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培训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
公司于11月组织了关于娱乐特种设备维修的培训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学到了一些新的知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明白了什么是大型娱乐特种设备
二、大型娱乐特种设备的维修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统一
考核才能从事维修及操作。
三、大型娱乐特种设备必须每年都要进行年度检查,并做相关的记录。
四、特种设备的生产要具有以下条件,
1、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五、特种设备出厂,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娱乐安全是娱乐设备设计、生产、使用的必须遵守的原则。
七、同时还对以前的机械及电气知识进行了复习,通过实习对机械装配及电气检修有了加深。
对比我公司现在的生产状态,发现第四及第五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大型娱乐设备生产的法侓法规的了解不够全面,在设计方很多的零件也没有按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如重要销轴的热
处理,对重要焊缝的要求等,如果可能的话,建议请专业培训机构对全员进行培训(包含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这样才能行成一个好的生产环境和氛围。
段林松
20xx.12.12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领域广泛,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由于一般在高温、高压、高速、高空工况下运行,具有易燃、易爆、剪切、高空坠落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2003年、2009年颁布、修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xx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xx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进行了规范,标志着我们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迈出了新步伐。
自己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全面学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同时,特别注意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的宗旨鲜明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条阐明了立法的宗旨,即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这一宗旨,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法律创设的多项制度,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理念,如为保障特种设备的本质质量,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要实施监督检验,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采用的新材料,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性验证;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等等,这些规定重在事前把关,防止不合格设备进入使用环节,防止不安全设备继续使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特种设备安全法》具有鲜明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全过程的监管,确立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追溯制度、产品召回和报废制度等,具有鲜明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为保障安全,法律设立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无缝衔接的安全责任体系。在完善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建立了三项基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是对特种设备整个生命周期完整信息记录的可追溯制度,即明确“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要建立设备信息档案;二是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即“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三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即“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以上从制度上保证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陷阱”对民众生命和财产的侵害,体现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宗旨。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特种设备安全关涉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齐抓共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中特别突出三点:一是突出强化各方责任,特别突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责任,包括制造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都非常明确。监管部门也非常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部门是以质监部门为主,其他部门也有相应职责。当然法律中还是着重突出强调了企业的责任主体。《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企业的各个环节的责任,包括检验、人员培训、制定安全制度都做的很细,突出企业为主体这个责任。二是突出强调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履行政府的行政监督职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管理。作为地方政府,保一方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其天职,《特种设备安全法》里明确了政府的责任。三是突出强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消费者在享有使用特种设备权利的同时还负有监督这些制造单位、使用单位企业安全的责任,同时对政府的履行职责监督管理。新闻媒体同样也有对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监督职责。安全不是哪个人或哪个单位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事,全体人民的事。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还规定了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形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三驾马车”的监督管理体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四、明确了对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
分类监管是指针对特种设备不同的性能特点、危险程度对它实行不同的监管模式、手段和方法。根据运行特点,特种设备有四高:高压、高温、高速、高空。在这种运行条件下,特种设备容易产生易燃易爆或者高速冲撞坠落的危险。针对这些特种设备不同的特点,进行分类监控。在明确分类监管这种科学监管原则的同时,《特种设备安全法》还确立了重点监管原则,就是重点监管人口密集、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车站、商场、学校等的特种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检验、检测,确保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安全监管经验,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执行性。该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对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活动,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整体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党必须清醒地看到,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据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保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保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标准以党建抓队伍促审判的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此,我们就基层法院在新形势下深化党建工作作出以下几点构想,与同仁们共勉。
(一)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组织保障。一要提高党组织的引导能力。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决策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正确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依规决策的能力,把党员和全体干警引导到与党同心同德谋事业上来。为此,党的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适时作出切合本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解决好明确怎样做、怎样做得更好的问题。按照党务工作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和追究制,从而保证党组织的引导作用达到预期效果。二要发挥党组织的保障作用。应根据本党员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好组织机构,配齐配强支部班子,要把责任强、勇担当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支部班子,以加强班子的先进性代表建设。要增强班子的党性观念,更加自觉地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工作中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做到制订本重要工作部署或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听取修正意见和指导意见,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原则落到实处。三要注意吸收党的新鲜血液。要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对新党员的发展工作的教育培养,把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吸收进来,以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生命力,培养党组织的优秀后备力量。四要坚持思想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一起上。要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队伍的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要把对干警的严格教育与关心体贴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感悟到党组织的严格,又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二)强化党的思想建设。党的思想建设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路线得以贯彻的重要保证。一要加强学习以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要顺时应势,全面加强党员干警的党的理论知识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三项重点工作”教育、“创优争先”等各项教育,组织进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真正提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运用效果,积淀党员干警的理论修养,拓宽理论视野,丰富精神世界。二要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党员学先进赶先进的积极性。要结合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引路,发现先进,培养先进,鼓励先进,让先进保持先进再创先进,从而带动全体干警学好先进,营造一种生动活泼、团结奋进的整体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励全体干警献身司法事业。
(三)强化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是确保党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要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形成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实行层层签订党建活动工作的责任书,建立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是“第一责任人”和其他委员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扭转法院工作重业务轻党建的偏向,保障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责任。二要规范好党组织行为。应视情落实、制订和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及考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织工作、活动、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基本工作职责》等党建工作制度,以增强组织生活的程序性,防止组织生活的随意性。三要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要通过“三会一课”有效制度,注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借以不断提高党员的觉悟、政策水平和使命感与责任感,从而明确工作方向,增强司法能力,完成司法任务。同时,通过“三会一课”制度,促使党员对党在工作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能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正确交流看法,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民主集中的原则才能有效发挥,促进党的生活生动活泼,党员的心情活跃舒畅。
(四)强化党的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法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和清正廉洁的生命线,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法院党建工作好与坏的大问题,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要抓紧反腐倡廉教育,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要坚持对党员的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党员牢记“两个务必”教导,保持清正廉洁,树立为民之德观念。同时,要坚持以反面教材为辅的廉政教育形式,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警钟长鸣。二要抓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落实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完善公正司法与廉洁司法的诉讼流程和审判管理制度,贯彻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案件审限、案件执行纪律等制度,把清正廉洁司法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要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与考核结果相结合,防止司法权的滥用。三要抓紧权利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建立“不敢为”的制约机制。要结合上级组织每年一次对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认真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工作报告、个人财产报告、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民主测评、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情况,接受监督检查。要强化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原则。四要抓紧作风建设,建立“不作为”的鞭策机制。对那些工作平庸、生活庸俗的庸才,要进行强制培训,克服不负责任的弊病。对那些不积极向上的懒惰作风、散慢习气,要严格整改手段,鞭策前进,使之转变成大有作为。五要抓紧改善提高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建立“不必为”的保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改进工作方法,认真改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强化全体人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体制,想方设法解除后顾之忧,做到既严格管理又关怀入微,从而保证全体干警不必为日常生活而分散精力影响工作。
(五)强化老干部支部建设。离退休老干部是国家人才宝库中的宝贵资源,也是法院内部的宝贵财富。老干部参加革命时间早,受党的教育多,积累党的知识丰富,他们先后从工作岗位上退下后,仍在不断地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呕心沥血,发挥着积极的余热作用。一是选派老干部进校讲座。老干部支部每年都要选派身体尚好、有较高的理论知识的老党员进校向中小学校师生作党史报告和法律辅导,增强中小学校师生的党史知识和法律知识。二是认真做好“关工”工作。老干部支部组成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经常开展“关工”教育工作,在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关工”小组都要组织老干部对本干警的在校子女进行革命优良传统教育、团结互助教育、集体主义荣誉感等教育,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对于推动在校学生遵纪守法、奋发向上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三是征询老干部意见建议。法院除每年底邀请老干部向党组、党支部提意见建议外,平时在开展其他教育活动中也注意邀请老干部帮助找差距,把老干部的合理建议逐项对照整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