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报销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差旅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须按计划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出差任务,严格执行开支标准,超预算、超标准开支须按规定审批。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手续
1.员工出差须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等要求事项,报部门主管审批后送财物主管审核。预算外或计划外出差还须报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级人员的《出差申请单》须报总经理审批。
2.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一周内进行报销,有差旅借款的须在返回公司三日内按规定到财务部结清借款。
3.出差人员报销时应整理好有效的报销凭证(指税务正式发票以及公司内部自制的费用报销凭证),在报销凭证背面写明费用开支事由,然后按要求完整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按规定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借款单》(有差旅借款的)、《市内交通及差旅费用明细表》,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送财务主管审核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按相应标准支取出差补助。超过规定标准的`,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能报销。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报销,须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4.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延期返回的,须请示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延期,无故延期的,公司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旷工处理。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需延期的,须请示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差旅借款
1.出差人员若要向公司预支差旅费,需提前2天持按规定审批完毕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列明借款事由及金额,经部门主管审批、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借款。
2.试用人员差旅借款须由部门主管担保,视同部门主管借款。
3.借款金额在xx元以内(含xx元)的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xx元的须报请总经理审批。
4.借款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三日内按规定到财务部结清借款。无故不按规定结清的,财务部有权在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且下次出差不予借款。
第五条出差开支标准
1.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内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理。
(2)住宿标准(一个标准间):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一天300元,省辖市250元,县级市及以下150元。
(3)为节省出差成本,同性出差需两人同住一个双人标准间;单人或异性出差可单住标准间。
(4)出差人员有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接待单位提供住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2.交通费
(1)员工出差原则上以火车硬卧为主要交通工具,如任务急或路途远,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乘坐其他工具。报销时,部门主管须在票背面签字确认。
(2)出差行程应尽量选择最简便快捷线路,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绕行(如铁路发生故障),不得无故停留(如航班延误、因春运无法及时购票)。遇特殊情况确需绕行或停留的,应及时报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能报销。
(3)为节约出差成本,在不影响公务的前提下,在出差地尽量乘坐地铁或公共汽车,确需乘坐计程车的,报销时应在票背面注明事由及路线。
(4)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实际旅程往返火车票硬卧金额为报销上限。
3.出差补助
(1)出差补助为一揽子补助,包含餐费、通信费以及包裹寄存费等杂费。
(2)出差补助每人每天150元。
(3)补助时间计算:出差当天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照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出差返回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
4.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须宴请有关人员或馈赠礼品的,应在出差前确定报销限额,在《出差申请单》中列明计划宴请或馈赠礼品对象、金额等情况,部门主管审批、财务部审核后方能报销。计划外未列明的,应事后及时报告部门主管。报销时,部门主管须在票背面签字确认。
5.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观光旅游或走访亲友。若确有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个人自理。
6.出差人员应完整、妥善保管各种票据,非暴力情况下丢失票据的,报销人应提交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审核、财务主管签字核准后,可按照丢失票据总额的80%报销;暴力情况下丢失票据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后可全额报销。
7.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各部门的报销程序,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或报销,由馆办主任审签后,报财务审核,并送馆长批准,方能借款或报销。
2、员工公差如需借款,应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向馆长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相应费用。
3、员工公差返回后,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报销。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员工原则上长途出差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批准后,方可报销。
3、员工在本市内因公事外出,只报销公交车票。无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不予报销出租车票。
4、员工在本市内因公事外出,如正值用餐时间(过22:00可包括夜宵)每餐按15/人/餐予以报销,超标自付。
三、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1、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按发票实际金额予以报销,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馆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膳食费按规定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发票报销。
4、交际费用由馆办主任及财务核定并填写报销单,应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金额、款项支付时间等要素,经馆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5、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6、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8、财务有权对有疑议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四、出差补助标准:
1、外省市出差标准:根据各地生活水平不同,将全国分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包括: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全国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地区另行规定。
2、所有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均按一类地区350元/天,二类地区250元/天。依据发票实际金额予以报销,超过报销标准的费用一律自理,住宿发票均要求是正规税务发票,所有收据、白条一律不得报销。
3、所有出差外地人员的出差补助均按60元/天计算。
4、公司所有人员出差电话费(含IC卡)经馆长批示后可酌情凭发票核销。
5、所贴车船票、机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如果所附车票没有明确标明起止地点的,应自己写上。
6、对非同一次乘车却出现票号相连的现象,将不予报销;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票据金额两倍的罚款。
7、丢失的.票据(含车船票、机票)一概不报销,经共同出差的人员证明,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可酌情支付。
8、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事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其绕道发生的交通费由个人承担,在家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和伙食补助。
9、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10、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否则将不给予新增借款。
五、财务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借款申请单,出纳、收款人必须在借款单据上签字。
2、备用金和预付款的使用,必须依照下列规定:
2.1、具有规定的用途,期限及限额;
2.2、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报销;用现金或支票进行零星采购的七天内报销;通过银行汇款进行预付款的二十天内报销。
3、以上各项支出,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4、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财务不予报销。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
各项报销的原始凭证,报馆办主任及财务审查其合法性并送馆长批准。
1、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凭证名称;
②填制凭证的日期;
③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④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⑤经济业务的内容;
⑥数量、单价和金额;
2、各种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
七、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不需入库的物资,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请款报销程序
第二条请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公司领导出国费用及日常费用支出须经总经理签字;
(二)各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主任签字后,才能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请款审批手续
(一)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任初审签字;
(二)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总经理处审批;
(三)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四)请款人员请款后必须及时报销。借款不得超过7天,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5天内报销。
第四条报销管理程序
(一)请款人员在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报销,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报账;
(三)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四)报销人执复核后凭据和报销单到出纳处核销(由双方当面对“借款单”剪角为凭);
(五)请款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还应附验收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五条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
(一)坐车船的规定:原则上公司领导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及飞机,其余人员出差火车路途时间10小时以内一律乘坐火车硬席、卧铺及轮船三等舱,超过10小时、并且确实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事先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要由总经理批准;
(二)出差人员的住宿规定:公司领导及具备享受乘坐软席车的人员,住宿
费标准为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饭店的标准客房,一般人员不应超过200元/日;与高一级领导一同出差,可按高一级领导同星级标准执行;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通知单及相关票据实报实销;
(三)出差住勤补助:工作人员出差外地的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5元,特区补助标准为20元(按实际天数计算),参加会议人员凭会议证明报销;
(四)夜间乘火车补助规定:出差期间在夜晚(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
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未坐卧铺的,发给夜间乘车补助费,其标准为:按夜间乘坐慢车硬座或直快列车硬卧票价的'60%发给乘车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硬座票的50%发给乘车补助;乘卧铺者,不予补助;
(五)白天和夜间的划分:早六点至晚八点为白天时间,其余时间为夜间
时间。白天行车超过6小时者,按一天计算补助;不足6小时满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补助;不足4小时者,当天不计算住勤天数。白天行车以及夜间行车不超过5小时者,不准购买卧铺,连续乘车的时间超过12小时者除外。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按伙食补助标准,另行发给补助费;
(六)关于私事绕道的报销规定: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公司领
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所发生的车船票,一律按直线距离报销,多开支的
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一切补助费;
(七)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业务招待费经公司领导审批财务审核后报销;
(八)其他费用报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四章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程序
第六条交通费、通讯费报销管理的规定
(一)报销标准
1.交通费报销标准
(1)部门主任、副主任每月不得超过300元;
(2)广告部征集人员每月不得超过600元;
(3)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4)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2.通讯费报销标准
(1)员工通讯费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50元;
(2)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定报销金额。
(二)报销范围
1.有私车可按上述标准报销油票,但不报出租车票;
2.若无特殊情况,跨月出租车票、通讯费不予报销;
3.节假日出租车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经各部门
主任批准后给予报销);
4.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任核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报销时间规定
第七条报销时间
(一)每月10日—20日为报销时间,遇节假日不顺延。过期未报销的部分当月不再予以报销。借领支票一周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5天内报销,限额支票3天内报销;
(二)周一、三下午财务部进行内部核算,不办理请款报销查账等业务。
第八条报销办法
(一)本人填写好报销单,经部门主任审核签字,交部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专人汇总统一交到财务部;
(二)财务部按照规定核审后予以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