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空军报4月19日报道,空军制定下发《从严贯彻执行空军“禁酒令”措施》。堪称史上最严禁酒令!
《措施》明确“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执行战备、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期间饮酒,严禁值班执勤、操课办公、会议集训期间饮酒,严禁各级工作组下部队期间饮酒,严禁着军装在营业性场所饮酒”;特殊场合确需饮酒的,报军级以上单位主官批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问责,把贯彻执行“禁酒令”的责任落到单位主官和分管领导、工作组带队领导、聚餐最高职务人员等具体人身上。《措施》还对教育宣传、检查监督提出明确要求。
《措施》强调,各级领导和机关要带头执行“禁酒令”,为部队做好表率。空军参谋部部队管理局设立违反“禁酒令”举报电话(军线:0201-986800、986836,地 方 线 :010-66986800、66986836),24小时受理举报。下一步,空军机关将摄制下发警示教育片,组织不打招呼检查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确保规定措施落到实处。
空军报专门刊发特约评论员文章《挺纪在前,共同维护空军从严治军品牌》。
文章称,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推动空军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专门制定下发《从严贯彻执行空军“禁酒令”措施》,充分体现了空军党委首长严肃军纪法令、持续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文章强调,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当前形势下,违规饮酒不仅仅是部队管理上的问题,也是纠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各级要积极适应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新要求,从讲政治守纪律听招呼的高度来学习理解、贯彻执行“禁酒令”。要采取多种形式,一人不漏组织学习教育,讲清空军命令指示和措施规定的内容要求,讲清违规饮酒对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部队战斗力的严重危害,讲清因酒后驾车、酗酒滋事导致事故问题所酿成的惨痛后果,引导广大官兵遵章守纪,大力倡导抵制违规饮酒的文明风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禁酒令”的自觉性主动性。
文章指出,各级领导和机关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禁酒令”,以先严先治的实际行动,为部队做好表率。要从严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在依法依纪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维护空军命令指示的权威性严肃性。广大官兵都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珍惜军旅人生,破除侥幸心理,既当好执行者,也当好管理者、监督者,共同把空军这个从严治军的品牌维护好。
今年3月份县委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强化担当落实、践行‘两个维护’”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在认真组织开展我镇的警示教育月活动的过程中,对照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推进八项规定动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振了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我认为,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坚定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学习应该是一个党员干部终身的精神追求,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效是我们不断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和淬炼成长的完整链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把强化理论素养作为推动工作的先决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各级决策部署,一以贯之抓落实,同时适应业务职能不断拓展延伸精准细化的新要求,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科学方法和实战技能,打造纪检监察“硬核”素质。要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处理好政治和业务、信任与监督、干净与干事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坚决解放思想、对标一流、敢干干成,真正做到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对照敢干干成,强化担当作为品质;对照岗位职责、年度目标,打造过实过硬业绩。
二、把握重点环节,着力推动整体格局提档升级。坚决扛牢监督责任,深入聚焦监督专责,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紧密围绕各级重点工作部署,强化问题导向,抽丝剥茧理清发现问题的路径和整改问题的关键,守正创新,以科学有序的方式方法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
三、筑牢自律意识,持久实现思想认识自警自省。认真阅读县纪委监委编写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剖析,阅后让人深有感触,违法违纪人员背离初心使命,他们对组织造成的伤害、对家人的愧疚,对错误事实深深的忏悔和走过的心路历程足以让我们深思警醒。警示录再次释放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零容忍、全覆盖”的强烈信号,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出的一剂“预防针”和救心丸。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上,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教育,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要督促整章建制,严格基础制度,整顿日常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不管是上下楼梯,还是你们脚下这高出的管线都是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安全事故”。这是公司“7.1”事故现场讲解员给我们讲解时一再强调的,每次的事故都不是意外。
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吸取到教训,公司组织我们前往“7.1”事故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学习,以往对事故的学习都只是流于书面或者视频,而这次却是深入事故现场,通过讲解员进行现场讲解还原事故的发生过程,让这起事故更深刻的印入我心,讲解员讲解结束后,我们又参观了周围的展板,其中一张还原“7.1”事故现场的简画让我为之震撼,展板设计的很简单,事故还原却很现实,只是一个探头,却没想到是今生最后一次,只是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学习结束后,我的心情依然无法平静,为逝去的人感到惋惜,年纪尚浅,初为人父却再也享受不到为人父的喜悦,最终他为他的莽撞和不听劝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讲解员的话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也让我仿佛听到了失去亲人后的家属悲痛的哭喊声。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话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起来固若金汤,却也抵不过一个小小的蚁穴而崩溃,而安全也正是要长期重视,不允许有丝毫微小的安全隐患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带来的伤痛是无法挽回的,所有的事故教训都是用血淋淋的生命换来的,而事故是无情的,它总是潜伏在我们不去留意的地方,在你麻癖大意的时候给你致命一击。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次的现场学习,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让我们对安全的`重要性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为什么天天强调安全,时时强调安全,不要超速行驶,不要酒驾,带着一颗时刻警觉的心生活、工作。可为什么还是发生了事故呢?“事故猛于虎”,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重新审视安全,但时过不久,我们就会淡忘血的教训,依旧在工作中我行我素,置安全于脑后,从而为下一次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无论我们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一定要牢记细心谨慎,“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个明白人,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时刻记着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学习了真实的案例,我相信很多人的心里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案例中的他们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已是小康之家,皆因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身陷囫囵,或沉溺炒股而难以自拔,或迷恋女色而丧失理智,或贪图虚荣而受骗于“朋友”,也因他们一夜暴富的思想充斥了灵魂,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最终断送身家性命,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带来洗刷不掉的耻辱和挥之不去的痛苦。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建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建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照章办事,端正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职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执行各项从业禁止性规定,防范案件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争做优秀员工,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案件的发生,无不时刻在提醒我们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作为信贷人员,我应引以为戒。
一方面要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不断加强职业道德约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所有业务办理以制度为准绳,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另一方面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在贷款发放中,一是严把贷款资格准入关,真实掌握借款人、担保人情况,为防范违规放贷奠定基础。二是严把贷款发放关,坚持双人调查、双人签字,严防舞弊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把贷后管理关,确保贷款合规正常使用,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的贷款,立即进行清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案防不仅仅是责任、是使命,更是我们农信发展的生命线,合规经营,从我做起!
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笔者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三个三”。
一、必须克服“三种观念”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必须创新“三种工作方式方法”
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和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是基层警务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创造出新的局面的必要途径。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在下列三个方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要创新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入户核查,是基层民警掌握辖区居民情况、有效加强人口管理和户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警务室民警了解群众家庭生产、生活等情况,了解群众疾苦,改善警民关系,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必要途径。以往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大多是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定时到群众家中进行核查,缺乏自主性,有时也往往因为群众家中无人无法进行。新的形势下,入户核查必须根据农村的特殊情况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地进行,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返回了家乡,家人团聚,这是我们入户核查、接触群众的最好机会;春种、秋收季节,大多男青、壮年劳动力也返回农村,这就需要我们走进田间地头,抓紧进行走访调查。
二是要创新办理相关证件手续的方式方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人财物大流动的趋势必然要波及到农村。每年春季,针对农民外出打工相对集中的实际,有的派出所还采取了将辖区各村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开的做法,由所长带领户籍内勤和警务室民警集中深入到各村主动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外出打工的农民。随着科技强警步伐的不断加快,微机也将进入农村警务室,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做好警务室民警微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待公安五级网开通后,及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三是要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的方式方法。组织、宣传、发动群众切实提高自防自治能力和水平,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是警务室民警做好群众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当前尤其是要选择那些农村金融营业网点、加油站、灌气站等重点要害部位和繁华的农贸集市适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派出所联网,以节省警务成本,提高防范效能,使农民在有效的治安防范中得到切实的保护,看到公安机关的服务诚意。
三、必须追求“三种良好效果”。
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基层警务室民警的工作职责,也是巩固公安工作的基础,提高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因此,在做群众工作中,必须努力追求“三个良好效果”:
一是要追求警民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效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要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而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相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该追求的目标,也应是我们警务室民警必须努力的方向。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置身于群众之中,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帮他们之所需,真正做他们的知心人、好朋友,群众才会真心的理解我们、关心我们、支持我们,否则,你做得再好,老百姓也不买你的帐。
二是要追求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力军,我们做群众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密切警民关系,巩固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进而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警务室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必须把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作为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化解消极对立的不和谐因素,及时发现治安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是要追求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警务室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在于赢得群众满意。群众满意是检验一切公安工作的最好标准。“千好万好不如群众说好,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告诉我们做群众工作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唯一的尺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把维护好人民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解决好治安问题的基础上,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就能让群众满意,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_年以来我院开展了警示教育参观活动、集中廉洁从检承诺、党风廉政专题党课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活动,这些活动都紧紧围绕着一个主题——“清廉”。说到“清廉”,脑中即刻浮现的就是莲花这种植物,宋代周敦颐《爱莲说》中写到“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道出莲花的清高与清白,也道出了有志之士自修其身、立国安邦的高尚道德规范。
莲花的“清白做人”高尚境界在现代社会也是历久弥新、众人追崇的,更是弥足珍贵的。在观看《“董事长”的生意经》《扣错的人生第一颗扣子》等警示片后,让我感受到每个人都会面对诱惑,而面对诱惑后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抗拒不了金钱的诱惑,将会成为金钱的仆人,出卖原则来满足自己的贪欲,抗拒不了权力的诱惑,将会成为权力的爪牙,撕碎自我来维护自己的地位。那些成为老虎和苍蝇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接踵而来的诱惑里、在纸醉金迷的生活中染上“淤泥”、腐败变质,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在此,我们要将“莲花”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要时植“莲”之品格,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中淬炼平和之心态。
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金钱在生活中显得十分重要,拜金主义思想泛滥,而当看到他人灯红酒绿时,就变得心态失衡,最终步入腐败这块沼泽地。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调整心态,以平和之心干事敬业,廉洁自律,心中常念清廉二字。
二要时育“莲”之气骨,在身体力行中镌刻“干净清白”之志向。
透过学习原环卫处处长的腐败案件以及观看廉政教育录像后,我发现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走向深渊时都是从小贪小利开始的,在心存侥幸之后对自我的放弃。作为机关党员干部要谨记思想端正这根弦永远不能松,防微杜渐,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清白做人的志向。
三要时扬“莲”之精神,在基层检察事业中书写敬业、奉献、担当之情怀。
身为一名政法单位的人员,更应怀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办案工作时充分考虑国家、人民的利益,在行为处事工作时常问自身是否达到一名廉洁党员干部的要求和标准,要以党章为规,以廉洁为矩,做一名担当有为、爱岗敬业的有“莲”之士、有廉之人。
为切实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有效提升本单位火灾自防自救和处置突发灾害事件的能力,4月8日,太仓公路管理处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全体干部职工人参加了学习,培训邀请了苏州安宣消防防服务中心的徐教员进行了授课。
培训中,徐教员通过强烈震撼的火灾现场图片、生动的案例,条理清晰的讲解了火灾的。起因、日常生活中的火灾隐患、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性能、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时机和方法,并着重谈及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了解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的位置;发生火灾时要保持冷静,及时报警、迅速切断电源,组织人员展开自救工作,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在保护自己生命的同时将损失降到最低,以此来敲响消防安全的警钟。徐教官的讲解由浅入深,循循善诱,使大家对消防安全常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自防自救、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的能力,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为今后高效、有序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
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我参加了很多次了,每一次都能从那些事故案例中汲取到一些经验教训,通过事故分析为我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供了科学依据的支持,也为我能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保护好自己增加了一道安全的保障。
12月28日我又一次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安全警示教育课,由分公司经理刘x成组织讲解的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12.9”爆炸事故案例,这一次的事故安全警示教育让我的心情非常的沉重,尤其是通过事故视频,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一方面的思考是为逝者痛心,每一个走上工作岗位上的人,不论岗级差别,不论职位高低,都本着一个目标——养家糊口,能让生活过的更宽裕些,妻儿父母有一个良好的生活保障。就是因为这个简单的理由,从而衍生出许多低文化素质的群体从事一些高危行业,这个群体对现场危险因素不能进行准确的辨识,不能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都是将自己送上了危险的边缘,同时也在企业中埋下了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就是必然性的了!“12.9”事故就充分暴露出了这一点。因此,在痛心生命逝去的同时也在痛心专业技能不足而酿出的苦果!另一方面思考是对企业管理者的痛心,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如果只注重利益而忽视了科学管理工作,那么你将成为一名刽子手,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员工,也埋葬了自己的职业生涯,更丢失了一个人的道德底线,将成为罪人。“12.9”事故案例中,仅凭个人经验建造的生产装置纯属自掘坟墓;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清,没有应急处置措施,是事故发生并扩大的根苗;擅自改变工艺是在挑战科学的严谨性,为事故埋下的定时炸弹;指标超限,作业人员无动于衷,是能力不足的体现更是职业本能的丧失,种种问题的暴露,只能对这个企业管理者说:玩忽职守,牢狱就是你的最终归宿。
全国上下都在强调落实主体责任,目的就是要尽责履职,科学管理。而“12.9”事故我认为给人留下的只有四个字,那就是“不负责任”,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工艺设计上不负责任、现场操作人员的不负责任从而酿成了此次重大事故。在这个企业中管理上不到位、监督上不到位、设计上不到位、执行上不到位,我就想知道,他们每天都在做什么呢?可能是在“做梦”吧!
通过这次的安全警示教育,根据“12.9”事故对照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我为能成为宁夏英力特化工的一员而感到庆幸,领导们经常说:“不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要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才能提高我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在本单位,安全红线是安全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任何人不得触碰,触碰者将受到严厉的处分,从而促进每一位员工能够自觉的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每一位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学管理。所以,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不渴望自己能够一跃千里,只希望每一天能够前进一步!脚踏实地的为企业、为员工、为自己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