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谈判原则(精选4篇)
1.当你自认处于下风时,谈判一开始你即狮子大开口,然后再略作退让,以便获得较大的好处.
2、当你自认居于下风时,谈判一开始即提出适度的要求,然后再略作退让,以便获得较大的好处.
3、倘若你不明白对手的虚实和深浅,或者不了解谈判事务的价值大小,则首先让对手提出建议.
4、应依据客观状况对自己作出较高评价.因为自信心是最佳的议商力量.
5、应迁就目标,不应迁就自我.在谈判过程中,应当眼光摆在所追求的目标上,不应因个人情绪的牵扯而将注意力转移到与目标无关的事物上.
6、显示合作与友善的态度,争取理解和公正,以防谈判对手采取无理性的回应.
7、对谈判对手的提议可以采取开放的态度,但同时应维持非随诺和给予简单否定的局面.
8、在提出“看上去”不合情理的要求时,应显示客气与坚定的态度,以便获得谈判对手较大幅度的退让.
9、假如你无法单独从谈判中独得利益,则设法与可获共同利益者联手或结盟.
10、切忌轻视谈判对手.在谈判之前,应先设法了解他们的动机、心绪、态度、目标、强处、弱处,以及道德感.
11、探索谈判对手的需要,不要轻易假定他们的目标与你的相同.
12、掩饰你的谈判策略以及谈判成败可能引致的利害得失,从而发挥敌明我暗的效用.
13、在谈判过程中,一旦发觉已获得意想中的效果,应设法尽快结束谈判,免得夜长梦多.
14、在重大谈判开始之前,尽早以琐碎的事物与谈判对手交手,以测验其议商和讨价还价的技能.
15、争取有利自己的谈判环境,例如由自己主动提出谈判时间、地点、程序,以及由自己布置谈判场所.
16、在谈判之前,应深入演练防御性论点及攻击性论点,以避免遭受谈判对手奇袭而束手无策.
17、万一在谈判中途有所迷失,则应立即要求对方予以明确澄清,千万别令对方故意诱导你进入歧途.
18、细心研讨谈判对手是否拥有终极决策权.如对手并无终极决策权,则尽量逼其退让;如对手拥有终极决策权,则自己可以适度地退让.
19、应令自己的承诺显得坚定不移.但承诺的内容应属一般性,以保留某些修正的余地.
20、避免逼使谈判对手走上无回旋余地的死胡同,尽量引介新的办法或方向,以令对手逐渐趋近你自己的目标.
21、设法令谈判对手所追求的目标显得无足轻重.
22、倘若谈判过程中所达成的若干协议对你有利,则要求立即以书面形式载明该等协议,以免口说无凭或对手变卦.
戴维营协议各方都以为已经达成了共识
一个最经典的案例就是由卡特总统、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 特(Anwar Sadat,曾经因在中东和平进程中的贡献而获得1978年诺贝尔和平奖,1981年遇刺身亡。——译者注)和以色列梅纳赫姆。贝京(MeIlachemBegin,曾经因在中东和平进程中的贡献而获得1978年诺贝尔和平奖。——译者注)一起签署的戴维营协议。三方一共进行了13天谈判,谈判过程举步维艰,以至于三方都感觉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了。可就在这个时候,谈判突然出现了突破性的进展,三方在第13天时决定签订协议。事实上,三方是如此兴奋,以至于他们立即乘坐直升机飞往华盛顿,举行了规模盛大的签字仪式。在白宫东厅,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贝京转过头去告诉自己的妻子:“亲爱的,我们会因为今天晚上的事情而名垂青史的。”可事实并非如此。在该协议签署之后的许多年里,协议上的内容基本没有得到执行。也许是因为他们过于激动了,以至于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在很多问题上都达成了共识,可事实并非如此。
所以如果你争取到起草协议的权利的话,不妨在谈判过程中注意做好记录,并在关键的地方做好标记,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醒你在起草协议时包括对方答应你的所有要求,同时也可以提醒你,一定要把那些你并不喜欢,但是你的确已经在谈判过程中答应了对方的条款写进协议里。这时即便你已经记不清了,你的笔记还是可以给你足够的自信把这些内容添加到协议当中。
如果你在进行团队谈判,那么把协议呈交对方之前一定要让本方所有团队成员浏览一遍。你可能忽略了某个要点,或者也可能误解了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提到的某个问题。在谈判过程中,主谈判人员经常可能会过于受到情绪的影响而误以为对方已经同意了某个观点,这时只有那些相对比较独立的观察者才能看清问题。
我通常不鼓励邀请律师参与谈判过程,因为大多数律师都不是谈判高手。他们喜欢对抗,因为他们总是需要威胁对方就范,而且他们很少会努力提出一些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因为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帮你解决麻烦,而不是帮你赚钱。记住,在法学院里,学生们学到的主要内容是“破坏交易”,而不是“促成交易”。
可问题是,在一个法制社会当中,如果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效用的话,那这样的协议通常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我建议你在签字之前一定要让你的律师审读协议。在一份复杂的协议中,你可以先准备(并打算让对方签字)一份意向书。等双方签字认可之后,再让你的律师将其修改成为一份法律文件。记住,在谈判过程中,你应该把自己的主要精力用来促成双方达成协议。
如果你感觉对方可能并不会同意你所准备的协议,不妨在协议上加上一句话,“呈请贵公司律师审阅”,这样就会有助于鼓励对方签字。
在口头谈判结束之后,一定要尽快让双方在谈判备忘录上签字。要尽快让对方看到书面的东西,中间耽搁的时间越长,他们就越是有可能忘记双方在谈判中达成的共识,那么就会让他们在签字时产生新的质疑,从而增加麻烦。
同时一定要确保对方能够理解协议。千万不要让他们签署那些他们还没有弄清的协议。如果因为那些他们本来就没有理解清楚的条款而出了任何问题,他们会把责任全推到你头上,而且会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我发现在谈判开始之前准备好协议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当然,我并不会把它拿给对方看,但我会把我事先准备好的协议和双方最终达成的协议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看出我的谈判取得了多大的成果。有时候对方很可能会作出一些你并没有预料到的让步,这时你就会容易兴奋过度,会很容易相信自己已经达成了一笔不错的交易。它可能的确是一笔不错的交易,但如果你因此需要放弃一些自己本来预设的目标的话,那么摆在你面前的,或许并不是你想要的。
1、合法合规原则。商务谈判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涉外谈判还要遵守国际法则,并尊重对方国家的有关法律等。
2、平等协商原则。商务谈判是双方在地位平等、自愿合作的条件下建立的谈判关系。虽然交易双方可能在规模、职能、经营能力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谈判桌上任何企业之间都要平等对待,平等协商。
3、互惠互利原则。商务谈判双方在适应对方需要的基础上,互通有无,使双方利益都能得到满足,实现互惠互利,而不是一方全胜,一方皆输。
小链接:有两个人在图书管里发生了争执,一个人要开窗户,而另一个人要关窗户。他们斤斤计较于开多大一条缝,没有一种办法让他们都满意。工作人员走进来,她问其中的一个人为什么要开窗户,那人说,呼吸一些新鲜空气。她问另一个人为什么要关窗户,那人说,不让纸吹乱了。她考虑了一分钟把旁边屋子的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又不会吹乱纸。
4、求同存异原则。谈判双方都要有所收获,就必须坚持“求大同、存小异”,将能暂时放下的分歧放在一边,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和目标出发,进行建设性的磋商,达成一致,取得谈判的成功。
5、人事分开原则。在商务谈判过程中,谈判者要处理好己方与对方之间的相互关系,要切记“谈判归谈判,朋友归朋友”,必须做到人与事分别而论。
6、价值最大原则。商务谈判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沟通、申明价值和创造价值的过程。谈判的成功很多时候表现为双方都在寻求保证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案的同时,也满足对方的最大利益的需要,双方要充分交流,从双方的最大利益出发,创造各种解决方案,实现双赢。
7、诚实守信原则。商务谈判双方都应抱有合作的诚意和态度,以诚相待,信任对方,信守承诺,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从而促进交易的成功。
商务谈判案例分析之千万不要让对方起草合同
在一场典型的谈判中,谈判双方通常会事先用口头的方式沟通好所有的细节,然后再把谈判内容制定成合同的形式,交由双方审定签字。在多年的谈判生涯中,我从来没遇到过一次可以在口头谈判过程中涵盖所有细节问题的谈判,无论双方沟通得多么详细,总会遗漏一些细节性问题,需要在起草合同的过程中详细阐明。
在很多情况下,谈判一方在起草合同时至少会发现十几条双方在口头商谈过程中并没有涉及到的条款。这时起草合同的一方就可以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阐述这些条款,而另一方就需要在签字时临时作出决定。
千万不要让对方起草合同,这样会让你陷入非常不利的境地。无论是一份数百页的协议,还是一份只有几段话的报价单,都是如此。打个比方,一家不动产经纪公司向一家建筑承包商提出了一份报价协议。承包商基本上同意协议内容,只是希望对方能够把价格再提高5 000美元。此时双方都可以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文件,在上面注明他们增加5 000美元的条款。需要增加的内容非常简单,可能只要一句话就够了:“双方一致认定,最终价格为59.8万美元。”
可问题是,如果是经纪公司一方来添加这句话,他可能就会设法让条款更加有利于经纪公司一方。比如他可能会写到:“双方一致认定,最终价格为59.8万美元。增加的5 000美元于签字后24小时内存入对方的银行账户。”
而如果是承包商一方的代表来补充这句话,他可能会写到:“双方一致认定,最终价格为59.8万美元,增加的5000美元由经纪公司在签字的同时以支票形式支付。”
这些条款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所以对方通常不会因为这些细节性问题而决定取消交易,但毫无疑问,它确实会给起草协议一方带来巨大的好处。试想一下如果只是一段话就可以带来这么大的差别,那么一份几页的协议当中会隐藏多大的差别啊!
当然,我并不是鼓励起草协议的一方利用这一优势占对方便宜。我只是想指出,在谈判过程中,即便双方都满心以为自己已经就所有问题达成共识,他们对谈判结果的理解仍然可能是有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