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罚通告汇总八篇

事故处罚通告(通用8篇)

事故处罚通告 篇1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20xx年8月24日13时30分,长沙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工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1名防水工人坐在高空作业的滑板上查看16楼外墙面的渗漏情况,因滑板绳老旧断裂,致其当场坠地死亡。

为加强对外地入琼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对省内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我厅决定作出暂停长沙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xx年9月6日至11月5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起事故抄送湖南省住建厅,建议湖南省住建厅对长沙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处理。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责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工住宅楼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要组织复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同时要积极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结案后要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竣,截止8月31日,我省已发生8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8人。特别是7、8月份就发生了4起事故,死亡4人,事故呈多发势头。据统计,8起事故中,1起事故是土方坍塌造成的伤害,其余7起全是高处坠落伤害,占到事故总数的87.5%。高处坠落伤害仍然是我省当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最主要的伤害,也是我省今后进行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的重点。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我省当前正在开展的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和工程监理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管理,落实两个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规范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xx年九月二日

事故处罚通告 篇2

关于工程设备水电部安全事故的处罚通告

各部门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事故处罚通告 篇3

经在山东x工地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明显的质量问题

1、 柜内线槽布置歪斜丑陋;

2、 线槽盖长短不一,端头不齐,视觉丑陋;

3、 大电机一次线配线不美观(粉碎机、制粒机);

4、 施工现场部分铁管与金属软管之间未加标准金属接头;

5、 柜内到现场电缆排列不够整齐美观;

6、 竖桥架未加盖;

此类问题的出现,说明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质量要求未加重视,尤其是部门领导和质量小组巡查人员均未尽到质量监督检查的职责,在此,特作如下处罚决定:

一、 对自动化工程部、质量小组通告批评(上荣誉看板)一次;扣除部门活 动经费100元;

二、 对王国辉、杨春合罚款各100元;石阳、尹建华罚款各50元;

三、 对在该套电柜生产期间的质量小组巡查员罚款各80元;

四、 该通告在公司内张贴并在公司博客上发布;

x年xx月xx日

事故处罚通告 篇4

九月十七日上午,公司总师办质量管理人员在加工部生产现场向部门负责人了解、询问零部件加工质量相关问题时,得知加工部极个别员工由于质量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发生两起质量责任事故。于当日下午总师办会同加工部负责人,事故当事人在生产部办公室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制作一件DKB400锥度支架时,支架上的一个导轮套安装螺孔加工后与导轮套配合间隙偏大,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造成该支架不合格。较为严重的是汪睿在未做自检和未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情况下,不合格的支架分别转入了油漆和装配工序。通过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员工责任心不强,缺乏工作经验,未将摇臂钻锁紧装置锁紧或支架固定不牢,钻孔时钻床或支架发生摆动导致螺孔尺寸不合格。

2,加工部摇臂钻工序操作工汪睿在加工一台DKM280FZ机工作台的接水孔时,因未认真查看工艺图纸和未对所选用的钻头进行验证而盲目作业,误将标准尺寸为φ24.3MM的接水孔加工成了φ28MM,导致工作台不合格,其主要原因是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常用的钻头未作醒目标识、存放不规范,钻孔时未对钻头尺寸进行验证。

事故发生后,技术部、加工部分别对不合格的锥度支架及工作台进行了技术鉴定,作出了补救、修复使用的结论。此次事故虽未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但反应出员工质量意识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生产和检验部门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够等薄弱环节。

为了严肃工艺纪律,教育本人,警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工艺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源头的有效运作,公司决定:

1,对加工部员工汪睿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于20元经济处罚;

2,对质量管理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加工部经理陈金富给予通报批评;

3,对未能及时发现、检验(查)、造成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的品质保障部检验员张立停给予通报批评。

希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生产源头的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和检验标准,进一步做好质量管理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公司总师办

201X-6-24

事故处罚通告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xx月xx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旭祥禾友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租用该公司设备进行乙嘧酚工业化试验的安达市胜益化工有限公司3名员工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为乙嘧酚工业化合成试验过程中,因冬季气温低,致使尾气负压系统管道冻堵,尾气吸收系统失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硫醇气体外泄,导致中毒事故发生。

xx月xx日,河北省邯郸市龙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氨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经初步分析,该公司2#液氨储罐备用进料管线上一加有盲板的法兰(有8条螺栓)在2条螺栓已断裂(事故前已发现)的情况下,同侧第3条螺栓又发生断裂,法兰裂开导致液氨泄漏。

目前,上述两起事故正在调查中。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企业违法出租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承包方、承租方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x〕88号)要求,开展设备完整性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强化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特别是要高度重视液氯、液氨、液化气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储罐区安全阀、金属软管、盲板、阀门管件等设施的管理,建立日常检维修制度,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

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x〕103号)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积极引导鼓励岗位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常态化;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短期内不能治理的,要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切实到位。

四、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冬季气温较低,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较多,历来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季节,有关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201x年x月x日

事故处罚通告 篇6

指挥部: x项目人工湖施工区域,发生两起运土车刮断电缆及电杆的通告如下:

一、事故名称:运土车辆刮断电缆和电杆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区域四、事故经过: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未降斗就开车行进,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且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引起火线断裂造成河堤边灌木燃烧、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 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车厢未完全下降就开车行进,车队人员鸣笛提示,但未警觉,且施工方现场无人指挥、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1根电杆顶部完全断裂损毁,线路完全损毁。五、事故原因:因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人员不足,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特殊机械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勘察不足,无视我方警告,违规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电缆完全损毁,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河提边引起小范围火灾。直至20xx年1月6日, 建设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训,未增派人员监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继续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导致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六、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设有限公司因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管理,对我方提出的隐患不予执行和整改,特殊机械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专职安全员,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指挥员安全意识不高,造成这两起事故因负全部责任。建设有限公司因赔偿我方所有损失(详见附表)并处罚金: 元整 0元。七、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这两起事故暴露出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任何安全设施,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多次、多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监管,严重的威胁我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我方严肃要求 建设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隐患即时排查、整改,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与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科

201x年x月x日

事故处罚通告 篇7

关于订单HK70DR2429的质量问题处罚决定

一、概况20xx年7月3日品质部在抽检面板中,检查发现HK70DR2429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2429面板批量报废5000大张。不但耽误订单交期,而且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原因分析1、现场品质分工不清、责任不明,没有按照规格书做首件。2、镜片负责人责任心不强,监控力度差,对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不力,没有按照公司要求,严格按照规格书来生产,任凭作业人员随意操作。3、落实力度差,确定了施工方案并经现场交底,无法贯彻始终。4、只注重进度,忽视了“质量第一、确保交期”管理理念。

三、整改和保证措施1、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每件产品务必按照工程图纸下料2、加大检查和监控力度,确保首件OK再批量生产,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缺陷。3、规格书在生产中途更改的,工程部要出具书面通知。

四、处罚决定为贯彻生产中心的质量管理方针和相关管理制度,提高生产中心各生产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经生产中心研究讨论,做如下处罚决定:工程部陈海光罚款500元PMC部陈真罚款500元品管部华元建罚款500元镜片部张雄罚款500元镜片部李伦军罚款200元,钟学正,张永辉,蒋文艺,尹冰玉各罚款100元。上述罚款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特此通报!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西客站核心区项目部

20xx-6-5

事故处罚通告 篇8

关于安全事故的处罚通报告

指挥部: x项目人工湖施工区域,发生两起运土车刮断电缆及电杆的通告如下:

一、事故名称:运土车辆刮断电缆和电杆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区域四、事故经过: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未降斗就开车行进,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且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引起火线断裂造成河堤边灌木燃烧、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 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车厢未完全下降就开车行进,车队人员鸣笛提示,但未警觉,且施工方现场无人指挥、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1根电杆顶部完全断裂损毁,线路完全损毁。五、事故原因:因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人员不足,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特殊机械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勘察不足,无视我方警告,违规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电缆完全损毁,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河提边引起小范围火灾。直至20xx年1月6日, 建设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训,未增派人员监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继续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导致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六、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设有限公司因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管理,对我方提出的隐患不予执行和整改,特殊机械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专职安全员,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指挥员安全意识不高,造成这两起事故因负全部责任。建设有限公司因赔偿我方所有损失(详见附表)并处罚金: 元整 0元。七、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这两起事故暴露出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任何安全设施,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多次、多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监管,严重的威胁我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我方严肃要求 建设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隐患即时排查、整改,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与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科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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