标迈进。
一、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强己”的观念,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努力使自己向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发展。
二、每位教师都要有自己的科研学习笔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学习、科研活动和科研理论培训,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能够自觉学习现代教育科研理论和新的教育改革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习积累本学科新的教育教改经验。每学期至少应该读一本相关理论著作,阅读15篇以上在国家正式教育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做摘录或写出心得体会。
四、各教研室要努力营造本学科的学习、研讨氛围,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的科研学习和研讨。
五、教师要密切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不断总结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经常和同志交流学习,不断切实提高科研水平。
科研工作是医院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做到管理制度化。建立与健全必要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保证医院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只有通过管理目标、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和管理办法的制度化,才能使各项科研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章执行,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才能保证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管理行为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科研管理制度:
一、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由于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分别来自各专业学科,他们往往是学科带头人,有很高的学术造诣,请他们论证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可在知识上互相补充和启迪,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设计思想,增强申请课题的竞争力。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加强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不仅仅是检查在科研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及时从科研项目中发现真正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新内容,以便进一步给予支持和扶持。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考核。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科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制定,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二、科研支撑条例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防磁)安全全制度、对外服务收益分配规定等。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每台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仪器使用者必须先经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仪器技术性能、操作使用和维修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
进入实验室、研究室时要穿工作衣,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口罩、帽子,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技术操作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对于科研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在管理上应把常用和专用的分开,逐项贮备,定期核对。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并制定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三)动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动物是医学科研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各级医院应建立相应组织,负责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动物实验室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动物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备品保管、动物实验前后的护理、消毒、隔离等要求。各种实验动物的繁殖、饲养、供应和实验动物房标准,应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卫生系统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积累经验,以建立一套完善规范的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三、学术交流及表彰奖励制度
(一)表彰奖励制度
科研管理的基本要求中,人是最富主观能动性的要素。医院科研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设法激励和激发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的创造性,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在医院内形成一个争优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励原则要求把科技人员的科研劳动和绩效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或晋升调资是调动科研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科技发展的需要和尊重知识、尊重价值规律的体现。在科研管理制度中应明文规定对科研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医院可根据自己的财力,设立诸如科研先进集体或个人奖、重大课题立项奖、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配套奖、创造发明奖、论文发表奖等奖励措施,以起到激励作用。
(二)学术交流制度
学术交流是推动科学发展,造就科学人才的重要条件。为了浓化学术空气,及时掌握国内外的学术动态,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学习,医院应建立健全学术交流制度,定期开展学术交流。学术交流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包括学术讨论会、学术座谈会、学术报告会,以及学术性互访、讲学、参观、考察等。有条件的还可开展国际性学术交流,以更好地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增加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促进医学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临床科研项目中使用医疗技术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医疗技术是指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做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时应当遵守本制度。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时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医院对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医疗技术按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程度分为三类:
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需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⑴、涉及重大伦理问题;
⑵、高风险;
⑶、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
⑷、需要使用稀缺资源;
⑸、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五、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相关管理制度与审批程序由医务部科研部负责监督落实。
六、医务部科研部依据《医院伦理委员会条例》《医院学术委员会》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前须由医务部科研部负责向卫生厅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有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对有创操作、介入、麻醉等高风险技术项目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的审批、许可授权管理。资格授权依照以下流程:
首先向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申报个人的资质能力,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初步考评,考核结果提交医院医疗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必要时还应同时提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定。
八、各专业开展医疗新技术必须保障应有的有效性、安全性、效益性和合理性,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申报(具体参见《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九、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必须符合诊疗技术规范,不得将不成熟的技术应用于临床科研工作中。从事临床科研活动的医务人员,必须是经过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允许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各种有创的操作技术项目在独立操作之前必须经过培训,经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考核批准后,才能单独操作。
十、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的医疗技术(包括有创操作)在开展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前讨论,严格控制适应症、禁忌症以及其他替代疗法实施的可行性。做好充分的操作前准备,包括医患沟通、患者的知情同意、术前病情评估、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意外和防范措施等。
十一、临床科研开展过程中,凡发生医疗技术损害的,操作人要立即报告科主任,在积极进行补救的同时须上报医务部。如需要,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力量进行全力补救,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十二、临床科研中已开展的医疗技术,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经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后,医院下达终止此技术开展的指令,有关科室必须服从,不得违反。
十三、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科研项目使用医疗技术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的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医院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
在以人为研究、实验对象的科研领域,为了确保受试者的权利,做到公正、尊重人格、力求是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对于从事以人为对象的医学研究必须是为了促进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了解疾病的病因学及发病机制。
2、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医疗新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并鼓励开展针对与保障公民健康相关的新诊疗技术的安全性,技术性及有效性的科研项目。
3、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申请者,实验前应先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同时申请进行实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 科研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⑵ 科研项目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⑶ 科研项目组的类别以及国内外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⑷ 科研项目组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⑸ 科研项目组开展的实施方案和风险预案。
4、在科研实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实验,由医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调查,并调查情况报批准部门讨论,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实验。
⑴发生重大医疗以外时间的;
⑵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⑶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5、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科室和人员不得将获准的科研成果的新技术在其他医疗机构应用,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者紧急救援、急诊抢救的情形除外。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一、科研室由校长、科研主任、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组成。
二、科研室全面负责学校的科研工作,包括制定申报区(市)课题、审批校级课题、科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课题研究、活动考勤、总结评比和成果推广等。
三、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每学期初,由教师组成研究小组,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向学校科研室申报。
四、对于通过立项的校级以上的课题,课题组成员必须及时、认真地开展研究工作,确保课题能按时结题。
五、各课题组要建立完善的课题研究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表、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研究工作记录、阶段性总结等。
六、课题组的教师每学期要定期参加研讨活动和理论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
七、学校科研室定期召开各课题组组长会议,听取各课题组的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并及时对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八、课题组成员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写出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总结,并上交学校科研室备案。
九、对已经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科研室应及时做好推广应用工作,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
十、学校每学期对科研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科研工作成绩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素质教育和区、校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
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 学教科处应遵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第五条 学校教科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管理本校图书室。
8、与教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处应根据市、区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参照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科研课题组
1、课题组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2—9人,其中“主研”人员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组长必须是主研人员之一。
2、主研人员必备条件:①研究指导思想与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的提出者、研制者;②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③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
3、主研者与参与者的身份,可在课题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实际贡献最后确定。
4、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5、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应是主研者之一。
台东幼儿园科研过程监控制度
1、科研管理人员认真组织课题研讨并填写活动纪实。
2、课题实验人员要认真研究实施课题计划,并及时上交研讨课教案、课题阶段小结等纪实材料。
3、课题实验人员要积极参加市、区园组织的研讨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1、为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幼儿园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由以下项目组成:科研成果奖励费;参加省、市、区学术活动费;省、市、区优秀课题奖励费等。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资料费、实验费、调研旅差、学术活动、科研工作津贴、科研奖励等。
3、科研成果是指: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参加国家、省、市、区征集评选出的优秀教案;公开出版的学术专着、教材;公开发表的文艺作品、美术作品。
4、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参照我园各项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百豪幼儿园教科研制度
一、根据《规程》精神及本园实际制定教科研专题,并本着“普遍问题集体讨论,重点问题小组讨论,个别问题及时研讨”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二、年级教研组根据本年龄班幼儿特点和实际水平,每年确定一个科研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年底要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
三、课题教研组根据本课题实施情况,每年确定阶段计划,并积极开展实践研究,年底要写出阶段性总结。。
四、教务处、各教研组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保证充足的`教科研活动时间。
五、及时推广和交流教研试点观摩活动中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园的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对于在省、地、市、交流的具有一定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论文或教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六、教师必须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对于勇于承担教研试点及观摩活动并且效果显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主管领导在教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教研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研究行为,调动全校教师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积极性,按时保持保量完成教育科研任务,有效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特制订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和职责
1、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分管科研的副校长直接领导,教科室具体负责。
2、教科室职责:
(1)制定全校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选择上级下达的课题或自选课题进行立项研究,侧重选择对本地区本校教育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
(2)指导学校承各课题组制定课题方案,提供理论指导,保证科研课题的实施。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并向上级推荐课题。
(3)组织教师学习有关课题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提高学校教育科研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研究能力。
(4)建立健全教育研究相关制度。做好教育科研资料建档、数据处理工作。
(5)及时、准确、有效地搜集和介绍全国各地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信息,为校长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咨询,为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情报,为搞好学校素质教育出谋划策。
(6)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奖励办法,对课题组和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进行评估考核。
二、课题申报与结题制度
1、课题研究者尽量从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在学校规划的范围内确定研究课题。申报的研究课题。
2、确定课题研究方向后,研究者要围绕既定的范围尽可能深入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然后提出本课题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教科室提出课题研究申请。
3、每一申报者同一时间内承担的研究课题不得多于两项,同一类的研究课题只能一项,原有的课题未能如期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4、申报课题和课题立项手续:
(1)由申请者拟定详细的可操作的《课题研究方案》,并向学校教科室提出申请。
(2)初审合格后,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
(3)教科室组织进行评审,15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发给批文,课题正式立项。
(4)课题在批复后一个月内必须开题。
5、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立项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延长研究期限的,甚至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将不予鉴定结题。
6、所批准的校级课题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将公布予以取消。没有充分理由而终止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7、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的其他声像图文资料(附件)。
8、课题组在正式结题前三十日向学校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北川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等材料。
9、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领导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
三、课题学习制度
1、课题组所有成员必须坚持自学相关的理论文献。书籍或资料可到学校图书室和教科室借阅。
2、每月定时召开课题组研究讨论例会,各成员必须参加,并积极发言。
3、各成员应积极参加校内外的交流会议、活动,每次学习均应带齐相关材料去,带回相关材料来。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教科室报告。
4、各成员应做好会议或活动记录,整理好笔记,作为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成员应勤动笔写研究论文,或科研随笔,每一学期不得少于2篇。内容可以是理论学习的认识、感受,也可以是联系自己教学实际经验总结等。
四、考核和奖励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的行为,并对各课题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2、教师自愿参加教育科研。
3、在每年的教师节学校奖励期间,增选2名优秀课题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4、对获得全国、省、市、县等各级奖励的课题研究论文,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5、课题顺利结题后,按照《北川中学教育科研奖励条例(试行)》进行奖励。
五、科研经费的管理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每学期开学前由教科室提出预算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后,由校长批准。
2、学校将设法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并做到专款专用。
3、学校教科室对课题的研究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在预算标准之内,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课题研究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应提前报告,培训结束后需要提交专题学习报告。
4、支付内容:
①外出学习交流的差旅费;
②研究资料,特别是理论书籍的购买支出;
③课题活动的组织费用;
④课题成员的加班补助;
⑤课题论文的参评费;
⑥优秀课题成果的奖励。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要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我校档案资料的重要部分。
2、课题组要明确资料职责,加强教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每个课题组应设立兼职资料管理员。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成员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会议及重大活动通知、记录。
(3)成果档案: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题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
4、课题研究结题后,其档案由学校教科室管理,内容包括:课题规划、《申报表》、研究过程的各种材料、科研成果、《鉴定意见》、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资料使用:课题的所有资料采用集中收藏,借阅使用的管理制度。各成员应根据需要到管理处登记借阅,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赔偿。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5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二、课题月报制度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三、课题成果鉴定及推广制度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 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四、课题奖励制度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大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 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 结余经费
第十条 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