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通告实用12篇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精选12篇)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现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要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xx),设置耐久性消防标识,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户籍化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三项制度。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四、高层、地下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筑防火间距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必须充足,消防车道必须保持畅通;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临时建筑材料和芯材必须达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人员住宿场所。

七、集住宿、生产、经营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要限期搬出住宿人员,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将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八、居民小区、楼院管理单位应当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严禁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门厅和楼梯间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其充电。

欢迎广大群众和单位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电话96119。

特此通告。

附件一:重点单位及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单位检查情况通报

附件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

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2

近年来,本市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呈现逐年上升态势,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城市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当选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且在《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选购电动自行车配件(充电器、电池等)时应选择型号匹配且已获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应选择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定期维修保养,定期更换老化电池,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二、任何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存放点应独立设置或与建筑其它部位采取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电动自行车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带自动断电装置),电气线路应安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固定设置、穿管保护。

四、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落实专人看守,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或者在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五、本市其他以电力驱动的车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格查处。

六、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

20xx年12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3

各位业主:

20xx年一月二日十四时,我市北京路万科花园七栋一楼车库,因电动车长时间充电引起电路短路大火将二单元一至七楼烧毁。请银海花园的业主引起为鉴,做好如下安全防范工作:

一、在小区内违规私自布线充电的业主,通告示之日起要自行拆除违规电线。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一切自负。

二、进入摩托车车棚充电的业主要认真检查充电设备,如有时间过长或不合格的充电设备必须要更换,否则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停放摩托车要按物业指定位置停放,不能与电动车混放,否则造成突发事故要负责任。

四、科协昌旭以及其它公司的摩托车、汽车停放,必须严格服从物业划定的位置停放,摩托车不得进入充电房。

五、物业保安值班通过监控严密监视两个电动车充电房的动态,发现火灾苗头及时处理,把火灾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小区的物业领导和电工、保安经常检查,特别是电线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

花园物业处

1月5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4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区消防安全管控力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居住出租房房东是本单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并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禁“三合一”现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演练,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24小时持证上岗、员工掌握基本消防安全逃生自救常识。

三、居住出租房应当符合《浙江省消防条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基本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976—20xx)等设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规范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规范电气线路安装并采用暗敷或套管保护,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要依法组织严格检查,对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控制室人员未落实24小时值班或无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未在规定时限整改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网格员、护村队、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开展巡逻防控,加强防火巡查、宣传教育。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和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119)。

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9月10日。

特此公告。

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5

11月16日,山东省x市食品有限公司冷库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为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全省范围内的纺织业、服务企业、食品企业、日用百货等轻工企业以及服务性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三、整治内容

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以下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消防安全。

1、核查单位合法性。建筑、场所未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应及时向消防部门申报。

2、改善建筑防火条件。严禁采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建筑内加工、储存等不同使用功能部位之间应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隔。在生产营业期间不得锁闭、堵塞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窗口、阳台等部位严禁设置金属栅栏等影响人员逃生或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配备必要消防设施器材。建筑内应配备充足灭火器、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警报装置。聘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修复、增设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4、严格控制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应按国家标准配置,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塑料套管,严禁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生产营业期间,严禁开展明火作业的装饰装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落实安全管理人,并严格操作规程,严禁违规规章操作。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并明确各自责任。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从业人员每月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作。每周开展1次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相关要求

1、公安消防部门及相关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抽查检查、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经督促而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

2、相关企业对自查自纠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要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报辖区公安消防部门。

3、广大群众应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履行劝阻、制止、举报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全省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二〇xx年四月一日有效。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6

进入春季,由于是多风季节,一旦起火将很难控制,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所以为了公司安全管理,提请全体员工注意:

1、进入公司即不准吸烟,若在厂区内发现烟头,请立即踩灭扔入垃圾桶;

2、注意清洁卫生,特别是机器设备和电动工具附近,要随时清理;

3、注意静电,在有静电产生的工作区域要做好防护措施,派人兼职负责;

4、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电源\电线等进行排查,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希望所有员工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公司会对员工进行灭火培训,对处理问题及时有效的员工会进行奖励,同样对引起事故的人员进行重罚!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7

电动车火灾亡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极其深刻,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公民应自觉遵守《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充电)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落实专人看守。

三、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清理未集中停放电动车,制止公共部位乱接乱拉充电线路的行为。

四、如有违反规定,将采取强制清理、暂扣、罚款等措施。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x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年8月29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8

各一线物业公司: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据统计**年各一线公司共发生的消防类突发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节发生42起,约占此类突发事件总数的60%。俗话说"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为更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让员工熟悉消防法规,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种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龙带连接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建议近期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预案。

二、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需要在辖区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做好登记。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裙楼办公室等)动火,建议要经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严格管理。

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建立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消防供水系、火灾事故广播设施等处于正常状态。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9

为切实做好冬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异常天气对房屋安全的危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避免风雪灾害塌房事故的发生,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二、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房屋主管部门应立即对其管理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重点为用于教育、医疗、体育、娱乐、文化、商业、交通等公共场所的房屋,特别是轻型钢结构及其它简易结构用房要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对经鉴定为整栋危房(D级危房)要立即拆除,切实作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三、房屋安全责任人要积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及时清理屋面积雪,防止积雪超载发生塌房事故。

四、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所有人,应按照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

五、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房屋有险不查,损坏不修,以及经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造成事故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行政责任。

六、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疑似危险房屋,应及时上报属地房屋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如需确认危险房屋等级的,可向xx市房屋安全鉴定处申请鉴定,鉴定处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0

为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开发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落实专人看护重点部位,设立消防控制室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尤其要加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和疏散通道畅通率。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巡检工作。

三、各街道消安办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科学安排力量,切实加强人员值守。对重点区域和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行业、单位做到每条街道都有巡逻检查队伍,每个单位有值班巡查人员,每栋建筑有人员实名看护。

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20xx年8月21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1

各一线物业公司:

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多发。据统计**年各一线公司共发生的消防类突发事件70起。其中,在秋冬季节发生42起,约占此类突发事件总数的60%。俗话说"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为更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请各地公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让员工熟悉消防法规,掌握责任区消防设备(施)基本功能、位置,各种灭火器具摆放点位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器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消火栓、水龙带连接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建议近期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演习预案。

二、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需要在辖区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做好登记。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裙楼办公室等)动火,建议要经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标识,实行严格管理。

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建立班(组)、管理处、公司三级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施机械排烟送风、消防供水系、火灾事故广播设施等处于正常状态。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业主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

二O**年十月十七日

消防安全管理通告 篇12

为确保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活动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开发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加强消防安全巡查,落实专人看护重点部位,设立消防控制室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尤其要加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和疏散通道畅通率。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巡检工作。

三、各街道消安办应当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科学安排力量,切实加强人员值守。对重点区域和消防安全不放心区域、行业、单位做到每条街道都有巡逻检查队伍,每个单位有值班巡查人员,每栋建筑有人员实名看护。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

20xx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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