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作弊的通告实用三篇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告(精选3篇)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告 篇1

各教学单位:

现将学校教学督导室期末考试巡考组和教务处期末考试巡考组12月28日至1月3日的巡考情况通报如下。

1.学校巡考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监考教师不按时到岗。近期考试中仍然存在个别监考教师迟到或甚至忘记监考工作的情况,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监考教师迟到情况如下:

(2)对考场清理不到位。个别考场仍然存在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考生座位旁边的情况。

(3)未按学校印制的考场座位表进行考生座位安排。

(4)存在个别考场课程负责老师分发试卷数量不准确的情况。

2.学生违纪情况

近期考试中,学校共处理违纪学生9人,其中20xx级学生7人,20xx级学生2人。违纪作弊情况为:携带通讯设备和小抄进入考场、开卷考试将复印材料粘贴在书中带入考场等,学校对以上9人将给予校纪处分。

教务处

年1月4日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告 篇2

报兹有广东xx学院商学院20xx级商务英语1班的王昊同学在期末英语考试过程中作弊,监考老师按规定没收了王昊的试卷,王昊非但不服,还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并侮辱监考老师。该同学未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师长,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为严肃规范学风,警戒他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王昊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照规定考试,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广东xx学院商学院xx年xx月xx日

关于考试作弊的通告 篇3

X同学(学号:123456789),我校系专业XX级X班学生。XX年XX月XX日在我校期末考试中,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翻阅与考试无关书籍,并携带使用通讯设备。根据《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考试相关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且情节恶劣,特对该生作出全校通报批评,留校察看的行政处分。

特此通报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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