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通报汇总三篇

交通事故处理通报(精选3篇)

交通事故处理通报 篇1

从x年起,在全国有计划地逐步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特作以下原则规定:

一、实行的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人口在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不包括农业人口和市属县城关非农业人口),可以实行。

个别人口不满五十万的主要工矿区,如省、市、自治区认为有必要实行本办法时,需报经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同意。

二、实行的条件

职工家距工作地点四华里以上,必须乘坐公共汽车、电车或骑个人自行车上下班的,可以享受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三、补贴的标准

上下班乘坐公共汽车、电车的职工,原则上由本人负担一部分,其余部分由工作单位给予补贴,每月本人负担的部分,不要少于一元五角。

乘坐工作单位交通车上下班的,应当适当收费。

骑个人自行车上下班的,适当补贴修理费。每月补贴标准,不要高于一元五角。

已实行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的城市,凡补贴标准高于或低于上述原则规定的应当适当调整。

关于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的开支,企业单位由企业管理费中支付,事业单位由事业经费中支付,国家机关由行政经费中支付。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劳动局,应根据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拟定实施办法,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交通事故处理通报 篇2

关于麻阳县“3·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发布时间:20xx-09-29 10:58:231、事故发生基本情况。20xx年3月2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大桥江乡李志洪驾驶湘N79115号轻型厢式货车从杨柳坡村三组出发驶往盘田村接客,途径杨柳坡村驶往集镇赶集,车上共载29人,行至杨柳坡村洞坑路段,因车辆制动性能效果差,连续下坡长时间使用制动,致使刹车过热,车速过快而失控,加之下雨路面湿滑,驾驶人李志洪临危处置措施不当,导致车辆驶出路外,撞断道路左侧电杆,越过溪沟后与山体岩壁相撞,冲出19.2m后,跌入1.7m深的溪沟内,造成7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85.2万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也是一起非法载客责任事故。

2、直接原因。驾驶人右手残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载客;下长坡时未使用低速档,车速过快,制动效果差,临危措施不当。

3、间接原因。一是县、乡、村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真正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对辖区违法载客和村民乘坐非客运车辆出行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没有将该安全隐患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二是有关职能部门日常执法、监管不严,对无证驾驶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行为打击不力。

4、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包括1名驾驶人(死亡免于追刑外)、3名村干部、1名乡联工委主任、1名交警中队长、1名运管所稽查队队长;依法给予政纪处分的10人(其中撤职2人、降级4人),依法给予党纪处分的9人,麻阳县人民政府向怀化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处理通报 篇3

20xx年12月23日16时53分,济阳县境内省道248线垛石镇玉皇庙路口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经市县两级交警部门的细致工作,现已查明:

12月23日,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男,26岁,山东省平原县人)指使员工闫某国(男,28岁,山东省平原县人)到商河调配车辆开回济南公司。闫某国驾驶调配的白色奇瑞轿车(未注册登记、未购买保险),返回济南途中,当行至省道248线90公里+300米处时,与孙某东(男,51岁,济阳县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驾驶人孙某东当场死亡,乘坐人宋某倩(女,26岁,济阳县人)、孙某博(男,6岁,济阳县人)、孙某棋(女,2岁,济阳县人)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奇瑞轿车驾驶人闫某国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山东瑞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主管张某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

目前,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及责任认定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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