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通用31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时采购便捷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月底交采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
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
(1)药品情况。
(2)当月引进、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
(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
(4)欠款
10、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5、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6、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7、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部分旧的品种。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
8、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科药品。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
10、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月。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则终止该品种销售三个
2、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否则,一经查实,将
3、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药品销售明细。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一、布局流程管理
1.应设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沐浴间、配奶间、奶具清洗问(区)、治疗室及处置室等。各室分开设置,洁污分开,各类物品消毒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新生儿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凡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皮肤化脓性疾等暂停与新生儿接触。严格限制进入新生儿病房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须更换清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诊疗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禁止未穿工作服随意进入新生儿病室。
2.探视人员管理:新生儿室不设陪护、谢绝探视。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家属进入探视者应严格按要求更衣、戴口罩、换专用鞋并洗手后方可进入。患流行性感冒或皮肤化脓性疾病者谢绝探视。
三、环境管理: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足月新生儿22-26℃,早产儿24-28℃),湿度保持在55%-65%。
2.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定时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检查消毒器的运行状况,定期对消毒器进行清洁、维护并记录。
3.桌面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洁水擦拭干净。
4.地面每天湿式清扫,保持清洁无尘。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至少每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尘。
5.新生儿室应尽可能减少物品摆放,物品的摆放按照无菌、清洁、污染有序分开。
四、手卫生管理
1.新生儿病房入口处、病室、治疗室、配奶间、沐浴间、处置室等应配置专用的洗手设施或快速手消毒剂。
2.凡进入新生儿病房及进行各种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五、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管理
1.凡进入无菌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氧气湿化瓶、呼吸机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污染后随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管理
1.医务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护理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2.每日医生查房应先查新生儿室患儿再查普通患儿。
3.每日各项操作应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诊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4.传染性疾病新生儿应尽快转分院治疗院,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收住隔离室,与正常新生儿隔离,病室或床边应悬挂隔离标识,物品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七、配奶与沐浴管理
1.配奶间、奶具清洗间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清洁;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灭菌;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
2.应保持沐浴间清洁。沐浴水温控制在38-41℃,防止烫伤。
3.沐浴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液和爽身粉等,取用时应采用非接触式。
4.新生儿使用的眼药水、药膏均一婴一用。
5.与早产儿和体重<1000g的新生儿和须保护性隔离的新生儿皮肤接触的毛衫、被套等布类应清洗、灭菌后方可使用,普通新生儿被服类高温清洗。
八、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要求对新生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暴发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医保药店财务制度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席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席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医保柜营业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执业rqmyb01-a12药师或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管理规范
4.3.1保证24小时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外配服务和非处方药品的自购服务。
4.3.2门店制定24小时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24小时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市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医保柜药品按陈列规定分类陈列摆放,不得与药房其它柜台的药品混淆,帐物必须相符。
4.3.5同一商品编码的药品,医保柜台的价格不得高于非医保柜台,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医保柜台和非医保柜台提供的品种应一致。
4.3.7每天晚上24点结清当日销售,日清月结。
4.4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
5、处罚
质量部、市内管理总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协议等处罚。
一、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保,生效日以到职日为准。
二、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三、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投保薪资调整单”。
四、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职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五、职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摘要:目的探讨新医保制度下对医院医保财务管理的影响。方法分析目前新医保制度下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结果医保财务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不仅推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也为医院带来巨大收益。医保财务管理的有效与否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利益,为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结论提高对医保的认识,不断加强医保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和加强医保财务预算和控制管理,使医保财务管理更科学性和合理性,为医院加强医保管理提供准确的、科学的统计资料,促进医院医保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新医保制度医保财务管理合理实行预算和控制冲击影响
医疗保险是我国一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公民健康和社会和平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随着我国政府和社会对医保的重视,其逐渐缓解了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国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将基本建立,届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1]。但随着新医改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对医保住院及门诊患者治疗的定额医疗、单病种项目增加和报销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标准,也对医院的医保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医保财务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如何完善医保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支出,保障基本医疗对医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就新医改形势下对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措施进行分析,使医保财务发挥更广更大的作用。
1新医保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新医保政策实施以来,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等成为医院就诊的主要人群,不仅推动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也为医院带来巨大收益。但同时也为医保财务带来很大的工作量[2]。医院医保财务人员要对参保患者进行住院明细,检查用药收费,病种及项目是否为医保范畴进行审核,从患者的医保卡号、姓名、诊断、入出院时间到整个治疗、用药、检查过程进行分析、检查、核算,做成报表交与社保,完成与社保结算后,还要对拨款内容和报表进行对照,并对当月病种再次进行统计,与医院支付的报销费用进行对照,从而反映出医院在医保运行中的盈利和亏损情况,为医院加强医保管理和社保调整决策提供准确的、科学的统计资料[3]。医保财务管理的有效与否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行和利益,为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医保制度下影响财务管理的.因素
2.1财务人员观念陈旧,对医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国大部分实行医保的医院多为公立医院,以体现福利为主,投入不计成本,产出不计效益[4]。医院财务管理观念陈旧,再加上医生道德观、价值观的改变,只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财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于算账、记账,而忽略了对医保基金运行过程的分析、管理、预算和控制,将自己陈旧的财务理论运用到医保财务管理工作中,影响医保制度的运行和开展。
2.2医保制度不健全,对财务人员在医保预算审核不全面
医保财务人员对医保政策了解少之又少,对医保预算管理不重视,认为医保管理有医保部门进行核算,而忽略了作为医保财务人员的职能。对医保预算审核不严格,造成其预算严重偏离事实,使每年的医保预算超过总控预算,无法为医院提供完整的财务指标,造成大量资金流失。
2.3财务人员对财务控制能力差
医院财务人员总习惯于遵照事业单位标准进行预算,把大量的工作用于记账、报账,只通过财务处理反映出医院医保的收支情况,而很少通过财务预算和控制对医院的医保活动进行细致分析,使医院医保财务管理不能发挥保障基本医疗的作用,使医院一直处于非正常运营,导致医院财务不必要的浪费和流失,也阻碍了医院管理者决策的科学性和及时性[5],影响医疗保险制度良性发展。
2.4医保基金的有限性与医院结算方式不对等
社保和医院结算方式不对等。医院对参保人基本实现了及时完成结算的医保政策,两者之间的结算过程是成功的。但在与社保结算时在其将不同缴费基数、参保人群分配偿付比例、单病种、疑难病及卫材拨付款等使结算方式更加细化、完善,却为医院财务的具体核算和操作带来繁琐。
3提高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完善医保财务预算和控制
3.1更新财务人员对医保的认识,强化医保财务内部控制
提高医保财务人员对医保的认识,更新新医保政策和内容,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医保财务人员对医保政策进行了解和钻研,提高财务人员全面业务管理素质,在完善医院的业务流程及控制目标同时,对医院医保资金使用进行分析、审核,并结合资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产出,对医保财务做出准确的核算及预算[6],保证医院医疗活动的正确实施。
3.2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医保财务预算审核
作为医保定点医院的财务部门,要认真评价医保为医院带来的长远效益。医院的医保财务人员要根据医保政策的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加强上报医保发生费用的预算和管理能力,及时规范核对医保回款情况,分析医疗活动中合理治疗产生的费用,对医院医保财务信息和管理进行相关分析研究,对医保的预算、审核、执行、控制等方面加强合理应用,调整不合理的支出结构[7]。并对医保垫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况进行分析,对医院就医患者实行医保医疗,为医院正常运行提供保证。
3.3明确医保财务核算内容,合理实行预算和控制
明确医保财务核算内容,细化会计核算明细科目,对医院医保各个账款交往业务都通过账户记录显示,并在每月未对在门诊、住院产生的医保费用进行核算、报表统计,核算时应利用本钱核算对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控制,经医保财务指标对其预算进行量化[8],将月发生的申报额与医院和社保部门进行核实核对,记入明细账和总账中,并将审批下来的费用明细和扣款明细进行清算、确认,合理平衡内外部结余和预算控制,使医院医保财务工作更具有科学性、监督性,促进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1)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
(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
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
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
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
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
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1、餐厅管理人员应会同医院相关科室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开展一次盘点工作,对库房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确定库存及当月消耗。
2、在进行是底盘点之前,为了便于盘点,仓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对放置物资的场地进行清洁整理,按照六S活动中的整理、整顿规范来进行,使仓库物资摆放井然有序,方便计数与盘点。
3、仓库关门之前,必须通知各用料部门预领关闭期间所需物资。
4、将所有单据、文件、账卡整理就绪,未登帐、销账的单据均应结清。
5、验收完成,物资用即时整理归仓,若一时来不及入仓,可暂存于场内,记录在场所的临时账目上。
6、预先鉴定呆滞物资、不良物资和废旧物资,与一般物资划定界限,以便于盘点时做最后的鉴定。
7、仓管员应于正式盘点前自行盘点,若发现问题应作必要且适当的处理,以便于正式盘点工作的进行。
8、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尚未办完验收手续的`,且不属于食堂物资,所有权应为供应商,必须与食堂的物资分开,避免混淆,以免盘入到食堂物资当中。
9、当盘点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符时,仓管员或经管负责人对其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将盘点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并根据管理部门的批示,调整相应的账面数量。
为切实做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医环境,我公司驻保洁员必须做到:
一、保洁员必须服从医院有关部门、科室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伙伴、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若发生,扣除当月奖金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二、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要做到地面无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阳台及楼道每天早上必须拖试、中午清扫,未执行者,扣除当月奖金20元,病房内一切设施每天擦拭一遍,发现污迹扣除当月奖金10元,卫生间洗手台、面盆,蹲坑每日清理,发现严重污迹或卫生死角扣除当月奖金10元,墙面门窗扶手做到定期清洁,发现严重灰尘扣除当月奖金20元,污物在同一地方两天未清理扣除当月奖金20元,出院病人的床杠,床头柜,物品柜必须做到当天清理及消毒,未清理及消毒者扣除当月奖金20元。
三、清洁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乱堆乱放扣除当月奖金10元,保洁员在病房卫生间放置拖把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病人家属提走除外,但需得到病人家属证实)。拖把必须按区域分开,在拖把杆上标注走道、病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楼梯等文字,拖把混淆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
四、医疗垃圾必须放入指定的医疗废物袋,垃圾混装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医疗垃圾做到每日清理及定时投放于医疗垃圾暂存点,将医疗垃圾投放于暂存点门口未做登记或将医疗垃圾投放于生活垃圾桶内的,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并做开除处理。
五、医院相关部门和护士长每周或不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每周对卫生达标的科室保洁员颁发流动红旗,每月做一次统计,每月达到三次卫生达标的保洁员奖励100元奖金。有上述1-4条的情况,医院有光部门及护士长有权开具相应的扣款条,发放工资时扣除。
一、本医院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职工应予配合。
二、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职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职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单位报到。
四、职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五、调任职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当人员暂行代理。
六、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青岛眼科医院是一家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建院二十多年来,医院迅速发展,在医、教、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国内外也享有了一定的声誉。目前我院各临床、医技科室面向全国招收进修医师,为加强对进修医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培养质量,医院及各临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或者眼科专科医院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医技、护理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需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执业证书。
国外进修人员进修要求参照(青眼发〔20xx〕62号)《青岛眼科医院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制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进修所需的证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批,我院审核通过后给予发放进修通知书。
4、进修生来院时,医院须与进修生本人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临床医师短期进修(小于三月)或者参观学习性质,需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如对口支援、援助边疆地区发展、专科进修等需要,可以放宽至高年资主治医师。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医务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协助管理),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接受能力和进修人员的学科需求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后勤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4、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医务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行为规范和守则
1、进修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2、进修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需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3、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规范,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进修医生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事诊疗活动,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有效。在各类手术操作中,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5、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青岛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医务部通报其原单位。中途退学者,须持原单位证明到医务部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亦不能顶人替换。
6、进修期间,参照青岛眼科医院职工休假规定安排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接受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擅自离院3天以上,退回原单位。请假3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批准,请假单交医务部备案;请假3天(工作日)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室请假,经批准后送医务部审批及备案。进修期满时,请假单将作为进修纪律考核凭证。进修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假天数相应不得超过15天、7天、5天,超假者不发结业证书。
7、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借阅病历、影像资料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期归还。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8、住集体宿舍进修人员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则,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及缴纳费用。注意保障电、水、暖等设施的安全。
9、进修学习期满前一周,书写学习总结并由科室进行结业鉴定,经医务部签署意见方可结业。进修结束,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进修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院。提前离院者,按未完成学习任务处理,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结束时,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进修结束一周内)亲自到医务部办理离院手续。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师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师”进入岗位,且在进修期间无独立处方权,部分进修人员发放临时处方权,仅限于病历书写和开具出院带药。
2、进修三月者,可以自选一个科室,进修半年者,可以自选两个科室,进修一年者,可以自选三个科室,其余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自选科室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3、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前,由医务部进行岗前培训,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4、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需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
5、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医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各专业科室每月至少安排二次教学查房和讲课。
7、我院每年举办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享受我院住院医师同等待遇。
五、收费标准:
1、进修费:三个月:20xx元;半年:3500元;半年以上至一年:6000元。
2、住宿费:380元/月
附:青岛眼科医院进修申请审查表
一、医院物业管理采取招标外包的方式,外包的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本体(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和基础)等承重结构维护养护管理;2、楼内公共设施、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蒸汽系统以及电梯轿厢的清洁、维护、管理;室内照明设施及导向标记标牌的管理;
3、室外场地(不包括楼后的联合走廊)及附属设施(包括化粪池抽吸以及附属在保健楼上的设施)的维护养护及管理;
4、机电(不包括地下二室的总配电室,双方以总配电室输出线为界分工管理);
5、设备工程的维护养护及管理;楼内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由治安保卫部统一管理);
6、保洁管理(不包括蚊虫消杀);公共环境的绿化美化管理(所配绿植由甲方负责)、医疗辅助服务及中央运送,协助临床科室做好物品配送及被服管理工作等,以上内容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管理模式。
二、服务标准
(一)安全保卫服务系统:负责患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楼内物品安全的管理,疏通楼内的安全通道和主要对外通道的看护管理,并配合协助保卫部进行重要任务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由治安保卫部制定招标标准)。
(二)运行保障系统:负责楼内动力电、照明电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负责与患者生活有关的电器的维护养护及管理,负责电梯运行、保洁及维护管理,负责环境绿化及美化的管理,负责后勤物品的管理与配送(包括被服管理、物品数量统计、用量;根据科室需要,做好详细的用物计划,规整物品的领取和配送程序)。
(三)护辅保洁系统:提供并负责楼内的导医导诊工作(包括病区内患者陪伴检查工作和文件收发工作),提供护工服务以及二十四小时外勤服务工作,负责病区环境及楼层办公区域、公共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及清运工作以及地面的维护养护、窗帘清洗和家具的保养工作。
三、服务要求
(一)保洁系统
1.要保证病室内环境无污无尘,规定室内卫生每日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出院患者的病室应做到彻底清扫,做好终末消毒。
2.各台面、穿衣橱顶整洁无杂物、玻璃明亮,窗帘干净无污渍。同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台一巾一消毒,一室一托一更换,做好传染患者的`单位隔离工作。卫生间内应无杂物无异味,各设施清洁无水迹,洗漱物品应摆放整齐。每日应倾倒垃圾3次。
3.要保证楼内整体清洁。做到每月用洗地机清洗地面一次,每半年地面全面打蜡一次,每半年漂洗窗帘一次,每半年清洗楼体一次,以上各项工作特殊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时另行安排。
4.做到地面、墙面、窗面、台面四明亮。天花板、墙角、灯饰无灰尘蜘蛛网,墙面应清洁无破损,地面、走廊、无烟头纸屑,楼道扶手无灰尘。电梯间内外洁净无污迹痰迹,垃圾箱应保持亮泽,不得发生垃圾外溢情况。
5.门前连廊大理石、地下停车场、果皮箱、路灯石柱、栏杆等设施,无灰尘污迹、无烟头纸屑杂物,沙井等无淤泥、无大量落叶。
6.要保持整洁的楼内环境。
7.保洁工作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
(二)运送、护辅系统
1.按需设岗。
2.提供优质的礼仪服务,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化淡妆,微笑上岗。导诊、外勤服务要及时、准确、无误。
3.医生、护士的办公室及休息室内,窗台、桌面应清洁无杂物无纸屑和墨迹。电话、微波炉每日消毒清洁一次。各室橱顶无杂物。
4.治疗室内,台面应整洁亮泽,符合消毒标准。墙面每日清扫保持无碘渍等污迹。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各室内冰箱要经常擦洗,冰箱外壳光泽无污迹,冰箱内无异味,物品应排放整齐。各橱顶无杂物。
5.各病室内,桌面清洁、物品摆放要定位。暖瓶表面清洁无水迹,窗台、橱顶应无灰尘杂物,窗帘悬挂整齐无污迹。床铺应洁白平整,床下无杂物和便器。室内垃圾要随时倾倒。
6.二十四小时外勤服务,在进行收发各种检查、治疗、收费单、出院病历等工作时,要做到准确无误的核对登记。及时收集各种检查标本。根据科室情况,按需补充各种医疗用品。
7.陪检工作,陪检人员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抢救危重患者经验和操作技能,经甲方业务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协护工作,配制浸泡物品的消毒液,严格操作规程,保证消毒液的剂量准确无误。同时协助护士长清点领取有关物品,负责病区被服管理,已污染的被服要认真与洗衣房进行清点交接、详细做好各种物品出入登记,以保证相关物品的数量准确无误。做好被服、家俱的保养和管理工作。
9.生活护理,做好患者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的床单位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提前做好患者晨间护理、打开水及班前准备工作。遵护嘱,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卧床患者整理个人卫生、翻身、进食、起床活动和递送清理便器等工作。
10.物品的配送和领取,应及时送达准确无误,保证物品无损坏丢失。如果由于失职而造成的物品丢失或损坏,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照价赔偿。
(三)保安系统
1.仪容仪表应严格按照准军事化模式进行管理。按规定着装整齐,佩带齐全(工作牌、手套、警棍),要求姿态端庄、形象良好、动作干练、素质过硬。
2.服务态度热情周到,耐心做好服务工作。
3.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处罚条令和常用法律,严格执行保安条令和交接班制度,不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的情况,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收受他人财物。要求24小时值班,定时巡视楼层病区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严格探视制度,做到联系、登记、反馈的管理程序,危重患者的陪人经主管医生同意后,方能进入病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诊疗区。
4.工作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勇于同各种犯罪分子做斗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和案件及时妥善地处理。确保医疗一线和窗口工作的医务人员安全。协调、安置来访和就诊的车辆,保持院内通畅。对无牌、乱放的自行车应加强管理。
5.每周设有专人查房。保安每两小时巡视病区一次并有详细记录。
6.楼内的物品由乙方负责管理。如有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照原价赔偿。
(四)后勤运行保障系统
1.机电员工应衣帽整齐,使用文明用语,配带胸牌上岗,无不文明施工。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迟到
、早退、旷工、串岗、脱岗、做好交接班工作。
3.后勤人员努力学习业务,尽职尽责地工作。有报修任务时应随叫随到,工作不推诿,规范施工,维修质量达标率90%以上,降低返修率。定期进行维修查访,听取用户意见,随时解决出现的情况。
4.设备管理,总体运行
(1)在管理上应坚持三级保养、设备有台账和维修记录。
(2)保证空调的正常运行,每月清洗消毒一次。病区四季室内温度保持在23℃±2℃,冷却水在32℃以下。新风引入系统每月进行清洗消毒一次,经过达标后使用。
(3)保证大楼安全用水,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常规检测,饮用水要达到防疫部门标准要求,污水达标排放。
(4)安全用电,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及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和详细的维修记录。保证病区用电、电压要稳、三相电电流平衡,定期检查各类导线无老化、变焦、变脆等情况,绝缘包布无失效,各种电器具无危象,有报修任务5分钟到达现场。
5.工休室卫生要保持门窗地面干净,运行设备清洁,值班室内无杂物堆放。
6.电梯的维护与管理,设司机一名并持证上岗。负责d电梯的停运。每周六彻底维护清洁电梯并有记录,平时注意维护保养与电梯维修商携手随时解决出现的故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和清洁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台面有光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
(一)目的
保证诊疗工作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
(二)适用范围
全院各临床科室、执业医师。
(三)定义
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四)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五)内容
1、原则
(1)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就诊者。
(2)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交接,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门诊:
(1)接诊:首诊医师对门诊患者进行病情评估,完成门诊病历。
(2)诊断明确的患者:按照诊疗常规及进治疗。
(3)诊断尚不明确的患者: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给予进一步治疗或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4)诊断为非本科疾病患者:与患者沟通,转诊至对应科室就诊。
(5)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申请全院多学科会诊,具体参见《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6)转诊患者:按照《转院、转诊制度》转诊。
(7)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患者,病情允许后陪同转送至急诊抢救室或上级医院。
(8)交接: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转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他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3、留院观察
(1)接诊:对新留观患者,首诊医师完成留观评估并完成留观病历文书书写,制定诊疗计划。
(2)诊断明确的患者:积极办理出观手续转相应科室或上级医院治疗。
(3)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4)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5)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多学科会诊。具体参见《全院多学科会诊制度》。
(6)转院患者:按照《转院、转诊制度》安排转院。
(六)监管
1、科室应设立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记录本,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师首诊负责制度,要求医务人员知晓率达100%。
2、医务科负责对全院医师落实首诊负责制情况进行医疗质量检查,每月一次,并现场询问医师2人知晓情况。
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一、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上月26日以后到职的新进人员甄选报名单,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单位主管签署,转呈总经理核定,再登录于“薪资名册”后,再转会计单位作业。
二、人事单位应于每月25日整理本月份涉及调薪的人事异动申请单及考核表,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调薪抄录,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后与单位主管会签,登记于薪资名册,转会计单位作业。
三、经批准离职案件,人事单位应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由人事主管审核签章,登录于薪资名册后转会计单位作业。
四、核薪与调薪案件于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五、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医院人员薪资名册外,各级单位亦应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六、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受校医院委托,为便于广大研究生就医报销,现将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公布如下:
1、上海师范大学在册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包括港、澳、台)、在册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自办理入学手续,并取得学校颁发的有效证件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2、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适用本办法。
1、学生就诊须凭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挂号,一科一号,门诊挂号1元,挂号费自理。不能出示二证者,医疗费用自理。
2、学生的医疗卡仅供本人使用,在校医院就诊必须出示医疗卡。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卡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追回医疗费用,并按校纪校规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上。
3、学生就诊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意见,不得自行点药、自行提出转诊或要求进行医生认为没有必要的医学检查。
4、如果遗失医疗卡,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须交本人1寸照片一张,补办医疗卡收取工本费1元,补办病史卡收取工本费2元。补办医疗卡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徐汇校区每周四全天在校医院3楼防保科(303室),奉贤校区每周二、四下午在医院收费室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5、接诊医生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出具相关疾病证明,学生未经医院诊治而自行休息者,校医院一律不补开病假单。校外医院的疾病病假单(急诊除外)应由校医院审核方能生效。
6、校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如在门诊时间以外就诊,持本人学生证、医疗卡二证到校医院挂号就诊,并按规定支付值班挂号费2元。
7、为照顾大多数患者就诊,在一般情况下不出诊(特殊情况除外)。
8、普通门诊、值班用药应由医生按病情开处方,按照医保规定,一般不超过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就诊者不得自行指定药物,强求医生开药。
9、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因病等休学期间,在本市范围的学生,应回校医院就诊或转诊。在外省市的学生,由学院向校医保管理办公室申报、备案后、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近的一所医保定点机构就医。
10、寒暑假期间外地学生患急病,可在当地就近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一个地区仅限一个医院)。回校后经审核确系医学范围急诊并符合相关规定,可报销80%。
11、除急诊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学生仍应回学校就诊,奉贤校区学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医疗证在徐汇校区医院就诊。
12、学生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由校医院收回医疗卡和校医院门诊病史卡,并由学校及时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学生在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均应先到校医院就诊,实行本校医院首诊制度。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转诊,由接诊医生开具转诊单,转诊一次只能报销一次费用,经转诊到定点医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申请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学生未经转诊,在校外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3、本校定点转诊医院为:徐汇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校区转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奉贤区中心医院。
4、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原则上在校内就诊。
5、费用昂贵的大型检查、治疗费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检查单项200元以上)、须经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才能进行。未经同意自行检查者,费用自理。如属急诊,须经审核后按自负20%的比例报销。
1、经转诊定点医院、需要住院学生,凭定点医院出具的.已盖章住院通知单,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证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本凭证仅供一次住院使用,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为7天。
2、学生在外省市急诊住院、门诊大病(包括学校规定的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期间)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
1)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以内,凭出院小结、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费用明细账单等到校医院集中登记。
2)集中登记后由校医院到所在区县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待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医疗费用拨款到学校,再由学校交付个人。
3、学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观。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100元;一级医院50元。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
1、门诊大病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资金支付。
2、凭定点医院出具已盖章的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申请表,并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学生医疗卡在校医院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本凭证仅限个人专用,不得涂改、出借。门诊大病凭证自开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超过六个月后需要继续医疗或在6个月内需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当重新开具门诊大病凭证。
3、学生每次就诊挂号和付费记账时应向定点医院出示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
1、普通门诊必须有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方可报销。
2、学生凭定点医院转诊单、学生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3、学生在不属本校定点的医院,但属于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经审核确属医学范围的急性病,而不是仅凭急诊挂号),凭学生证、医疗卡、病史资料、各种检查报告单、正规发票到校医院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报销80%,个人负担20%。
4、审核时间、地点:
徐汇校区:每周三8:00~13:30校医院二楼行政办公室。
奉贤校区:每周四8:30~13:30行政楼二楼财务处。
5、报销取款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除外)徐汇、奉贤校财务处
6、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7、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本人垫付后、应在就医医疗机构开具正规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2、所有学生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报销。
3、学生所有医疗费用(住院、门诊大病、门急诊)报销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1、学校应切实做好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大学生普通门急诊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必须做到严格管理、规范审核、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纪部门的监督审核。
2、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大学生应讲诚信,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基本权益。如有冒名使用、谎报医药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根据医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规章制度,对当事人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管理实施细则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大学生公费医疗规定与本管理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4、本细则解释权在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小组、校医院。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医保管理部分)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1、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物品的性能、清洁、消毒、灭菌、保养的方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操作常规。
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要严格分开,无菌物品应专室贮放,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打扫、消毒并每月空气采样培养,每日严格检查有效日期,过期或有污染可疑者应重新消毒灭菌。
3、各种器械包和治疗包的包装应按操作规程。所有包布要每次清洗,器械包、治疗包应有二人核对后包装,并注明名称、灭菌日期或有效日期,器械包装不超过7kg,布类不超过30cm×30cm×40cm。灭菌包(盒)均应放指示剂测定灭菌效果,包外应有指示胶带,未达到灭菌要求的,重新灭菌。盘、盒、器皿类物品应单件包装,若确需将不同类型的器皿开口应朝一个方向,器皿之间用吸湿毛巾隔开。不用破损包布和无孔金属盒。
4、做好灭菌物品的清洁灭菌监控,灭菌物品每月抽样检查作细菌培养一次,各项监测符合标准并有记录。
5、每日定期下收下送,下送车内灭菌物品与污染物严格分开放置。每季下科室核对账目,并听取意见,以便改进工作,提高供应质量。
6、物品的清洗应按照规定步骤和操作程序,凡是接触过病源微生物的物品,应先以化学消毒剂处理(浸泡30分钟),然后进行常规清洗。用流水冲净的物品,需用蒸馏水冲洗,测ph值中性后,方可包装、消毒、灭菌。各导管经常规处理后,用加压冲洗各导管15分钟,凉干,检查导管完整无损后备用。
7、用过的器材,须由科室初步清洁洗涤。传染病患者用过的物品由科室先行消毒后退还供应室。
8、压力蒸汽灭菌必须严格掌握各类物品灭菌的'压力、温度和时间,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放5个定点指示剂及留点温度计测定,并详细记录。每个灭菌包均有化学监测,大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行b-d试验,每月做生物监测。消毒物品不能超过灭菌器容积的85%,消毒好的物品要达到干燥。灭菌物品和非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室放置。提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手,戴口罩。
9、回收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应用消毒液浸泡并毁形后由指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10、每日做好清洁整理工作。每周大扫除,空气消毒每天1次,每月室内空气细菌培养1次。
(1)要优先选择、合理使用好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及时地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就是要依据病情该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2)安全用药。当前医疗服务过程中,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此要正确处理合理用药与安全用药的关系,既要让患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又要把费用控制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之内;既要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能因药费和医疗服务费下降而使医疗质量下降。
(3)医务人员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正确引导患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流失,把好的政策转化为好的医疗结果。
(4)目前城乡、区域卫生发展还不协调,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础设施不全,人才队伍不稳定,技术力量薄弱,医疗服务能力不强。
(5)建立互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医学救助的能力,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6)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都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7)要处理好与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关系,医疗部门需要虚心接受当地人大、政协、价格、药监、医保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到医院实地体察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争取客观公正地报道实际情况。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必须凭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一、每一个必填字段均为住院登记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的监控字段,系统提醒工作人员将该字段填写完整后再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二、电子病历系统尽可能辅助医师符合我院计算机打印病历规范。
三、住院号使用错误,出现多人同号、一人多号、跨年度使用病案号现象等,扣罚责任科室当月绩效薪金50元/份病案。
四、年度最大病案号与最小病案号之间空号现象超过500个扣罚责任科室12月份绩效薪金1元/个。
五、计算机打印病历不符合医院计算机打印病历规范的,且是由医师责任心不强造成(如没有实行正反双面打印、首页信息不规范),扣罚责任科室当月绩效薪金5元/份。
六、出院病历中混有他人病历者扣罚责任科室当月绩效薪金5元/份。
七、计算机打印病历规范性进入当年的年终绩效考核。八、临床科室超时限回归病案室的病历按照超期率扣罚,出院病历超期率每增加1%,累加扣罚100元(例如:超期率为1%,扣罚100元;超期率为2%,扣罚200元)。
九、在病历归档后才发现遗漏病历资料的,由责任医师或责任护士填写申请表,经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归入原病案,年终根据各科室申请数量占总出院数量比率进行绩效考核。
十、科室病历评分表中须反映病案的实际情况,若病历评分表中的'分数不能反映病案的真实情况,则按照我院的扣罚标准双倍扣罚,同时将病历质控医师和质控护士纳入处罚范围。
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环境介绍:
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摘要】在我国大力推行医疗事业改革的关键时期,医保体系逐渐完善。但是从我国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现状来说,尚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现阶段我国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不足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医疗保险;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新时期,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人们的健康意识也不断增强,医疗保险已经跟人们生活联系起来。在医院运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同时,医保资金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增强,创新医保资金管理模式才能满足新时期医疗事业的发展。基于此,加强对医保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不足
目前,医院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医保培训,其工作主要是机械的业务核算,没能真正的了解医保政策及医保结算方式,对相关的制度、医保考核指标等理解不透彻。在医学技术发达的新时期,医院中各种新的医疗机械、药品等层出不穷,医保目录库也逐渐扩大,这对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的医保资金管理人员缺少专业性的医疗知识,在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无疑给医保资金管理工作造成较大的困扰。
2.医保资金预算管理不够科学
从医院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医院每年都能够超额完成医院的总控预算,然而在将医保费控制在医院考核指标范围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医保资金缺少科学的预算管理。很多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不熟悉国家医保政策,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医保财务预算的重要性,将医保财务管理与医院临床科室财务管理混淆,在预算编制上太过混乱,不够科学,后期也没有实行有效的实时监督,导致实际与预算存在偏差。
3.医保资金核算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预算会计工作往往依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通过差额预算拨款补助的形式,根本没有全成本核算的意识,也没有相关的知识。由于现阶段采取不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能将会计核算当作医疗费用的核算基础,在核算医保受益对象的分配费用以及成本过会层中没有考虑到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导致医保资金成本核算目的无法实现。
4.缺乏完善的医保资金内控制度
医保资金管理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预算、核算,更需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现阶段医院医保资金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也没有完善的会议审批制度,在决策方面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由于医保资金付款审核审批不够健全,在监督上也较为松散,有时甚至会出现违纪行为,导致医保资金流失,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
1.加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
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不断出台的新政策也给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管理部门需要引导财务人员认真的学习医保政策,提升自我的业务素质以及政治觉悟等,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度执行。作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掌握资金管理的方法,还需要对医疗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医保费用核算过程中,能够保证医保拨款情况核对的有效性,对医疗活动费用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强化医保资金预算的科学化管理
在实施医保资金预算管理过程中,作为医院医保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将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核算、考评等当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每一个系统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医院各个临床科室之间需要全面重视医保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医保资金经营活动,各个部门需要将其实际资金情况等反映出来,合理的编制预算,然后根据预算编制对不合理的支出结构实施调整,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推行医保资金全成本核算
医保财务部门需要利用全成本核算的方式,核算医保项目,对医疗服务的成本实施准确的测算,提高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的准确度。医院开展全成本核算应实施统一管理,规范核算标准,明确费用控制责任人,将医院经济活动各环节全部纳入核算范围,最后形成诊次成本、病种成本和医疗项目成本等。医院全成本核算应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院科两级全成本核算结果保持一致、医疗全成本核算数据与医院会计核算数据保持一致。财务人员应对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流程进行考核、评估,将医疗服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财务指标对医疗服务效果进行量化,为政府部门进行价格调整、制定医保定额提供科学依据。
4.健全医院医保财务内部控制与管理
医保资金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必须建立在相关制度下。目前,医院需要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对医保相关费用的审核、申报等工作环节进行确认,执行实施监督与管理,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可靠性。这样还能够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保证财务核算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同时在医保覆盖范围日益扩大的今天,大大增加了医保工作量,财务人员需要更加细心,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们对医疗保险事业也更加的关注。但是,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尚且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财务管理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壮大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提高医保资金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医保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1、在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业务及行政领导工作。
2、制定全院及本科医院感染控制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总结考评。
3、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医院感染政策及法规。
4、制定全院及本科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制度、控制措施、实施方案并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主持日常的监督实施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及监控情况。
6、掌握全院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汇总,每季度通过《医院感染管理通讯》向全院公示。
7、指导和参与检查医院各病区和特殊部门的消毒与隔离措施,负责环境卫生的细菌学监测管理。
8、负责医院内消毒剂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导和管理。
9、负责组织医院有关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消毒、隔离知识、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等的培训。
10、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协调各科室和部门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
11、对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如出现或高度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要立即亲临现场,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及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提请启动医院感染管理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12、追踪国、内外医院感染管理理论水平的'进展,结合临床实际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定期检查医院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的监测工作。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院感染控制情况,督促落实监控措施。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应及时调查、上报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制止感染蔓延。
4、负责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5、负责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工作,并做好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6、每季度做好手术病人抗生素使用专项检查,每半年对各科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7、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8、经常深入科室,宣传控制感染知识,督导检查医务人员无菌技术操作和消毒隔离工作;督促重点管理部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9、掌握院内常见病原菌对抗生素的敏感动态。
10、定期向科主任报告医院感染监测结果和控制效果。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
11、负责对医院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购入、储存保管、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12、努力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
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1、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设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收费室、挂号室、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功能科)等应接受门诊部的协调管理,门诊部应经常与各科室协调、沟通,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问题。
2、各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3、各科医师、护士在门诊工作期间,在医务科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通知医务科和门诊部,以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4、门诊医师要相对固定,轮换不宜过快。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员。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门诊工作。
5、医师对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凡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著,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视诊或请主任医师会诊、
6、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7、对于兴奋躁动病人、重病人、高烧病人、65岁以上病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优先安排就诊。
8、门诊医师对病人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认真体格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不得随意涂改,各科负责医师或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9、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
10、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和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
11、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上级要求建立相应诊室(如发热、肠道门诊等)。各科要做好疫情报告和慢病报告、
12、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和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做好首诊负责。分诊护士要维持好候诊秩序,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13、门诊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精神卫生、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14、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保证、费用合理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15、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来的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6、导诊护士做好门诊病人的引导工作,关心和帮助危重、老弱、残疾病人的就诊,协助兴奋躁动、不合作精神病人就诊。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值班人员及时查看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
4、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完好情况,使灭火器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5、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如果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电工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或更换。
6、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室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