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谈判策略技巧(精选5篇)
1.在工伤理赔中,遇到不懂法或胡搅蛮缠的工伤职工是极为头痛的事,此时HR可以让工伤职工本人或带其去人社局的相关部门咨询政策,让其明白法定标准的赔偿额度
2.在双方就赔偿额的谈判陷入僵局无法继续时,可以由调解组织或人社局的仲裁部门调解,一般仲裁部门最少会要求工伤职工让掉律师费,最多可对赔偿额作70-80%的调解
3.法律顾问的巧以利用:不少企业会有法律顾问,在处理工伤争议中,HR应利用好法律顾问这个资源,这个行业的法律素养、全攻全守型思维方式足可借鉴和学习。即可作为防守阵地的一员,也可作为攻击性武器使用,是HR可以在关键时刻亮出的秘密武器。当对方代理人同为律师时,则凭籍同行间的相互协作快速达成接近乙方意图的合意。
法、理、情是处理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三大武器,或单独亮相,或组合运用。法不够,理来凑;理不到,情来秀;在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的前提下,所有的使用方式都是能够理解并接受的。
双方对于工伤理赔的协商如同对阵的双方,要想取得协商的主动权,除了已经透明的工伤政策,气势是绝对不能忽略的重要因素。
1.建议工伤职工方一般以工伤职工本人为宜,如有家属或亲戚陪同,对方人数宜控制在不超过3人,最多不超过5人;而用人单位一方可以比对方多1-2人。
参加协商的人多时,易造成观点多无法统一共识,这是协商时需要关注的,要求HR应具有良好的控场能力。
2.员工方人员组成:除员工本人外,通过事先调查或初步沟通的结果,选定有素养、明事理的人。对于难于沟通的,可以要求换人。
用人单位方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的劳动关系专员 、部门负责人及生产部门(不低于)主管级的人员组成:
劳动关系专员:熟悉工伤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有良好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对一般问题有决策权
生产部主管人员:一般为工伤职工的直属上司,要求有较好的威信,是工伤职工比较信赖(尊重)的人员
HR要掌握好谈判的节奏,举一个例子,如工伤赔偿的总额为10万,在商谈时,先让对方亮出底牌,这是第一道阵地的职责,当对方的底牌亮出后,可以改由第二道阵地接手;根据对方的底牌可以出一个稍低于上策的数,如是6万,双方就此数继续协商,到7-8万对方同意即结束协商,在此过程中切忌过早暴露底牌。
记得初中时学过古文《曹刿论战》有这么一段话: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在工伤理赔谈判中可以借鉴。一般建议是设立三道阵地,第一道是劳动关系专员,第二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第三道是律师、主管领导(副总),最多的曾设计过五道。为什么?
一般人的心理是开头报得多,最后拿得多;况且仲裁不收费、诉讼最多10元钱,多说一点又何妨?出于这种心理,不少工伤职工会故意开高价。一般地通过第一道阵地的狙击,到第二道阵地基本就实话实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