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通告模板(精选5篇)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
根据我局下发的《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金城执〔20xx〕16号)的要求,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由市局处(室)对各分局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6月下旬至7月4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由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根据《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分局半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口考核(见附件1),考核以扣分的形式体现。
为了减少考核工作对分局正常工作的影响,各分局原则上不组织汇报,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主要采取审核日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分析各分局半年来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各处(室)集中到分局现场检查和查阅台帐的时间,由市局考核办视情统一安排。
三、考核要求
1. 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考核,做到严格、客观、公正,杜绝搞“平均主义”、搞“平衡”或当“老好人”的情况发生。对于发现不属于本处(室)考核扣分事项的,应及时抄告相关处(室);对考核扣分的事项要有具体理由;对创新、特色、成效显著的工作要有考核评价。
2. 各分局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分局创新、特色、执行攻坚成效显著的事项,需填写加分表(见附件2),报市局考核办。市局考核办组织考核办成员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 各考核结果需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核,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前报市局考核办(督查处)。市局考核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关于开展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组织实施
1.二级单位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教职工个人考核,其中: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单独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
1.二级单位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巢湖学院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和其他教职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分别按《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xx〕4号)、《巢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等次
1.教学单位位列考核前25%的为优秀,机关部门位列考核前20%的为优秀。
2.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考核单位及各类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时间安排
1.1月23—28日,总结自评。
各二级单位总结本年度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发至人事工作邮箱:。
教职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教学岗位人员另须填写《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处级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发至组织工作邮箱:。
2.1月29日—3月2日,自评公示。
将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公布。
3.3月3—11日,考评测评。
校领导、教学单位、各专项考核工作组分别对二级单位进行考评测评打分。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处级干部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三。
各考核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述职并进行考核测评。
4.3月12—13日,统计并上报初评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牵头,组织纪委、组织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对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遵照有关回避规定。
各考核单位确定所属人员个人考核等次,并填报《20xx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和《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一并报送组织人事部。
5.3月14—20日,考核结果审定。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初评考核意见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与反馈。
五、考核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考核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党建工作是重要考核指标和内容之一,各总支、二级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时要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写实。
3.各单位所获荣誉或取得业绩可申请奖励加分的项目可在述职报告中重点列出,并在自评打分时填报,同时,学校将统一公布各单位及教职工个人20xx年所获荣誉,供测评打分时参考。
4.机关部门对教学单位专项考评要结合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材料认真组织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对机关部门测评要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
5.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的考核由各用工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其中各单位优秀指标不高于15%。
6.考核工作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工作网下载,其他有关未尽事项可参照学校20xx年度考核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中共巢湖学院委员会 巢湖学院
20xx年1月23日
关于20xx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通 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各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与监督,促进教育干部创先争优,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局关于20xx年度教育管理区所属中小学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xx年度干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一、考核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科学评估、奖优罚劣的原则,严格程序,突出重点,力求考实、考准、考公平。二、考核范围所属各校区、幼儿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组织领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考核内容领导班子考核主要考核工作实绩、班子自身建设、领导决策水平三个方面。领导干部考核主要考核宗旨观念、素质能力、工作态度、履职成效、廉洁自律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分管工作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五、考核程序(一)召开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是:学校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1、校长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同时个人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2 2、民主评议:大会述职述廉后,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划票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优秀为1名。(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由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谈话人员不少于5人。(三)组织评价: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各科室业务考核的打分结果及加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研究确定考核的结论等次。六、计分办法(一)分值组成1、考核实行百分制。2、领导班子考核百分制分值组成:考核组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30分,民主测评20分、班子述职述廉10分。3、领导干部考核百分制分值组成:考核组考核50分,民主测评35分、个人述职述廉15分。(二)计分办法1、考核小组依据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查阅奖牌证书、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实地考察、采集数据和专项调查等方法逐项考核,逐项计分,累计相加为考核得分。2、各业务科室依据结合平时考核记录,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打分。3、民主测评得分以总分除以参加测评人数的平均值来计分。班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档次分别按15分、10分、5分、0分计算。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优秀、职称、基本职称、不职称四个档次分别按30分、18分、12分、0分计算。4、述职述廉得分根据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质量进行打分。七、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8日上午。八、准备资料1、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做好各项考核准备,主要包括能体现完成考核目标内容的各类资料、述职述廉报告;印制由考核小组填写好3 的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新华25份,豆付沟12份、王庄10份,泉头10份,幼儿园10份)等;按要求召集好参加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和群众谈话人员。2、学校在岗教师花名册(供考核组抽参加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人员)3、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一般控制在1500字左右,其中述廉内容不少于200字。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一般控制在1200字左右,其中述廉内容不少于100字。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xx年1月5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教育厅关于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组织实施
1.二级单位考核,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教职工个人考核,其中:辅导员考核由学工部依据辅导员考核办法单独组织实施;处级领导干部(不含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考核由组织人事部负责;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
1.二级单位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按照《巢湖学院二级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处级干部和其他教职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分别按《巢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xx〕4号)、《巢湖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字〔20xx〕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秀等次
1.教学单位位列考核前25%的为优秀,机关部门位列考核前20%的为优秀。
2.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考核单位及各类人员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时间安排
1.1月23—28日,总结自评。
各二级单位总结本年度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发至人事工作邮箱:。
教职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教学岗位人员另须填写《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处级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及评分表电子稿于1月28日上午下班前发至组织工作邮箱:。
2.1月29日—3月2日,自评公示。
将各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和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在校园网公布。
3.3月3—11日,考评测评。
校领导、教学单位、各专项考核工作组分别对二级单位进行考评测评打分。具体安排见附件二。
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处级干部测评。具体安排见附件三。
各考核单位组织所属教职工述职并进行考核测评。
4.3月12—13日,统计并上报初评考核结果。
学校领导牵头,组织纪委、组织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对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的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遵照有关回避规定。
各考核单位确定所属人员个人考核等次,并填报《20xx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一览表》,连同《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和《教师年度考核业务登记表》一并报送组织人事部。
5.3月14—20日,考核结果审定。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初评考核意见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与反馈。
五、考核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考核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并注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xx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党建工作是重要考核指标和内容之一,各总支、二级单位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时要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重点写实。
3.各单位所获荣誉或取得业绩可申请奖励加分的项目可在述职报告中重点列出,并在自评打分时填报,同时,学校将统一公布各单位及教职工个人20xx年所获荣誉,供测评打分时参考。
4.机关部门对教学单位专项考评要结合考核指标和有关工作材料认真组织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教学单位对机关部门测评要在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
5.劳动合同用工人员的考核由各用工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部,其中各单位优秀指标不高于15%。
6.考核工作相关表格请从学校人事工作网下载,其他有关未尽事项可参照学校20xx年度考核通知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中共巢湖学院委员会 巢湖学院
20xx年1月23日
关于开展半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
根据我局下发的《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金城执〔20xx〕16号)的要求,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决定,由市局处(室)对各分局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6月下旬至7月4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由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根据《20xx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对各分局半年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口考核(见附件1),考核以扣分的形式体现。
为了减少考核工作对分局正常工作的影响,各分局原则上不组织汇报,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主要采取审核日常掌握的情况和资料、分析各分局半年来工作完成情况为主,各处(室)集中到分局现场检查和查阅台帐的时间,由市局考核办视情统一安排。
三、考核要求
1. 各处(室)、城管治安警察大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考核,做到严格、客观、公正,杜绝搞“平均主义”、搞“平衡”或当“老好人”的情况发生。对于发现不属于本处(室)考核扣分事项的,应及时抄告相关处(室);对考核扣分的事项要有具体理由;对创新、特色、成效显著的工作要有考核评价。
2. 各分局要认真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分局创新、特色、执行攻坚成效显著的事项,需填写加分表(见附件2),报市局考核办。市局考核办组织考核办成员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 各考核结果需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核,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前报市局考核办(督查处)。市局考核办及时整理汇总,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