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通告(14篇)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通用14篇)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

同学们:

农历二月初八是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2

学校全体师生: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校决定在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工科楼。目前两个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工程车辆出入校园,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自身交通安全,遇有施工车辆请主动避让。

二、为保证安全,请不要进入施工区域,未经许可不要翻越防护栏或进入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防范陌生人出入办公场所或宿舍。

四、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避免夜间作业,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可能会对同学们正常学习或休息产生一定影响,届时会提前向大家进行通报。

加强学校工程建设是改善广大师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请广大师生充分理解并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3

各位师生员工:

10月21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届时,进入校区登山游玩的车辆和人员较多,对校园交通以及治安、消防安全造成较大压力。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重阳节”期间保卫处将加强安全防范,实行校门凭证进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21日早7时—晚22时,所有车辆凭校园“车辆出入证”进出校园,请各位师生员工驾车时带好“车辆出入证”。

二、登山时务必做好防止山火和防意外伤害的各项准备。不在山上野炊、不随意丢弃火种、不乱扔烟头;不在夜间登山,防止意外伤害事件。

三、进入山晖园周边登山游玩的校内外人员及车辆,请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避免校道拥堵、人员拥挤。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通告精神,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通告人: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4

各系、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进出管理通知如下:

1、学生凭学生证、学生卡(其他无法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无效)出入学校大门,未携带学生证或学生卡的学生须在身份得到证实并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学院,随身携带大件或可疑物品的,须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出。

2、学生家属、朋友来访的,应先联系好被访学生,得到门卫放行许可并填写好会客登记单后,由被访问学生带入学院。

3、学校公车及学校职工车辆出入校园应将车辆通行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处,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通行证借与他人使用。无通行证车辆进出校园的,需接受检查(含车内及后尾箱)。

4、教职员工的来访人员应先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在与教职工取得联系并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能进入校园。

5、外来(无证)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原则上车辆不许入内;无证车辆及人员外出校园时,门卫须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后,才可放行。

另,20xx年3月4日至19日期间,学院南侧门暂停开放,除公务车辆,所有师生员工均经由东大门出入。

以上情况,希各部门负责人,各班主任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人人知晓,严格执行。不配合检查并以此为借口扰乱正常秩序者,学院将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陆续遭受洪涝灾害,暴雨导致山区出现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学校校舍被冲毁,围墙倒塌,教学设施损坏,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十部委《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组织实施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仔细排查,消除隐患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和使用。县建设、国土、安监、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简易搭盖校舍和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等“三无”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利用挡土墙做基础、可能遭到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校外租赁、合作办学用房等非产权建筑,学校实验室、药品库等易燃、易爆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校舍,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设备安拆和简易工棚等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网”,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筑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进行安全防护,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无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履行报废手续,尽早予以拆除;具有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科学建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稳定工作。最近,我县反复出现高温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天气状况,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做好相应的防灾监控、预警工作。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游泳管理。水利、建设等部门及乡镇、村社要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在河渠、塘堰、水库等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各学校也要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水库洗澡游泳”的警示牌或警示标语,防止发生学生淹亡事故。凡未落实上述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责任倒查等程序予以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统一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加大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卫生达标。

年月日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6

各位同学:

近期发现部分宿舍有同学使用违章电器,并已多次发生电路过载现象,严重影响了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极易造成用电事故,危及宿舍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在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同学仍在使用电热毯、暖手宝、取暖器、电吹风、电水壶等违章电器,这些电器是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的重大隐患。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消防及安全方面的各项规定,杜绝使用违章电器。同时在使用接线板时,请务必挂在墙上,严禁放置在床上和地上。

莫愁校区宿管办将配合金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一经发现违章使用电器,将予以没收,并通报所在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宿管办

年12月18日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7

同学们: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针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公告如下:

1、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校园。如确因办公事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先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并经登记,查验后,方可入校。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家长来校看望孩子的,经学校门卫和保卫人员验明身份后方可在接待室等候,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在课余时间与孩子见面。

2、通学生必须凭校牌和通学证方可出入校门。

3、严禁任何学生骑单车、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进出校园。

4、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散步、闲逛、玩耍、打球。强行入校门者,学校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学校高考前不接洽任何单位或个人来校打球。

5、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打开水、购餐。严禁家长进校门,给学生送饭菜和零食。

6、严禁爬墙外出或上网。严禁下河塘水库洗澡。如有违者,学校将派人立即遣送回家。

7、严禁学生不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持校牌和经审批的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方可外出,必须按时返校。

8、学校保卫工作人员有权对校园内任何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其携带物品实行盘查。学校保卫工作人员对拒不接受检查或无理取闹者,可采取强制措施。对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9、学校教工和家属的机动车辆必须张贴上隆回二中通行证,并凭通行证出入校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午睡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校园。

10、自本周起星期日第七、八节课不允许任何学生外出。

1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8

时已入冬,天气渐冷,已进入火灾、财物失窃高发期。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火安全

未经学校用电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寝室和个人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酒精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尤其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杂物、乱扔烟蒂、使用劣质电器等,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一)离开宿舍前拨掉所有电源插头,关闭宿舍电源开关。检查所有用电器,注意防火。检查门窗是否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

(二)严禁擅自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拉电线会造成因电力负荷超载而发生短路、电线打出火花的现象,火花会引燃室内油毡、棉被及杂物,进而引发火灾事故。电源接线板不放在床上,电源不与床架等金属物接触;住宿人员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三)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热得快、煮蛋器、取暖器、电热杯(电热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一般将直接使用500W以上的用电器称为大功率电器,因为冬季寒冷干燥,在使用电脑、台灯、电热毯、暖手宝、烘鞋器等电器时要小心,使用后,及时关掉或拔掉插头,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火灾;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报告楼管人员,不得自行修理。

(四)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杂物、吸烟、乱扔烟蒂(谨防小烟头引发大火灾)。冬天是个干燥的季节,任何物品都是极易燃烧的。因此不得在床上抽烟、随意乱扔烟头,尤其注意不得把烟头、火柴等扔到棉被、垃圾桶内。

(五)严禁在校园内垃圾点、树木茂密处使用明火。冬季天干物燥,加之风力助推作用,很容易引起较大火灾。

二、防盗安全及财产安全

尽量减少盗窃案件发生,增强个人安全防盗意识,提高警惕性,切实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学校保卫部门履行好本职,做好相关巡逻防范工作。

(一)妥善保管个人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存折和储蓄卡妥善保管,密码不要与生日、身份证相关信息及上网密码相同,身份证与银行卡、存折分开存放。存折号码做好记录,以便挂失。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上锁妥善保管,外出随身携带,不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宿舍内柜子要上锁,放假期间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应带回家。

(二)出入宿舍,随手锁好衣柜、门窗。盗窃嫌疑人往往采取溜门入室、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取财物,要做到钱包、手机、银行卡、衣柜钥匙不离身,电脑等较重的贵重财物上锁储存。保管好寝室钥匙,不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不要让不熟悉的人或刚认识的人进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内留宿外校人员。

(三)食堂就餐时,要做到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不离身。食堂,是人流量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盗窃等违法犯罪发生频率较高的场所。要减少食堂就餐期间盗窃案件,不要将电脑、手机、书包放在座椅上占座位。不要将手机等物品放在衣服外口袋。

(四)在图书馆、教室自习时,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摆放。离开时要随身带走个人物品,以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五)到运动场运动时,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现金。不要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包随意放置在篮球架下,远离自己的视线范围。

(六)不要轻信上门推销人员。上门推销的`人员,以打折、优惠、兼职等为诱饵,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并且请同学们发现此类人员即刻到学校保卫处或楼管室报告。

三、人身安全

(一)严禁打架斗殴,私藏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宽以待人,严禁打架斗殴,此类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持械打架斗殴造成轻伤则构成刑事犯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注意保管个人信息,谨防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种种手段了解一些私人信息进行行骗。打电话到学生家里,对家长谎称某某学生车祸等急需用钱,一些不明真相的家长往往受骗。所以在保管好个人信息的同时,还要提醒家人,遇到这类事情,应先打电话到学校进行核实。

在寝室同学需注意以下几项:

1.禁止在宿舍和楼道内玩滑板车和滑轮。

2.避免在楼道上堆放个人物品和撑放雨伞。

3.协调好与室友的关系,不要和同学、室友发生冲突。

4.在校住宿期间,住宿人员不得晚归、未归,不得将校外人员带入宿舍内留宿。

5.因为晾晒场地不够所给同学们带来的不便,不要将绳子横拉在马路上,并且请同学们在每次晒完被子后,要及时解下绳子以免给同学们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9

全校教职员工、全校同学:

20xx年新年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和师生安全,切实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处室、各教研组、各班级、学生宿舍要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教室饮水机、投影幕电源要切断,关好门、灯、窗,如有门窗损坏应及时联系总务处。前一阶段有个别办公室发生窃案,多台笔记本电脑被盗,希望各位老师、同学加强财产安全防范,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或教室人员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如钱物、手机、mp3等务必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等尽量不过夜。另,为安全起见,校内一律不得携带刀具(包括文具刀)。

因冬季天气干燥,请老师、同学在离开办公室和教室时务必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加强消防意识。凡在各办公室备课、办事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于21:00之前(含住宿老师)离开办公室,并负责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接待外来人员、补课和辅导学生。宿舍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请相关人员、学生、教师务必在节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二、元旦放假前也请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假前例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明确告知学生:假期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同时,在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注意财产购物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并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三、请教职员工在假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出时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消防和公共活动安全,谨防各种不法侵害或意外事故,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出行时,车辆、行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注意家庭设施的安全,外出旅行前,请注意检查家中门窗是否上锁关好,水、电、气等开关是否关闭,保证家庭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祝大家新年愉快!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0

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现对校园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栋学生宿舍区拥有各类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学生将车辆集中停放在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

二、学院定于20xx年1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对16—22栋学生宿舍区各出入口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通行。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规定,自觉从人行天桥出入。

三、校园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请各位师生员工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侵占校道,不得乱停乱放。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

通告人: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1

各位师生员工:

10月21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届时,进入校区登山游玩的车辆和人员较多,对校园交通以及治安、消防安全造成较大压力。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学院工作安排,“重阳节”期间保卫处将加强安全防范,实行校门凭证进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月21日早7时—晚22时,所有车辆凭校园“车辆出入证”进出校园,请各位师生员工驾车时带好“车辆出入证”。

二、登山时务必做好防止山火和防意外伤害的各项准备。不在山上野炊、不随意丢弃火种、不乱扔烟头;不在夜间登山,防止意外伤害事件。

三、进入山晖园周边登山游玩的校内外人员及车辆,请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避免校道拥堵、人员拥挤。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通告精神,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保 卫 处

年10月19日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陆续遭受洪涝灾害,暴雨导致山区出现严重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一些学校校舍被冲毁,围墙倒塌,教学设施损坏,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校园安全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十部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十部委《办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及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学校安全具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安全工作具有组织实施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在其分管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三、仔细排查,消除隐患

(一)切实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和使用。县建设、国土、安监、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学校的校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建设年代久远的危旧校舍,土木结构校舍,简易搭盖校舍和无资质单位设计、无资质单位施工、无竣工验收等"三无"校舍,地处山坡、河岸边界校舍和利用挡土墙做基础、可能遭到地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袭击的校舍,校外租赁、合作办学用房等非产权建筑,学校实验室、药品库等易燃、易爆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聚集,易发消防安全事故的校舍,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边坡支护、脚手架搭设、大型起重设备安拆和简易工棚等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工作要求做到"一个不漏网",彻底消除学校校舍安全隐患。

校舍建筑一旦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使用,组织人员撤离,进行安全防护,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无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履行报废手续,尽早予以拆除;具有加固价值的校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凡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科学建设,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二)切实做好高温、汛期安全稳定工作。最近,我县反复出现高温天气,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关注天气状况,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做好相应的防灾监控、预警工作。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学生游泳管理。水利、建设等部门及乡镇、村社要根据各自管理的范围,在河渠、塘堰、水库等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各学校也要在校园显眼位置设立"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堰、水库洗澡游泳"的警示牌或警示标语,防止发生学生淹亡事故。凡未落实上述要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按照责任倒查等程序予以查处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教育、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把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工作配合,共同构建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统一标识和安全技术检验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县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安全卫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季节性的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加大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饮用水卫生达标。

日期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3

学校全体师生: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校决定在方山校区新建学生宿舍和工科楼。目前两个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工程车辆出入校园,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自身交通安全,遇有施工车辆请主动避让。

二、为保证安全,请不要进入施工区域,未经许可不要翻越防护栏或进入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防范陌生人出入办公场所或宿舍。

四、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避免夜间作业,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可能会对同学们正常学习或休息产生一定影响,届时会提前向大家进行通报。

加强学校工程建设是改善广大师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请广大师生充分理解并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校长办公室

学生处

保卫处

基建处

20xx年4月19日

学校安全管理通告 篇14

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现对校园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栋学生宿舍区拥有各类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学生将车辆集中停放在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

二、学院定于20xx年1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对16—22栋学生宿舍区各出入口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通行。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规定,自觉从人行天桥出入。

三、校园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请各位师生员工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侵占校道,不得乱停乱放。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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