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时工作时间通知【3篇】

夏令时工作时间通知(通用3篇)

夏令时工作时间通知 篇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从五月一日开始实行夏时制作息时间,现将夏时制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上午

上午作息时间不变。

二、下午

1、第五小节上课时间14:00----14:50。

2、第六小节上课时间15:00----15:50。

3、第七小节上课时间16:00----16:50。

4、第八小节上课时间17:00----17:50。

三、晚上

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9:00----19:50。

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20:00----20:50结束。

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和教工,按照学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上、下课时间。

教务处

x年4月23日

夏令时工作时间通知 篇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

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从4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2:30上课上班,18:00下班;校车下午发车时间调整为18:20。其他作息时间不变。

夏令时工作时间通知 篇3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夏令时、冬令时作息时间的通知》(校办发[]9号)文件精神,x年5月1日至x年9月30日期间全校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

请各院(系)提醒师生关于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的具体事宜,请教务处、后勤集团及车队根据夏令时作息时间及时安排落实相关事宜。

学校办公室

x年4月19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