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 公司 %的 万股股权以1: 的价格转让给 。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登记机关:
本出资人已于20xx年11月11日前将“股权转让通知书”发给其他股东。其中已有邹中庆股东已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同意转让),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全体
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特此说明。
特别说明:上传时部分内容有增删。
股东签字:
年12 月12 日
:
20xx年我与你共同兴办的“唐山市华荣带钢轧制有限公司”,我在该公司占有33.33%股份。
几年来,该公司从未进行过红利分配,也未召开过股东会议,为此已严重侵犯了我的股东权益。
现正式通知与你,我在该公司的33.33%股份作价700万元进行公开转让,如你购买请你接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逾期视为你放弃购买上述全部股权,我将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社会公开转让。
唐山华荣带钢轧制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