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细则实用3篇

保安执勤细则(通用3篇)

保安执勤细则 篇1

第一条 保安礼仪

(一)仪容仪表

1. 仪表:

1.1 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1.2 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

1.3 不留古怪发型、剃光头或染彩色头发

1.4 清洁、干净、不留胡须;口腔无异味且在上班时间不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1.5 保持指甲干净且不留长指甲、不配戴体现个人个性的装饰品(戒指、手链、项链)

2. 服饰

2.1 干净、整洁无污渍

2.2 上衣口袋不应装东西,上衣领子不乱别徽章,衣袋中不装太多的物品。腰上不挂钥匙链、指甲刀等物品。

2.3 不穿高领内衣,纽扣应扣好,不敞开外衣或卷起裤脚或衣袖

2.4 工牌、标志等统一佩戴

3. 整体精神面貌要求:

3.1 精神饱满、乐观向上、大方,面带微笑

3.2 服装笔挺、不歪斜松垮

(二)礼节礼貌

1. 站姿

1.1 挺胸、收腹、紧臀、头部端正,下颌微收

1.2 微笑,目视前方,表情亲切,有亲和力

1.3 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腿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右手握住左手,两腿绷直,呈外“八”字45度角展开。

1.4 禁止:双手卡腰;抱在胸前或将身体东倒西歪的靠在墙上或脚右搭左等

2. 坐姿

2.1 端正,双腿自然平放,男士双腿间距可容一拳

2.2 禁止:前仰后合、摇腿晃脚、翘腿等不雅之举。

3. 敬礼

3.1 举手礼。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礼毕时,将手放下。

3.2 注目礼。 要领:面向受礼者成立正姿势,同时注视受礼者,并目迎目送(右、左转头角度不超过45度)。礼毕时,将头转正。

第二条 保安工作守则

(一)工作态度

1. 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 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 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 对待游客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二)日常行为规范

1. 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 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 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三)工作纪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对公司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原则,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 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 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 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 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7. 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 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9. 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其他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10. 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

11. 执勤时间内,电话、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2. 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室。

13. 未经许可擅自调班

14. 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保安执勤细则 篇2

一、目的

对所辖项目实行24小时全天候保安巡视服务,为防盗、防火、防灾、交通和维持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预防和处理各类不安全事件。

二、职责

熟悉所辖项目的楼宇、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系统掌握所辖项目整体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查明报告。

巡视时要经常定时汇报巡视情况,加强死角地段的治安执勤巡逻。

负责上传下达,及时将各责任区域发生的治安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综合整理,向队长、或班长汇报,传达到其他责任区的保安。

督导自行车、摩托车的停入次序,督导所辖项目道路泊车,行车的路线、车速、噪音,保持所辖项目内设置的各类消防、安全、交通等标志齐全、醒目完好。

检查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楼层外观、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等。

接到治安、消防报警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并做处理。

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发现漏水(电)时,应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巡逻要求

巡逻保安人员要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巡逻过程中,要提高警惕,不停的回头和左右观看(严禁长时间低头行进),便于发现问题和保护自己。

夜间巡逻时,要带好自卫器材,照明用具和通讯器材。

对守卫目标中防范措施不全的部位,可以自己设置一些简单暗记以利于发现异常情况。

保安员在巡逻时要精神抖擞,不断的调整巡逻方法,视不定时的、有意识地周边巡逻或者站在高处起到积极防范作用。

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沉着冷静,看清情况后,再果断处理;如果情况严重,要先汇报,待支援人员到来后再采取行动。

巡视时思想集中,遇到业主时应主动问好,遇到有人提重物时应主动上前帮助。

五、巡逻方式

巡逻保安员在所辖项目内主要以步巡为主,按规范的形体动作和步伐行进。

六、巡逻路线

巡逻保安在正常情况下应按所规定的路线进行定线巡逻。

夜间巡逻时应按先设定好的路线进行巡视。

巡逻保安在巡逻时可在定线巡逻基础上适当的调整巡逻路线进行乱线巡逻。

在遇重大节日或有安全隐患及重点部位应加快巡逻的频率。

七、巡视部位

巡逻保安的巡视部位主要有:房屋门、窗、外墙面、路灯、草坪灯、消防栓、路牌、交通牌、绿化、道路、周界、报警设施、周界围栏等设施。

八、办公楼巡视管理

在管理区域内制止占用公共场所人为损坏的行为。

确保夜间门窗都已关闭。

检查消防设备状态是否良好。

巡查各楼栋等公共部位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做好巡视记录。

遇到火灾、暴力、盗窃、破坏等险时作应急处置,向上级报告或报警。

巡视记录中应记录发现情况及时间。

发现可疑的人和异常的事、物,通过对讲机及时报告,并迅速查明情况,严密监视。

九、施工现场管理

有无违反施工管理规定,如发现施工违章现象,应立即向甲方负责人报告或向施工人员指出,及时阻止,同时报告队长或主管。

有无乱拉电线,动用明火等行为(如动用明火应有专人在现场查看)。

无其它异常情况。

十、置厂房巡视

门锁是否完好。

玻璃门及窗户是否完好。

是否有灯光、火光、烟雾。

是否有身份不明的人员活动。

是否有异样、噪音。

无其它异常情况。

十一、周界内外围墙巡视

所辖项目大门、栏杆、门窗、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有无损坏。

墙灯有无损坏,夜间照明是否良好。

栅栏有无松动、损坏。

红外线报警探头、摄像机是否完好,正常工作。

墙边有无杂物或可以攀越围墙的物品。

墙外有无可疑人员逗留、闲逛、窥视。

无其它异常情况。

十二、停车场巡视

机动车辆是否停放有序,有无占用车位的车辆。

停车场各种标识是否完好无损、有无脱落。

车辆车身状况,车门、车窗是否关上。

是否有身份不明的人在停车场闲逛。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状态,通风设施有无异常。

每两天查看抽水泵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无其它异常情况。

十三、绿化带巡视

是否有人穿越、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是否有人向绿化带内倾倒、乱抛垃圾。

是否有人在草坪中滞留。

是否有枯枝死树。

无其它异常情况。

十四、夜间巡视

保安人员要带好安全器材、照明用具和通讯器材。

夜间巡视的路线应在巡遍管理区域的原则下不定期变化。

巡视时应特别注意周界、草坪、扶梯、走廊、通道等死角,确认有无可疑人物藏匿。

十五、巡视情况处理

遇紧急情况,应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执行,并通知相应的部门。

巡视时看到小件垃圾应及时拾捡,投入就近的垃圾箱内;发现公共区域灯不亮、水管及阀门漏水,应及时通知厂方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巡逻保安发现问题时,及时通报监控中心或队长,填写值班记录并负责解决问题和最终落实。

保安执勤细则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养护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来访人员接待和病人及家属车辆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当好养护院卫士,确保养护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养护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保安主管领导下。

第三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本科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五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养护院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养护院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六条养护院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全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七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九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十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养护院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养护院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养护院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对养护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4.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养护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第八条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全院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院内院纪院规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

1.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进行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班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

5.1保安仪容仪表;

5..2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

5.3物件签收事宜;

5..4人员、车辆出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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