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通知书(通用5篇)
各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的____万股股权以1:_ _的价格转让给_________。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没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还其他组织)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 公司 %的 万股股权以1: 的价格转让给 。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各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的____万股股权以1:_ _的价格转让给_________。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没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人(还其他组织)
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xx年1月7日发布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xx-004),因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商票纠纷案(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0),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xx大道证券营业部强制卖出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持有的“*ST”21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根据深圳提供的信息,截至20xx年1月14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xx大道证券营业部已经全部卖出上述股票21,240,000股。
因本次股权变动,深圳持有的天津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数量从截至20xx年1月7日时的持有189,255,935股变为截至20xx年1月14日时持有的183,533,235股;相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2.67%变为12.29%。
特此公告。
天津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xx年一月十六日
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 公司 %的 万股股权以1: 的价格转让给 。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