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室由上音乐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三、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在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四、上课、排练节目,学生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方排练,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走动、打闹。
五、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六、每周教职工文艺活动,管理人员要规定时间开放。
七、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门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体育器材设备要按省教委颁发的《广东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基本标准》的目录进行分类、入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照射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据借条, 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一天填交“体育器材使用通知单”。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八、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帐物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最后应由三方签方能生效。
长江路第一小学配电、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文化小学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场所,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
作,从严加强安全管理。
2、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
微机。
3、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豋入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
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4、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5、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
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6、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
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
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