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队伍管理的通知(精选3篇)

五一期间队伍管理的通知(通用3篇)

五一期间队伍管理的通知 篇1

靖远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节日期间是问题的多发期和高发期。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教育管理,明确纪律要求,营造舆论氛围。要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督履责,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务求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切实做到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二、严明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做到“十一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巩固衔接、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三、夯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增强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摒弃特权思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防“节日病”。要深刻认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压紧压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责任要求,严格按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问责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防范工作失责失查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中共靖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远县监察委员会

20__年4月26日

五一期间队伍管理的通知 篇2

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晃单位、国有企业在晃公司: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落实“三不两必”要求,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怀防控发〔20__〕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前后人员外出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外出管理

1.广大干部群众非必要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本土病例报告地区所在的地市。其中,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出县。确因特殊原因需离晃的,须经所在单位批准或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报备,切实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责任。

2.全县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原则上不出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县的,公职人员外出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其中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报备手续。

二、做好宣传引导

对目前尚在上海、吉林、广东、苏州等重点地区的新晃籍人员,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全县公民要分别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本辖区居民、外地亲属劝导工作,做到“近期非必要不返晃”。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点对点宣传引导“五一”节日前后非必要不返晃。三大通信营运商要对全县在外务工、就学、经商人员发送温馨提醒短信,倡导非必要不返晃。

三、来返提前报备

确需来(返)晃的,需在抵晃前准备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外出返晃人员要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报备(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备);所有外地来晃人员要提前2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居委会)报备,接洽单位或亲属也要督促其履行报备责任、遵守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抵晃后,按要求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须按规定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压实四方责任

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的四方责任,全面摸排尚在外地的新晃籍人员,建立在外人员台账,严格实行村(社区、居委会)网格化管理包保负责,确保不漏一人。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人员失管漏管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谎报、瞒报外出行程或拒不配合执行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__年4月23日

五一期间队伍管理的通知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清醒看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错综复杂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五一”节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专题研究部署“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往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要逐项落实。

二、深化安全管理。

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饭店、民宿、商场、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文旅体、市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开展对玻璃栈道、卡丁车、游船、滑翔伞、铁索桥和大型游乐设备设施、儿童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开展;旅游景点、文博单位要提前做好可能的游客激增现象,提前预判做好人流管控,制定应急预案。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行为、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游艇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自然资源、住建、环保、应急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和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形势稳定。

三、加强值班值守。

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预警预测,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平安祥和。特别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请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要于4月30日10时前报送五一节前重点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以及五一期间风险研判情况,5月6日10时前报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应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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