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城市投资环境改善,越来越多的外资欲落户华夏。政府招商机构可与国内外的中介机构合作的中介招商是其中的重要创新方式之一,中介招商也称为委托招商或者代理招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传真号:
联系电话:
本会地址:
北京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有效日期:
为了加大甲方的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招商取得的良好成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并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招商服务等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授权确认: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本次活动从事征召赞助的相关工作,以及本活动顺利进行所需的其它方面的工作和事宜等。乙方同意协助甲方为本次活动从事招商引资,以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工作和事务等。
二、甲方将于 年 月 日正式在乙方设立招商办事处, 期限暂定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交纳本协议期限内 年的招商办事处开办费和办公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自本协议生效一周内甲方将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在乙方正式设立招商办事处后,将为乙方提供招商平面材料(宣传画册),多媒体资料(光盘或幻灯文件)等招商资料若干份,以便乙方向投资客户和重点客户推介时应用.同时,甲方将自身招商网站的链接地址和图标也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利用网络帮助甲方做招商推广.
四、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如下招商服务:
(1)为甲方招商办事处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配备两名专职人员与20_余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进行沟通。
(2)为甲方待接投资咨询电话,传真,邮件,向投资者发放招商资料.
(3)为甲方在行业网站和协会网站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招商项目的宣传,推广,并与有意向的客商进行对接,商务谈判. 其中包括:
(4)为甲方提供国外或台商及国内客商的投资信息,并挑选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考察客商进行后续服务的跟踪.有意向的投资客商到甲方当地进行实地考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
(5)利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中国招商引资促进会" ,“中国企业网”,"中国招商引资网” 中国珠宝网、____网等专业经济界平台进行全方位的推介,扩大其影响,增加投资信心.
(6)在中国企业协会珠宝商会常任理事大会公布甲方展会信息,提上会议议程。
(7)在各网站开通甲方展会信息论坛,扩大会展招商的力度。
五、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在执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违反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内容和协议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六、在乙方推荐,商务谈判后成功落实的投资项目,甲方根据投资情况的 %作为乙方的佣金报酬.佣金报酬根据投资商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比例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投资商项目资金到位后的 七 个工作日内.
七、如果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1)甲方提供虚假招商资料;
(2)甲方未能履行和乙方签订协议中规定事项;
(3)甲方未能对乙方推荐的投资客商履行合同,规定,承诺.
八、本协议属于绝密协议,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相关内容,否则将赔偿对方 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作为违约金。
九、招商活动的前期办公费用分为三级(见附件)
十、注意事项:
1、本协议自甲方委托招商所需办公费用到乙方账户后方自生效。
2、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七天内甲方应将所需费用打入乙方账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地块商业部分之招商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位置:该项目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汉兴路与黄河路交汇处西南角。
三、项目规模:该项目为主力商业及临街商业,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指标数据以最终政府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四、招商面积: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该项目_________地块商业约4400平方米进行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代理服务等工作。该项目后续商业的代理服务,根据乙方招商业绩和服务过程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委托招商代理的服务内容
1、主力商业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其他品牌店的招商服务;
2、乙方须制定以下内容:业态布局、物业标准(水电气、油烟管道预留,空调设置等)。 (注:以上成果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实施)
第三条:合作方式和服务形式
一、 合同约定乙方联系主力商家及品牌商家,不驻场(中间带商家至项目看场地、谈判、签合同)。
二、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洽谈的主力店、次主力店及品牌商家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由乙方制作,作为合同附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果商家成功签约入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三、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提交《商户确认单》商户直接或间接联系并签约,否则,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招商目标(附平面图及体量指标)
一、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最好确定一下时间)
二、招商目标:争取在3个月内完成以下事项: 1、整租给知名餐饮、主题酒店、休闲娱乐等大型商家; 2、分租给知名中西餐饮及品牌商家,分租的商家原则上不超过三家; 3、商家租金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第五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招商服务月费
每月招商服务费 万元,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招商入住完毕之日止 。
二、 招商费用
1、招商佣金:乙方收取合同计租日起首年租金的1个半月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佣金;
2、佣金收取方式:
(1)纯租金方式:计租日起首年租金计取;
(2)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扣点两者取其高方式: 以保底租金计取;
(3)招商工作开展期间,乙方相关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用自行承担。
3、佣金付款方式:
①意向书签订并交纳意向定金后3日内,支付佣金的50%;
②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支付100%。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力
一、甲方的权利
1、知情权: 甲方对项目招商情况拥有知情权,有权要求乙方按周、月度向甲方提供工作情况汇报和周计划,月计划。
2、监督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项目招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进行必要监督。
3、考核权: 甲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乙方进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
1、独立管理权: 乙方拥有该项目独家招商权和独立的管理权。
2、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需求申请、宣传推广和预算等,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甲方负责采购和制作发布,该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招商代理工作,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合法的相关凭证和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2、为确保乙方有效地开展招商工作,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5、甲方应保证已确认的工期进度及竣工时间,确保乙方对客户的承诺的实现。
6、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制定招租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周边同业态的租金水平。
以上涉及的文件和材料,甲方需按照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按时提供,如有拖延或隐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7、甲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若延迟支付,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由甲方在招商中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或与地方政府或企业间的纠纷。
9、对于乙方报送的书面材料(含请示、计划、方案、建议书等),甲方需在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形式确认,甲方延迟答复,乙方可以有求甲方顺延招商日期。
10、甲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项目铺位的租金和订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招商指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任务。
2、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招商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招商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
3、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维护甲方的信誉。
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交招商报表,汇报重大事宜。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通报招商工作进展及重大决定的实施情况。
6、完成与租赁客户的合同谈判工作,协助甲方向租赁人收取费用。
第八条: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擅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拒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3、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程延误或不能正常支付所产生各项费用等而影响招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能遵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向乙方正常支付所有费用,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终止本合同。
5、乙方在招商代理期间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的投资和资产负责。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法律规定的允许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外,擅自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当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商业部分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如下条款达成一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招商代理的“本项目”位于,其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委托时间
乙方的代理期为:本合同生效后起至项目招商与销售完毕后止。 第三条承诺与确认
1、甲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2、甲方确认并承诺,签订本合同前,已对乙方的专业资质、专业能力和工作经历有了充分的了解,并将充分尊重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提供的智力成果,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提交的智力成果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或目的,或供他方使用或借鉴。
3、甲方确认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开发权、处分权,且已取得对本项目招商无诸如查封、抵押等障碍的相应证明文件并保持这些文件的有效性。
4、乙方承诺本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主体资格的独立法人。
5、乙方确认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内容的合法资质,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资质的有效性。 第四条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
2、提供招商工作所需的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平面图、面积表、全套建筑设计方案、前期市场调查方案、相关土地、开发资料、开发进度等、公司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资料。
3、及时通报招商进度,如项目的租赁条件有任何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本项目的招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有权自行招商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本项目商业招商。
5、甲方应提供招商所需的招商场地及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招商处装修、招商处办公家具、电话、饮水机、空调及照明,招商热线电话费、办公设备耗材、售楼处水电费、日常办公费用、垃圾清运费、招商人员工装、保安保洁费等。 第五条乙方义务与权利
1、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组,根据招商进度,确定本项目负责人、项目招商经理。
2、乙方应制作《招商服务工作服务大纲》,确定潜在商家目标客户、推广策略,制定招商进程计划。
3、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招商工作,根据招商的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确认后,开展必要的促销和宣传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本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做任何不实的宣传。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项目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5、不得超越甲方书面授权向商家做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在招商过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务,乙方需先通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按甲方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提前两天通知)参与甲方与招商有关的例会。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9、乙方应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委托事项,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相应用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造成自身以及任意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财务损失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服务费。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1、在本项目对外招商租赁面积完成20%之前,乙方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2.0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20%-60%之间,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8倍计算服务费;在本物业租赁面积完成60%后,按完成招商铺位的月租金 1.6倍计算服务费。(注:“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不含物业管理费。)
2、甲方与商家签署《租赁意向书》后并收到商家定金后,甲方按上述约定的计算方法向乙方支付50%招商服务费用。甲方与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后并收到商家首期租金后,甲方支付余下5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如甲方与商家不签署《租赁意向书》而直接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则甲方按上述条款支付100%招商服务费用于乙方。
3、如商家签署《正式租赁合同》之后悔约,则按以下处理:
如因商家自身原因退房,则所没收的商家定金或实际计收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全额退还给甲方。该房源收回重招商,乙方另计服务费。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甲方仍须按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已收取服务费的,乙方不再退还。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商家退房,则乙方不收服务费或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造成甲方向商家赔偿的定金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甲方应在乙方提供发票后10日内,以支票或转帐方式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明确,凡违反本合同中有关承诺与确认的情形均属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若甲方招用与乙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尚未超过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乙方承担贰拾万元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其损失。
2、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在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30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视为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合同到期前10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约,如未在合同期限前达成续约协议,乙方在结清全部服务费后10日内从招商现场接待中心撤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视为违约,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遗留问题。
5、双方明确,损失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预期可得利益和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6、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鉴于本项目的报批手续还未完善,若根据设计、规划等要求需要重新调整项目数据,则乙方无条件的按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招商,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标识使用:甲方同意在与本项目招商工作有关的主要刊物,宣传物品及广告等印有乙方公司的名字,并注明乙方为本项目的招商代理单位。甲乙双方在引用对方之名字标志或对方之关系时,均需保证与本合同的内容相符合。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而有关协议、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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