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幼儿园放寒通告合集三篇

2022年幼儿园放寒通告(精选3篇)

2022年幼儿园放寒通告 篇1

各位家长,小朋友们好:

根据上级指示参照(顺教电【20xx】323号)文件精神。我园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放寒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放假时间:

(1月23日星期六和24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20xx年x月25日开始放假至—20xx年x月19日

(x月20日星期六和2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x月22日(周一)正常上课。

二、放假期间请家长们重视孩子对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

三、教育孩子新年的来历及拜年礼仪,做个懂礼貌的好孩子。

年月日

2022年幼儿园放寒通告 篇2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放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寒假时间。幼儿园20xx年1月30日课程结束后离校、义务教育阶段1月30日教学质量检测结束后离校(没有参与检测的低年级学生当日课程结束后离校);高中阶段2月1日统考结束后离校(没有参与统考的高中学校学生当日课程结束后离校)。

(二)教师放寒假时间。幼儿园、义教阶段2月3日离校;高中阶段2月5日离校。

(三)特殊情况下放寒假时间可以提前。如遇冰雪等恶劣天气,相关学校在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提前放假。

(四)新学期开始时间。新学期于3月1日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各校(园)不得延期开学,以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开学前要提前到校,安排好开学报名和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各校(园)要确保每一名学生的家长知悉学生离校时间,尤其是考试或检测结束的时间和提前放假的时间,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到全覆盖,杜绝家校对接脱档。学生离校后假期内不再返校,成绩报告单由各校根据实际采取邮寄、家访等方式送达或新学期开始时交给学生。民办学校和有寄宿生的公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天气的路上安全。

三、做好离校前和假期中各项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校要上好最后一堂课。要上好学期末的德育课程,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中国梦”和“三爱”教育,坚持法制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防火、防冻、防踩踏、防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网络欺骗和网瘾、防传染病等方面的教育。寒假期间,各校(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家长需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访活动,引导学生科学规划假期学习生活时间,指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环保实践等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密切家校联系。各校要大力宣传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观念,教育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充实的寒假,杜绝任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违规活动。

四、严格遵守规范办学各项规定

各校(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将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五、做好安全保卫、假期值班和报送有关材料工作

各校(园)对各类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严防事故发生。特别要对校内危房、老旧建筑、老化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如有安全隐患可以通过维修排除的要立即维修加固,不能通过维修排除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拆除。各校(园)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遇有重大情况或舆情动态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局有关领导报告。

各校(园)假期值班安排表、义教阶段学校“三个标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安徽省农村教学点办学基本标准》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建设规划、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计划(要点)于本学期结束前报教育局基教股。

新学期定于2月27日上午9:00的县周活动中会议室召开校长开学工作会议,请各中小学校长、公民办幼儿园园长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年月日

2022年幼儿园放寒通告 篇3

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会发展局,滨湖新区教育委员会,市直各普通中学、幼儿园、特教学校:

20xx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文明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于20xx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正式放假,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于20xx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正式放假,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缩短假期,但不得少于规定假期的一半(放假时间不得晚于农历腊月二十四,开学时间不得早于农历正月初六);除春节假期外,幼儿园可安排教师假期轮休。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国家课程计划要求适当调整中小学放假时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护能力。同时,要安排专人对校舍、食堂、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设施安全。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做好假期“减负”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和难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各中小学校可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免费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假期活动,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四、做好假期学校及教师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加强学校及教师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假期违规补课行为。禁止中小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动员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各地要设立假期违规补课专项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五、做好关爱特殊儿童工作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通讯工具、网络平台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监管,为孩子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的寒假生活,重视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

衡水市教育局

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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