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党员标准
《细则》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提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辛鸣认为,党员是政党中最有能动性的主体,《细则》正是从党员入手,把党员中存在的问题解决了,党就更有战斗力。
叶笃初说:“什么叫先进分子?《细则》中写得鲜明又精确,是迄今为止各项文件中最全面最具指导意义的表述,将党章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具体化了,我想能够指导、照应今后10~30年,即‘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这个标准很严格,要求很高。”他说,“先进分子并非那么容易找了!以为一蹴而就或抱投机心理当然不好。”
受访专家认为,突出政治标准,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考察,是《细则》的一大特点。
“目前,党员规模急剧扩大,一些党员的质量却在下降,存在腐败问题,从源头上提高质量有助于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辛向阳说,“20多年来,国际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人的信仰丧失了,甚至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信仰危机,这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必须正视。”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一些党员迷失了方向,丧失了远大理想。正如所指出的:如果丢失了共产党人的远大目标,就会迷失方向,变成功利主义、实用主义者,最后意志消沉,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甚至产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想法,把当干部作为一种谋取私利、巧取豪夺的手段。”辛向阳表示。
受访专家认为,当前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非常复杂,更要求党员具有奉献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放松政治标准、信仰不坚定,就会迷失方向。党员的政治素质提高了,对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就会理解得更加全面,对于现实问题就会更敏锐,更能客观地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确保党的决策能够贯彻落实。
就发展党员的具体工作而言,一是要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对政治标准从严要求。辛向阳说,“党员要树立远大理想,始终坚定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二是要提高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敢于、善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群众的榜样;发挥先进促进作用,爱岗敬业,能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能够自觉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归根结底,是要保证党员成为群众的先锋模范。”辛鸣说。
严密入党程序
辛鸣认为,一项好的制度能够运行下去,必须具备三个因素。“首先要有好的制度理念,其次是要有科学严密的实施程序,最后还需要检查监督。《细则》从提出入党标准和要求开始,详细规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提出纪律检查要求和办法,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党章提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与1990年公布的试行细则相比,为防止因工作程序上的疏漏导致发展不合格党员入党,《细则》在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上做出了更严格具体的规定。
例如,在申请入党环节,增加了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规定;
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环节,增加了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
在发展对象的确定环节,增加了报上级党委备案的规定;
在预备党员接收环节,增加了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的内容;
在预备党员审批环节,增加了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的规定。
“用科学规范的程序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细则》的程序性很强,有很好的操作性。”辛向阳说。
同时,《细则》还强化了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领导责任,细化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例如,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细则》也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了回应。“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由‘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工作和居住地点变化大、流动性大。原有的发展党员工作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甄小英说。
目前,全国流动人口达到2.5亿左右。大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在流动人口中发展党员相对薄弱。《细则》总结了在流动人口中发展党员的经验,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例如,流动人员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规定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等等。
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1990年试行的细则主要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对党提出的新的历史要求,解决当时党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能力偏弱以及青年党员、妇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数量偏少等问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对本刊记者说,“20多年过去了,上述问题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但是国内外环境、党的任务、党员队伍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对党员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党员队伍建设也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
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不断扩展,在这个过程中,党员数量迅速增长,队伍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首先,变化的外部环境对党员队伍本身提出了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对本刊记者说,随着对外开放不断发展,有一些党员忘记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如果没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容易对西方思想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膜拜。”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啃硬骨头,涉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利益的调整。“有些党员政治素质低,很难适应改革的新要求。”辛向阳说。
其次,发展党员的工作也出现了一些偏差。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尽管党章对于党员的要求一直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操作中,某些时期、一些地方和基层组织对党的要求出现了模糊性理解,有意无意间使发展党员的工作发生了变化。
“能不能加入共产党,要看信仰。但在实际中,一些人是奔着党的执政地位而非信仰要求入党的。”辛鸣说,“现在社会多元化了,更不能‘揽到筐里都是菜’,否则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将面临很大挑战。”
受访专家认为,发展党员的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个别“为发展而发展”的情况,发展了个别不符合要求的党员。由于具体工作制度不细致,在发展党员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也容易出现问题。
党的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明确写入。在叶笃初看来,此次《细则》的公布,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突出了党员作为党的细胞和主体的地位和要求。
甄小英说:“提出全面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任务,也包括提高党员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细则》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新鲜经验,并使之制度化;针对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防范和解决问题相应制度、措施;推进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体现了党的建设的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