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活动奖励细则(实用三篇)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通用3篇)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1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的文艺、体育和科技教育工作,规范我院学生文体科技活动内容和形式,逐步完善和促进我院大学生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开展。根据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促使学生快乐成功成长的“第二课堂”理念,把开展大学生校园文体科技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学院实际和学生的兴趣需求,以及上级部门、兄弟院校组织开展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校内外科技文体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和学生的创造性,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体现合作、自主、探究、创新的教育理念,实现“科技与创新、体育与艺术、群体与竞技”的统一,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做出贡献。

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

校园文体科技活动坚持育人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练于乐,充分发挥校园文体、科技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性。

2.科学性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院教学秩序,从我院实际出发,合理安排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时间、计划和内容。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兄弟院校组织开展的文体科技竞赛等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办出我院特色。

3.全体性

学生全员参加,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全员愉悦的目的,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创新性

根据我院实际,结合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学生的知识能力并发挥其创新精神,推出以各学科为主的各类特色活动,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个性特长的和谐发展,促进学生高尚道德情操和审美情趣的养成。

5.规范性

做到活动开展有组织、有主题、有时间、有场所、有总结。使校园文体科技活动成为构建健康和谐校园文化和提升校园文化品牌的主阵地。

6.安全性

在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落实组织者的安全工作责任,学院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防止和避免活动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开展,学院成立校园文体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文体科技活动的宏观管理,定期研究学院的文体科技工作,并为校园文体科技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与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院团委。

四、组织实施

1.以院团委为主体组织实施,各院(系)为基础,各有关处(室、部)支持配合,主要通过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制作与发明、科技服务、学术交流、文艺表演、文艺比赛、体育交流和体育比赛等形式的活动,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增强能力,多出成果,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发现和培养在文体、艺术和科学技术上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2.对在学院各项校园文体科技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团队及良好项目,院团委将支持与组织其参加省级及以上的各项相关比赛与竞赛,如全国与安徽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成果竞赛、创业计划竞赛及各类省级及以上文体比赛等。

3.院团委将认真组织参加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及相关活动指导老师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

五、保障机制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领导和管理,成立校园文体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认识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校园文体科技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板报、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全院师生员工深刻领会开展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科技创新、大型体育、艺术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施成果,从而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加大投入,统筹资源。学院及各单位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学生科技创新和体育、艺术器材配备,进一步完善校园文体科技活动设施,为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以满足实施广大学生对科技创新、体育运动及艺术活动的新要求,不断拓展校园文体科技活动空间。

4.认真考核,充分奖励。对开展的校园文体科技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将予以奖励和表彰,同时对积极参与的学生在班级综合考核平时分中予以加分,在学院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将另外给予奖励。院团委将校园文体科技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系(院)团总支工作量化考核内容。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2

关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培养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创建文明企业、和谐企业、效率企业,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方针,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推动学院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助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活动主题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服务师生、共创和谐

三、活动内容及方法

1、举办一次主题演讲

每年举行一次主题演讲比赛。丰富学院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和生活理念,展现城开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

2、开展一次读书活动

每季度推选一本好书,内容健康、向上、教育意义强,供大家在空余时间阅读。每读完一本好书写一篇心得体会,在学院进行学习交流。每半年进行一次优秀文章评选,并给予表彰。

3、开办一期知识讲座

为开阔视野,拓宽知识,增强业务知识水平,提高实际工作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开设“学习讲堂”、“文化课堂”,各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轮流讲课,讲课内容涉及业务、法律、时事政治、中国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加强教职工学习和交流。

4、参加一次运动会

每年秋季,利用2—3天的时间,组织学院干部职工参加秋季运动会,进行拔河、球类、棋类等各项比赛。赛前,参赛人员要利用一段时间进行训练,通过训练和比赛,锻炼意志,增强体质,提高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

5、开展一次送温暖活动

每年春节来临之际,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看望慰问离岗、退休人员,为他们带去学院班子成员的亲切关怀,送上节日的美好祝福。

6、设立一个文体活动日

每月设立一个文体活动日,选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篮球、排球优秀骨干,成立学院球队,代表学院参加比赛或邀请兄弟院部、友邻单位来局比赛,加强联系,促进交流,增进友谊。

7、送一份生日礼物

为过生日的干部职工送上一张生日贺卡,一个生日蛋糕,送去一份生日祝福。特别对离岗、退休人员送一束鲜花并到家中看望,代表学院全体干部职工表示祝贺,体现学院领导的关心。

8、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由许愿工会联系并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升学院文明创建水平。学院将加大投入和组织领导力度,积极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踊跃参与。

2、立足实际,搞好协调。开展机关文化体育活动,旨在为机关干部职工营造一个舒心、舒服的文化环境。学院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在实际工作中互相配合,搞好协调,有效地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激情,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文体活动奖励细则 篇3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京教工[20xx]1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使文体活动奖励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经校工会委员会20xx年5月14日开会研究,特制定中国传媒大学教职工文体活动奖励标准。此标准仅限于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

一、体育活动

(一)团体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颁发团体荣誉证书。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七个队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二)个人或单项体育比赛奖励标准

第一名(冠军):奖励标准100-15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二名(亚军):奖励标准90-13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三名(季军):奖励标准80-110元/人,荣誉证书一个。

第四名:奖励标准75-90元/人。

第五名:奖励标准70-80元/人。

第六名:奖励标准60-70元/人。

第七名以后的名次为鼓励奖,标准50元/人。

不足九个人的比赛实行减一录取。

(三)总裁判、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总裁判奖励标准150-200元/人。

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学生裁判员奖励标准50-70元/人。

(四)体育活动领队、教练奖励标准

领队、教练奖励标准100-130元/人。

二、文艺活动

(一)教职工大合唱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3000元/参赛队。

二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2500元/参赛队。

三等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20xx元/参赛队。

优秀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500元/参赛队。

鼓励奖:颁发团体荣誉证书,奖金标准1000元/参赛队。

(二)个人或单项文艺比赛奖励标准

一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100-150元/人。

二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90-120元/人。

三等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80-100元/人。

优秀奖:荣誉证书或奖杯一个,奖励标准70-80元/人。

鼓励奖:奖励标准50元/人。

(三)评委奖励标准

评委奖励标准300—500元/人。

(四)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

领队、工作人员奖励标准200—300元/人。

三、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赛事

凡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艺或体育比赛,获得奖项者,按学校高一级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学校发放演出服装、运动衣者不再另行奖励。

每年学校工会开展文体活动项目多少,要根据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情况确定,以不突破预算为原则;并做到各类文体活动支出发票齐全、有领取奖品(奖金)人员名单、支出明细等。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