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精选三篇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精选3篇)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 篇1

各部门(车间):

为保证员工上班工作时的人身安全,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公司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第三条第3款,对员工酒后进厂上班曾有明确的规定。现进一步强调这条安全生产纪律,重新作出规定:凡发现员工在酒后进入生产厂区上班及上班时间喝酒,普通员工处罚30元/次,干部处罚100元/次。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项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检查监督并执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 篇2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上班期间喝酒处罚通告 篇3

各中小学:

中心园教师刘国相同志无视校规校纪,3月7日中午醉酒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损害了教师形象。特对该同志的行为提出批评,并罚款50元,特此通报。

为加强师德建设,考虑饮酒后教师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凡以后工作期间中午饮酒的将做出下列处罚:1、个人写出书面检查;2、罚款200元;3、当年不评优不评模;4、全镇通报批评。望广大教师以此为诫。

汐子总校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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