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勤考核细则(实用3篇)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精选3篇)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 篇1

为全面加强学院行政和后勤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 篇2

学校食堂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窗口,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为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全体师生,顺利开展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听从指挥 服从安排(10分)

食堂人员受校长和总务处的直接领导,在食堂负责人的分工下进行工作,要坚决服从管理,服从分工(包括临时性任务),无理顶撞,不接受任务一次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若有意拖延,工作懒散的,不按要求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切配、清洗、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

二、履行岗位职责(23分)

1、按时上、下班,生病必须请假。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扣2分,随便旷工扣5分;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

2、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爱惜粮食。否则,扣2—5分。

3、严禁用食堂东西做人情,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2—5分,并扣罚当日工资。

4、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否则扣2分。

二、卫生管理(30分)

1、工作服穿戴必须卫生、整齐,未载帽一次扣1分,未穿工作一次扣2分,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随地吐痰,若出现一次扣除2分,更衣室内不准有个人生活用品。违者扣1—3分。

2、餐具实行一顿一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未清洗一次扣1—5分,未消毒一次扣1—5分,未作消毒记录扣2分。饭后清理卫生,餐具应摆放规范整齐,未打扫一次扣5分,摆放混乱扣1—2分。

3、对加工的食品存放实行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按规范操作,否则扣2—5分。

4、粗加工、切、配、烹调、分装、送餐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 否则扣1—3分。

5、每周至少大扫除一次,清除卫生死角的存在。未打扫一次扣5分。 三、安全工作(24分)

1、严格执行留样制度,每餐进行留样,并认真存放在留样柜中,如有一次/样,扣1—5分,未入留样柜扣3分。

2、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并扣当月工资、辞退及追究责任。

3、在上级领导来校检查中,应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对领导指出的不足或存在的问题,要虚心接受,顶撞一次扣4分。

四、团结协作(5分)

同志之间搞好团结,不得闹情绪,不拉帮结派,不在背后说人坏话,有意见当面提出,不无理争吵,若发现一次扣2—5分。

学校工勤考核细则 篇3

第一条 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为了提高我校后勤管理的效率,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正确评价后勤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状况,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学年结束前。

第四条 学校成立“后勤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工作量 自己的常规工作和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每周记工作台帐,工作量以台帐为准。台账一周一交。(此项占总分的50%。由考核小组负责打分。)

2、服务态度

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踏实。任劳任怨,办事效率高;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师生满意率高。

3、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服务工作素质。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具有本岗位的上岗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熟悉本岗位及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能胜任本职工作,有临时处理问题的能力。

4、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益。具体表现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让学校师生满意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并且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加分项目

1、 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根据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加1-3分。

2、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奖励,按教师系列标准加分,依据学校相关科室登记为主。

(三)减分项目

1、师德考核依据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2、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师系列考核标准考核。

3、未完成、或拒不完成负责领导临时布置的任务,根据负责人提供的记录和建议,1次减1至2分。

第六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自我评价。被考核者于教职工测评前填写好《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交考核小组。

(二)班主任评分。

(三)各中层评分。按照《教辅工勤人员民意测评表》进行测评。

(四)后勤考核组测评。召开考核组成员会议,按照《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进行测评,此表得分占总分的50%。视个人表现,依据日常记录进行适当加分或减分。

学校绩效考核领导组计算总分,审定考核等次。等次按照2:6:2比例分为一、二、三等,依据等次发放考核津贴。

(五)评分的计算

①后勤人员自评分按自评分数的10%计算。

②职工代表评分。在学期结束时,教辅工勤人员各人针对自己的工作情况作以总结汇报,然后职工代表给以打分,占40%

③中层测评分。各中层领导按照《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给以打分。测评分占50%。

④加分、扣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记录认定。

⑤考核总分=(后勤人员自评分+职工代表测评分+中层测评分)×50%+工作量得分+加分-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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