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档案管理,促进部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程主要内容:
(一)部门均应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按专人管理,人人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实施档案的收集、保管、使用的规范流程(责任人变动时,必须进行清点移交手续)。
(二)明确档案分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类管理。
1、一级范围:各类文件、制度、合同、协议、考核表格、账单、帐表、凭证、工程图纸、仓储账目、资产帐表、采购计划等等重要文件资料。
2、二级范围:公用书籍、办公用品、用具;制服;工具等。
3、三级范围:日常各项记录本;点检表;巡查表;普通函件、文字资料等。
(三)上述内容均指部门共享的档案,与个人办公用的其它资料区别分开。
(四)档案柜应在柜面标明部门科室、编号等分组别类。
(五)各柜内应附有档案目录,文件夹(盒)等应统一方法标明文件内容,与目录对应。
(六)档案管理责任人要按照档案保管一览表,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的全面清理、整理。
(七)档案资料管理应注意防潮、防霉、防虫、反腐除锈等防护工作。
(八)档案的借阅、复印等必须经理(或科长)以上及批准方可办理。
三、本规程自xx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一、制度编制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编制,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一切与项目档案有关的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保障企业法制经营和项目落地运营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立项审批程序和文件:由企业管理者组织项目决策、立项审批过程,确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政策和程序。
2、制定草案:由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审批程序,进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改。
3、部门意见征询:由立项审批机构对起草的制度草案进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人员和专家评审意见。
4、实施监督评估:由负责人对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以供下一次修改参考。
四、制度内容1、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目的: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障企业法制经营和项目落地运营的有序进行。
3、范围: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4、内容:
(1)立项审批程序和文件;
(2)档案管理的组织管理体制;
(3)档案的评审、归档和保管;
(4)档案的利用和报送;
(5)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措施;
(6)档案的处置和清理。
5、责任主体:
(1)企业管理者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相关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
(4)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6、执行程序:
(1)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2)档案的归档、存储和报送工作;
(3)档案的利用和保密;
(4)档案的处置和清理。
7、责任追究:对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失误、疏漏等问题,要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五、法律法规要求在制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时,应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
3、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公司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本公司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编写规章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编写规章制度的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
1、确定制度的编制标准,明确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违规处罚、制度修订和审查等方面的内容;
3、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草拟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修改后形成正式版;
5、制度审查,经过放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审批,并签署发文;
6、宣传普及,执行规章制度后需要通过内部协调、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四、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制度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制定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内容:
(1)项目档案建设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管理和保管;
(2)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和权限;
(3)管理准则,包括保密措施、保管要求、借阅管理等;
(4)归档后管理,包括档案的审查、复制、注销、销毁等流程;
(5)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改进。
5、责任主体:
(1)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保管;
(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保管、借阅等工作;
(3)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审。
6、执行程序:
(1)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标准,对项目档案建设进行计划、指导、检查等工作;
(2)项目完结阶段,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和保管,在保密、借阅等方面按流程操作;
(3)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处理档案故障和异常情况。
7、责任追究:对项目档案管理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司制度执行相应的惩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直到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综上所述,企业管理人员需要编写一项“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并且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度的编制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环节,并规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以达到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公司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一、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标准
1、工程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2、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承包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承包单位汇总;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承包单位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性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管理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
3、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根据项目要求而定。
4、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印和分发使用.
5、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二、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1、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文件形式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2、项目文件的归档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安装、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图按建筑、建设、结构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
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3、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归档。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设施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归档.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归档。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4、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5、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完整word版)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设计、施工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6、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所有文件、措施、方案、各种检验报告、测试报告等向建设单位归档;
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购置的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如:生产产家、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电子文件的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三、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1、变更文件、修改、补充措施、方案等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四、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1、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单项项目直接按单项项目整理;
专项按照专项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类别分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建设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2、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按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项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项正是通过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建设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项目、工程量及工程验收情况说明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1、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的收集、保存、利用和保密,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档案的管理。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订初稿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起草制度初稿。
2、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邀请公司内部部门、项目组成员和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和修改,并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
3、审批公布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制度正式公布。四、制度内容
1、项目档案的'名称和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实施中形成的书面资料、图纸、报告、计划等项目档案。
2、项目档案的目的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3、项目档案的收集各项目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明确项目档案的收集和维护工作。
4、项目档案的保存项目档案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中,并按照项目档案归档分类、编号、注销和保管期限进行管理。
5、项目档案的利用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项目档案只能被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6、项目档案的保密项目档案应保密,不得向外界泄漏项目的技术、商业和其他机密资料,任何人员不得涂改、删改、挪用项目档案,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责任主体
1、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工作。
2、各项目组成员应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收集和管理项目档案。
3、项目档案保密管理人负责项目档案的保密工作。六、执行程序
1、各项目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项目档案管理计划。
2、项目档案应存放在公司档案库中,按照档案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3、项目档案的利用要经过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如有重要的敏感信息,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4、项目档案保密工作应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执行,任何人员不得涂改、删改、挪用项目档案,一旦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责任追究
任何人员有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投资项目”是指:
(一)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第二条
(二)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六条
(十四)历年经营业绩。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工商局批文;
(十三)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七条
(十七)历年经营业绩。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一)投资发展部设建档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总公司各下属公司应认真配合其工作,主动、及时地将项目档案整理上交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建档后将档案原件移交总经理办公室,并保留二套完整复印件;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文件交给建档员时,建档员应及时登记文件交付日期、名称、原件或复件、交付人,并由文件交付人签字认可;
(三)文件登记后由投资发展部经理或执委会主任签字,按性质进行编号、归档;
(四)项目档案保管期(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永久保存。
第九条
项目档案的查阅
(一)总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借用项目档案时,在投资发展部办理相应的查阅或借用手续;
(二)集团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须出具本单位领导的批准证明。经执委会主任或投资发展部经理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
(三)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项目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执委会主任同意后,方能由建档员接待查阅,并由建档员详细登记查阅项目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四)项目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复制时,必须经执委主任批准,由建档员详细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才可外借,并限期归还;
(五)查阅人违反借阅规定时,建档员有权对其提出批评以至停止其借阅。
第十条
所有资料均应放人有锁的柜子里,钥匙由建档员专人保管,建档员因工作失职,使文件丢失或损毁,应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
由于建档员的变动或机构的改变等,项目档案需要移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完整、真实、准确、可靠、便于查阅和使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讨论,由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实施,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发布和实施。
四、制度内容
(一)项目档案的定义及分类
1、项目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中生成的全部文件、资料和资产,包括项目建议书、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文件、施工图、变更记录、质量检验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保护方案、运行维护手册、费用结算单据等。
2、项目档案按照档案性质可分为基本档案、管理档案和业务档案。
(二)档案管理要求
1、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内部档案管理,对于文件管理不规范、擅自销毁档案等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2、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登记、借阅、归还制度,严格遵循《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每个项目的档案应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基本档案、管理档案和业务档案。所有档案应按照年度顺序编档号、封存标识和存储编制等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4、档案应按照存储标准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和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档案馆应建立技术咨询平台,为公司和相关单位提供服务和咨询。
(三)档案保存期限
1、基本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
2、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3、业务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
(四)档案借阅和使用
1、借阅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借阅登记表。
2、借阅和使用档案应遵循安全、保密、规范的原则。
3、档案室应对借阅和使用档案的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档案的保密和归档
1、保密档案应按照《保密法》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归档。
2、因档案丢失或被损毁,档案室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并报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备案。
(六)档案的`销毁
1、档案室应对已经过了保存期限、已被电子档案取代或已无文件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应按照《档案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并由档案管理员签字确认。
五、责任主体及责任追究
1、本制度施行后,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均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六、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档案法》(国家档案局)
2、《档案管理条例》(国家档案局)3、《保密法》(国家保密局)
4、《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5、《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7、《行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
、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项目档案的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市场拓展项目、技术研发项目等。
第三条制度依据
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条主要内容
本制度主要包括项目档案管理的`目的、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管理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二章目的与管理要求
第五条目的
项目档案管理的目的是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行为。
2、确保项目档案保密安全可靠,避免遗失、损毁或泄漏。
3、做好归档、整理、检索等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4、发生案件等应急事件时,要做好相关档案保管和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章范围与责任主体
第七条范围
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工程项目档案。
2、市场调研报告、营销方案、推广方案等市场拓展项目档案。
3、科研报告、技术方案、产品设计方案等技术研发项目档案。
第八条责任主体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方案。
2、项目管理人员要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和审计。
第四章执行程序
第九条立卷建档
1、建档前,需审查文件、资料,分别归类处理。
2、建档须注明档案代码、档案名称、文号、年度、保管期限等项目,建立档案目录并编号。
3、项目档案应及时梳理,整理和升级管理,更新且完善档案信息。
第十条档案管理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管理方案。
2、档案管理员要负责未完成项目的档案管理。
3、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完成归档,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库内。
第十一条出入管理
1、出入档案库的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2、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携带档案出库或带入档案库。
3、档案外借须经过审批,外借时间限制不可超过保管期限,归还后要及时进行核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追究责任
1、档案管理人员未履行档案管理职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应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2、违反规定,私自出入档案库,泄露、篡改、毁坏档案,造成档案丢失或毁损,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处理方式
1、如有违反规定、失误等情形,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为进一步处置提供依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行从严处理、从重处罚原则,依照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
公司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项目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和保护,确保项目档案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落地。同时,该制度也是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的成功。
二、范围
公司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编制项目方案、项目实施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以及项目结束后的归档和保存等所有环节。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的制定需求和目的。在制定制度前,应该确定制度的制定目的,明确制度制定对象和范围,以及制度的适用性和必要性。
2、组织专家评审和意见征询。在确定制度目的、范围后,应该组织专家对制度内容进行评审和改进,并向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征询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制定、审批和颁布制度。在进行专家评审和意见征询后,应该对制度进行细致的制定、审批和颁布。
4、实施和监督制度。在制度的颁布之后,应该进行实施和监督,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扎实的落实,并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收集整理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
6、公司内部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及规定
五、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
1、制度的名称: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
(1)规范项目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和保护工作
(2)确保项目档案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落地
4、内容:
(1)档案管理工作的分工和职责
(2)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3)档案保管和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4)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档案的销毁和转移
5、责任主体:
(1)项目部门和负责人
(2)档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
6、执行程序:
(1)项目成立立项会议时,确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分工职责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资料
(3)档案的使用和保管需经过审批和签字确认
(4)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
(5)档案销毁或转移需得到公司领导的审批
7、责任追究
(1)项目部门和负责人未按规定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扣分或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档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未按规定对档案进行保管和使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扣分或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3)档案被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目的:
为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项目档案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制定程序:
1、公司领导确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编写任务,并指定负责人负责编写制度。
2、编写者需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3、编写者向公司领导提交初稿,经过审批后,考虑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订。
4、修订后,公司领导签署,并进行公告发布。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平安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结实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平安。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别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平安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指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指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指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如有变动,应认真做好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老师成长档案管理制度是一种以老师为本,注重开展老师个体的制度。它立足于在不断开展的教育教学,以目的.引领施以评价,促进开展,具有明显的鼓励功能、教育功能和反思功能。它能让老师根据自己的工作才能和工作表现,确定个人开展需求(最近开展区),制定老师的个人开展目的。它能向老师提供日后培训或自我开展的时机,进步老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才能,从而促进学校的将来开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老师尊重和自我开展的需要,从社会、心理方面来鼓励老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能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化开展。
对于学校的开展,老师专业化建立是根本。我们都知道深化开展老师才是学校创品牌的关键因素。没有好老师,学校只能是昙花一现,没有原创力和可持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