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哈密现面向全国各重点高校引进20xx届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特发此公告,有关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待遇政策、岗位需求信息、哈密情况介绍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以全国各重点高校符合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20xx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为主(符合招聘紧缺岗位的近三年内毕业的人员也可报名)。鼓励内地毕业生来新疆工作,对新疆生源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xx年11月28日— 12月25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及现场面试两种形式,如下:
1.下载并填写《哈密地区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后简称《报名表》),并以“报名表-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
2. 请以“简历-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命名个人简历(附电子照片)。
3. 请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并以“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职位”命名邮件主题。
4、根据简历投送情况安排现场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哈密地区人才服务科
联系人: 孙茹 胡尔西旦
电话:0902-2256528 2233101
联系邮箱:
三、相关待遇
1.编制待遇。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事业单位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企业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职称评定待遇。应聘人员聘用到岗后,博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副高级职称,符合正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硕士研究生工作一年期满,定职为中级职称,符合副高级评审条件的,优先申报。
3、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其随调前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妥善安置。子女需入学或入托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6、引进到企业工作人员以企业引才待遇为准。
四、附件:
1、哈密市人才需求目录
2、哈密市人才招聘报名表
新疆哈密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xx]102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公开招聘信息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工作纪律;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事求是,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要求;
5.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或有海外留学经历人员优先考虑;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其要求详见附件。
人事处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10-89534856。
人事处邮箱:,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即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将简历投递到附件中各岗位联系人邮箱。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5月1日。
(二)遴选
遴选程序分为学院(系、部)面试和学校考核,我校各岗位需求部门将对应聘者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步考核。
1.学院(系、部)资格审核和面试
应聘各学院(系、部)教师岗位的考察形式以试讲为主,由各学院(系、部)组织,试讲环节旨在考察应聘人员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5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察由学生处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对辅导员岗位的胜任力。考察结果按照岗位需求人数的1:5报学校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人数上报。
2.学校审核主要包括性格测试或第三方评估、学校人才工作委员会综合评估两个环节。综合评估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岗位的匹配度、学术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参加综合评估,择优聘用。
(三)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四)政审、体检和公示
学校人事处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xx】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学校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于学校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 其他说明
1.拟聘用人员须在20xx年年底前到我校报到并完成入职手续,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20xx年(含试用期),博士毕业生服务期为8年(含试用期),硕士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
3.聘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具有高校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经我校教师评聘委员会认定,按聘任相应岗位等级兑现待遇;
4.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应聘时应明确为脱产博士后已出站人员,并与其他单位无人事联系;
5.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受教育部委托,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度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2家单位,共招聘20人,详见发布的岗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cn/moe/)。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
用人单位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4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12月10日9:00至12月11日24:00,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增补报名确认
根据各岗位放弃笔试人数,相应从报考本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增补。12月13日9:00至24:00,增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取消及调剂
1.岗位取消
对通过资格审核且报名确认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12月14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参加调剂报名。
2.调剂报名
对通过资格审核且报名确认人数未达到1:40比例的岗位,可从应聘其他岗位未通过初筛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补充。12月14日公布调剂岗位,12月14日9:00至12月19日24:00,未通过初筛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个调剂岗位,申请调剂的应聘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调剂报名确认
用人单位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申请调剂人员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4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12月24日9:00至12月25日24:00,申请调剂的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笔试。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20xx年1月6日9:00起,确认笔试的应聘人员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所有应聘人员都需参加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招考岗位需参加专业知识测验,具体见各岗位要求。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xx年1月15日(周日)下午
14:00-15:30职业能力测验
15:40-17:10专业知识测验
2.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预计于20xx年2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是否进入面试需自行上网查看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20xx年2月-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后将按考试成绩顺序递补人选。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