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暑假放假通知书(精选4篇)
各处(室、馆)、学院:
根据__学院关于寒暑假放假规定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校暑假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20__年7月18日至9月12日;
教师:20__年7月23日至9月8日;
行政人员:20__年7月24日至9月7日(轮休四周);
后勤职工:轮休二周,由后勤保卫处具体安排。
二、开学时间
(一)学生
1.二、三、四年级学生9月13日报到、现金缴费(银行卡缴学杂费截止日8月31日),9月14日正式上课;
2.一年级新生9月12日-13日报到、9月14日-__日开学典礼、体检、入学教育、领教材等,9月17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
1.教师:20__年9月9日;
2.行政人员:20__年9月8日;
3.后勤职工:20__年9月1日前。
三、学生补考时间
20__年9月9日-11日 上午8:30开始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学生的暑期实习、实训按计划进行。
2.请各院(系)于20__年7月20日(含)前完成阅卷登分工作,7月22日(含)前完成试卷复查工作,并将各类考试成绩送交学校教务处;9月底前完成试卷和毕业论文入库工作。
3.各行政管理部门在确保人员四周休息时间的前提下,妥善完成本职工作,若有关处室工作须集中安排的,应集中安排;不需要集中安排者,应确保完成本学期须完成的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学生教育处、就业办、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卫处、招生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等应安排人员值班,完成本部门在暑假期间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就业办、学生
教育处还应统一安排本部门及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同志假期值班,确保学生每天能办理相关的就业手续。值班名单于7月10日前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和党政办公室。以上值班及学生报到日等均不作为加班。
4.后勤保卫处在安排职工两周休假外(门卫职工和劳务工除外,按国家规定假期放假),应统一安排假期内的安全保卫、留校学生的住宿与伙食、学生公寓整修、教室卫生、校园绿化及校园水电设施维修保养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校园治安、火情隐患的防范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请各处(室、馆)、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务必做好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 __学院
> 20__年4月10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学生8月8日(星期六)正式放假;老生9月12日(星期六)、9月13日(星期日)开学到校办理注册,9月1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本科新生9月10日(星期四)、9月11日(星期五)到校报到,研究生新生9月10日(星期四)到校报到。
教职工8月10日(星期一)正式放假,8月8日(星期六)、8月9日(星期日)上班;9月12日(星期六)、9月13日(星期日)开学上班,迎新人员9月9日(星期三)到岗上班。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国发明电〔20__〕1号)要求,9月3日至5日全国调休放假。
假期用印请提前办好相关手续,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4:30至17:00到学校办公室文印办(行政楼502室)用印;13:30至14:30为文印办值班人员去机要局交换文件时间。
请各单位安排好假期值班,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将暑假值班表(两份)于8月3日前报学校办公室综合办(行政楼506室,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年第二学期已结束,在你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您的孩子在我校已经圆满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在此 年级班主任,代表学校和各位任课老师,向各位家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新的学期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根据县教育局通知,我校今年暑假定于 年 月 日 正式放假, 年 月 日上午8点 ,学生正式报到。要求携带:1、暑假作业;2、本通知书(家长签字)。
下面是__________同学学科成绩及在校表现情况如下:
科目
语文
数学
品德
科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成绩
教师的话
学习: 身体: 表现:
特长: 缺点: 要求:督促孩子完成好作业,保证假期安全,并保持在校期间养成的早起早睡的习惯。并适当参加必要社会的劳动。
家长的话
学生
的话
希望在暑假期间,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做好卫生保健和安全工作,协助孩子制定好暑假学习计划,要求孩子认真完成暑假作业,对自己所学知识进行疏理和查缺补漏工作。
暑假期间,如果您带孩子外出,请注意安全,培养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暑假期间提倡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学习计划每天的生活。希望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班主任:
年 月 日
各区教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
现将20xx—20xx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一、普通中小学、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第一学期:
20xx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
20xx年1月20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2天;
20xx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月19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xx年2月20日(星期一)开学;
20xx年7月12日(星期三)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3天;
20xx年7月13日(星期四)至8月31日(星期四)放暑假,共7周零1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20xx年9月1日(星期四)至20xx年12月20日(星期二)活动15周零6天;20xx年12月21日(星期三)至20xx年1月3日(星期二)放寒假2周。
20xx年1月4日(星期三)至20xx年1月22日(星期日)活动2周零5天;20xx年1月23日(星期一)至20xx年2月7日(星期二)放寒假2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xx年2月8日(星期三)至20xx年6月6日(星期二)活动xx周;20xx年6月7日(星期三)至7月11日(星期二)放暑假5周。
20xx年7月12日(星期三)至20xx年8月15日(星期二)活动5周;20xx年8月xx日(星期三)至20xx年8月31日(星期四)放暑假2周零2天。
三、如遇市政府应急办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及其他极端天气红色预警,经各区政府同意,区教委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天气情况调整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并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四、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或参照上述日期执行。
五、各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历。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