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人员考核细则(通用3篇)
杜绝影响稳定事件发生
一是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年初,该局就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与各股室签订了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所在股室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及时处理排查矛盾隐患。要求各股室及时了解并掌握内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除矛盾纠纷,并建立排查台账,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事件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项目工地出现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督办、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制定年度综治工作重点
该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平安创建工作,不断健全综治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组织上有班子、工作上有布置。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建立并坚持由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此外,该局还签订机关股室综治目标责任状,健全责任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综治工作网络。
为巩固和发展该局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工作成果,根据贵溪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该局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要点,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范畴,并将综治工作作为晋职晋级工作的考核重要内容。
全力推进和谐贵溪建设
综治工作是一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决不可掉以轻心。贵溪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吴继平说:“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管理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加强综治工作的主动性、全面完成综治目标责任,贵溪市城乡规划局责无旁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局专门对综治(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分工,即综治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责任人抓具体工作,把综治和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摆上中心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使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同步实施。
此外,该局还积极宣传综治工作,并参与宣传“和谐贵溪”为主题的各种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治安责任制,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该局聘请了一位有责任心的人员负责值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假日均有人值班。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为了规范我享我家门店财务管理,降低门店财务运营风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我享我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直营店,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内容
第二节现金管理
①营业额必须与账面金额一致,收银员负责保管营业现款。如出现长短款现象,短款部分由责任人补足;长款部分必须全额上交公司,收银员私藏现金长款,全额没收外,处以长款额的两倍罚款,如重复出现,开除处理。
②每日营业现款必须在次日上午10:00前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全额存入指定帐户,一次扣罚店长绩效考核分3分。
③营业现款不得直接用于购买物品,或私借他用。否则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④营业员需对营业额及商品资料保密。
第三节库存管理
①专卖店入库、调货、销售、退货必须坚持“单随物转,当面点清,签字确认,及时入账,帐实相符”。货品入库由店长直接向仓库下单,当面点清后签字确认。调货由调入专卖店开调货单,当面点清后双方签字确认。退货由店长直接开退货单(并注明退货单单号),由仓库签字确认,方可入账。
②赠品视同销售,在价格栏中填“零”。
③商品外借必须经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填写借条后方可外借,严禁商品私自外借,若私自给顾客签单挂账,经手人三日内负责收回货款,否则自行承担损失部分,另视金额大小处100-500元罚款。
④每月月底必须对店铺进行一次全盘,出具盘仓报告。盘亏金额(按零售价计算)由店长全额赔偿,并扣店长绩效分5分。出现串号现象,按每个货号扣店长绩效分0.2分。
第四节报表提供
①店长每月3日前提供以下报表:
(1)回款明细表、
(2)存款明细表、
(3)盘仓调整表、
(4)赠品汇总表及与之对应的进出票据,销售小票等。
各类报表必须由店长及经理签字确认,一式二份,一份交至财务,一份门店存档。销售小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白单)门店存档,第二联(红单)客户留用,第三联(黄单)财务存档。销售小票及进出票据需按类别和单号顺序排列整齐,装订完整交至财务。
②不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账簿表单的,一项罚款50元,每次扣罚店长绩效分10分。
③随意涂改单据,账簿,报表,字迹模糊不清,签字不完整的,按每处5元罚款。
④要求月初3日前提交的报表,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完成的,按每份一天20元进行处罚,按天累计。
⑤进出票据,销售小票,各类报表需按顺序装订保管,未妥善保管而丢失的,一经发现,每张小票罚款5元,每份报表罚款20元。
第五节价格管理
①货品销售要严格根据公司签发的零售价(或会员价)挂牌销售,不得擅自提价、降价销售。擅自提价,每次罚款50元。擅自折价,折价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②活动价格和时间必须由总经理签发,门店必须按照签发的价格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变价销售。擅自延长活动时间进行变价销售,差额部分由责任人补足。第六节开票管理
①门店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提前在OA上填写开票申请单(必须备注系统销售单号及收款方式)。若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开票资料。
②门店可填开普通发票,发票内容限定为:床上用品、家纺日用品、或者直接开具产品明细。
第七节门店费用报销
①门店电话费:每个门店每月可以报销100元以内的电话费(包含小灵通电话费),超过部分由店长承担,店长及店员的手机费不予报销。
②送货运费:门店可以提供送货服务,送货时首选公司的送货车,没有送货车的门店可以外叫车,每次外叫车必须在OA中提交用车审批单,由公司每月统一进行结算。
③开会与培训差旅费:分公司开周例会、月度会议以及组织培训等活动时,途中合理的公交车费可以报销,打的费等均不予报销,餐费由与会人员自行承担。
第八节其它
①对于店内物品(除货品外)由店长负责登记保管。损坏店内任何物品(包括货品及货品以外的任何物品),可以维修的,责任人承担费用;如无法使用,货品按零售价赔偿,除货品以外的物品按照进价赔偿。
②私自留人在店内住宿,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店长负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xx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二类街镇调整为一类街镇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街镇主要负责人;打传形势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实施严格问责,直至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另外,对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一类街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