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及范围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具体分为下述八大事件:
(一)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二)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三)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四)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五)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六)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七)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八)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Ⅰ类)——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Ⅱ类)——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Ⅳ类)——由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各科室、部门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属性分别上报至相应职能部门,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染管理科;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器械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器械科;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然后按照管理部门意见进行处理及网络上报,各科室、部门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二)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各职能部门接报告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领导。
(四)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每季度将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次月10号前报质管办统计分析。医院质管办应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季度分析,并召开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四、上报方式及时限
(一)书面报告
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且24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48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交相关的职能部门。
(二)网络直报
各科室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紧急电话报告
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48621000。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一)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二)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三)非惩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六、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月由质管办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并对科室进行奖励。
(一)所有奖惩意见,经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
(二)医院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奖励30元。
(三)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公示有关好的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与奖励。
(四)凡发现漏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情况,每漏报一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凡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500-20xx元处罚,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五)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告事件(Ⅰ类)、不良事件(Ⅱ类)由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医院《奖惩办法》进行处罚,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类)、隐患事件(Ⅳ类)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七、监管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实行质管办、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八、本制度由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
在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医院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风险的责任人或受害者。为了避免医疗风险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改善医院管理,特制订我院医疗风险管理规定。
一、指导原则
医务人员是医疗风险防范的重要责任人,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具有预见性,注意发现医疗流程管理中的漏洞和缺陷,关注高风险环节,力求控制。对于不可控风险,要权衡利弊,降低风险。难以避免的。风险,一定要向患者交代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1.院长是全院医疗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院长承担主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各科室主任承担所属科室的医疗风险管理责任。
2.医院各科室员工均有权,也有义务提出全院、科室和岗位工作中的各种医疗风险隐患,规避、控制、上报风险,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医疗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3.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风险管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进行管理,开展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4.院科两级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每月结合实际工作,对风险因素从发生概率及导致后果的严重性方面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在案。
5.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进行现有的操作规章、流程指南的学习,避免可预测的医疗风险。
6.科级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一次或一旦发现新的医疗风险因素,即时召开专题会,查找、研讨、分析并寻找有效解决方法。各科可自行解决者自行解决,若需医院协调,则上报至医务科。在每月活动中,查找出的风险、隐患,科内首先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科内或病区内尽可能广泛地征求员工的意见,选择最优方案落实,并将所采取的措施通报科内。
7.院长每半年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科级质量与安全小组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以询问方式了解科室员工对所记录的已施行的改进措施的知晓情况。检查各种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其有效性、实际性及便捷性进行评估。对于不完善的措施进一步进行分析、整改,直至完善。协助科内进行医疗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医院,对科内提出问题或意见24小时内给予答复。
8.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上报主管院长,年终将全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下一年度的医疗风险管理重点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三、医疗风险预警标准(以下情况应当预警)
1.危重病人抢救及高风险手术病人。
2.急、重、危病人应做特殊检查和处理的,转诊病人具有一定风险的。
3.麻醉、输血、输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
4.界于多学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
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反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
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高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
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
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
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
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造成风险的。
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
四、医疗风险识别方法
(一)医疗风险分类
1.管理风险
①诊疗衔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病人术中并发症无应对措施或相应专家会诊职能不清。
②执行新政策法规不熟悉,门诊医生不够熟悉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如医保、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开药天数。
③开展新技术(项目)风险。
2.诊疗风险
诊疗风险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错误诊断②延误诊断③遗漏诊断④颠倒主次诊断⑤以症状体征代替诊断或不写诊断。
3.检查治疗风险
①选择的治疗方案或药物种类、剂量、用法失误。(致治疗失败或肝、肾、造血功能损害、心律失常、胃肠道反应等)
②手术,各种穿刺损伤及并发症。(出血、感染、气胸,心包填塞等)
③输液反应。(热原反应、配伍禁忌、液体污染、滴速过快、药物反应)
④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
⑤滥施辅助检查。(不必要、昂贵、重复的仪器检查不能报销或引发不满,孕妇行X线检查等)
(二)规避风险的措施
1.增强风险意识,立足防范为主
①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所有医务人员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均需进行带教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②落实医患沟通制度。强调“四种情况四说清”,即特殊病人、特殊病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情况下特别要交代清楚病情、病程、药物治疗影响及预后。
③会诊及转科诊治制度。凡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转门诊办公室联系会诊,凡住院患者有疑问需转科、转院治疗需向医务科上报。
④医疗文件书写规定。要求内容详实,字迹清楚、书写及时、保存证据。凡手术、特殊治疗均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外带药品输液均需签字留底封存。
2.监控环节质量,侧重风险点
①质量监控组织完整。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②坚持风险点跟班。诊疗重点在疾病的诊断、治疗、手术、输液、过敏试验及预防接种。
③及时处理纠纷。对病人不满及投诉,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协调处理,常可免除诉讼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④ 急救药品齐备,人员设备在位,状态良好
(三)环节质量监控。抽查病历,注意应用医院管理部门考评结果和调查数据以弥补监控人力不足。
五、医疗风险预警程序
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报主管院长。
对因医疗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医务科。
六、医疗风险预警响应
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生预警信号。
七、医疗风险预警处理
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依照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的措施,予以控制。对于可能涉及医疗争议的,向患方履行好告知义务,办理书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续。
对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医疗风险,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做出妥善处理,并记录。
为了加强医疗装备的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1、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p),全面控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2、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3 、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4、设备科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及维修频率、及完好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5、临床科室健全完善检查检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6、达到以下条件者为高风险状态,需更新设备避免风险。
(1)、出现设备的外保护或绝缘层损坏,有短路、漏电危险、控制开关失灵等情况。
(2)使用寿命:电子仪器及光学仪器类为8年,医用电气及机械类为10年,放射性设备及其他耐用设备为15年,纤维内窥镜为5000人次。
7、设备科维护员负责对大型医疗设备、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风险评估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