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六篇】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通用6篇)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1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自古以来,中国大地上发生了无数变法变革图强运动”“变革和开放总体上是中国的历史常态”。我们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也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追寻变革图强的历史新篇。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我们党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日益深入。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强调,“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们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正是因为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我们党确保了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推动发展需要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改革的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往往是“变法”。“变法”实际上是通过主动改变当时的有关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使之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社会主义社会,改革更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与社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由于法律是落实改革的制度载体和保障,改革的许多成果最终要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因此改革很多时候表现为法律变革。这就决定了改革与既有法律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法律作为国之重器,以维护秩序为己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而改革作为一种创新发展的手段,往往会突破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变动性和创新性。因此,如何在改革与法治之间达到一种动态平衡,既以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又保障法律秩序稳定,是改革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在我国,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然触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这使改革表现出探索性、渐进性、不平衡性。而法律则要求协调统一、准确规范、稳定可执行。因此,对于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态度与科学方法去认识、把握和妥善处理,统筹协调深化改革与加强法治建设这两方面的工作。我们首先要在实践中灵活地处理改革与法治之间的具体矛盾,继而在理论上把握两者互动的规律。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认识,在许多重要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在实践探索中不断积累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妥善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例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推进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尤其是全国人大颁布实施1982年宪法,并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和20xx年先后5次修改完善,为许多重大改革提供了重要宪法依据。全国人大还通过授权国务院对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问题依法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等措施,为协调改革与法治关系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办法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我们必须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必须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这实际上明确了对于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确认,指出了法治建设不应只是被动地去适应改革需要,通过事后追认或者事先授权为改革开路,也要主动成为推动改革的重要手段。1993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决策要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立法要体现改革精神,用法律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顺利进行。”这就从党领导改革和立法的战略高度,确立了改革决策阶段协调改革与立法关系的重要指导原则,为改革进程中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始终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将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作为立法的基础。立法工作既注重及时把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对现有法律中不适应实践发展的规定进行修改,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又注意为继续深化改革留下空间,从而在深化改革中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都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同时,坚持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改革,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预留的改革空间和制度条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将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逐渐形成了适应现实需要、富有时代特色的立法经验,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变动性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确保立法进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各方面认识比较一致的,规定得具体一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实践经验尚不成熟但现实中又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的,先规定得原则一些,为引导实践提供规范和保障,并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待条件成熟后再修改补充。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用法律来规范还不具备条件的,先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先行先试,等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法律。正是由于采取上述做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不仅没有对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产生消极影响,反而使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备、各方面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协调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

党的xx大以来,改革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意味着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在这种情况下,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改革总目标之明确、内容之全面系统、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泛前所未有。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我们已经具备把改革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现实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都要求在更高层次上把握和统筹改革与法治的关系,破解改革新难题,开创法治新局面。深刻指出:“我们要着力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

面对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我们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使改革与法治的辩证统一达到新的高度。首先,坚持加强与改革相关的立法工作,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始终做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保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统筹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不仅涉及立法问题,而且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其他法治环节,需要妥善协调两者在各环节各方面的关系。在具体执法、司法和守法过程中发现某项改革措施与法治要求相冲突,有关主体可以根据立法法等法律的规定,及时将冲突的问题和相关建议上报有权机关依法加以解决。相关机关应依法启动修法或者释法程序。

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此,我们既强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做到在法治框架下对各种利益依法、公正、合理进行调整;又善于通过授权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执法裁量、法律解释等法治方法为改革实践保留试验空间,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掌握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本领,带头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实现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继续奏响改革与法治和谐共鸣的新乐章,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添强劲动力。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2

强调,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党的思想理论创新,着力从思想上建党、从理论上强党。新时代不断增强党的思想引领力,要坚持人民立场、深化理论研究、讲好党的故事、推进话语创新,不断增强思想上的号召力、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

坚持人民立场,扩大号召力。一个政党,只有为人民谋利益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中国共产党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政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中国共产党人的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就是人民立场。要着力寻找党的建设理论研究的创新点、兴奋点,寻找新的理论生长点,以增强人民群众的福祉为基本追求,解决好为谁研究、替谁说话的问题,真正做到为人民做研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所关切的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要用理论为人民群众发声,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鼓与呼,做到用理论服务群众;要着力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最新精神传播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深化理论研究,提高说服力。理论只有讲得透彻才能够说服人,只有彻底的理论才能够彻底说服人。而理论只有说服人,才能掌握群众。提高党的思想引领力,必须深化党建理论研究,以理论上的彻底来说服人,来掌握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化党建理论研究,以党建理论研究服务于党的建设实践,做到党的建设哪里有困惑,哪里就有党的建设研究;党的建设哪里有盲点,哪里就有党的建设研究;党的建设哪里有新情况,哪里就有党的建设研究。一方面是坚持党的建设研究的问题导向,针对党的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来开展研究,善于捕捉真问题,例如党内政治文化建设问题、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问题、提升党的建设质量问题、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问题、增强党的执政本领问题,都是与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相伴而生的。另一方面是着力对党的建设中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展开研究,例如党的先进性建设问题、思想建党的问题,关乎党的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等都是事关党的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的大问题,党建学术研究必须要能够在这些问题上做足功夫、有所作为、回应党的建设的重要关切,满足提供党的建设实践的理论指引的现实需要。

讲好党的故事,提升吸引力。党的故事是党的写照,讲好党的故事,以故事的形式传播党的理论和思想,才能使党的理论和思想更加生动、更具吸引力。一是讲好革命的故事。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不记得来路,就没有出路。近代以来,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难局面,国家孱弱、人民生活困苦,内忧不断、外患不止,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正是在党的领导下,历经十年内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建立了新中国。只有讲好革命的故事,我们才能明白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贡献。二是讲好发展的故事。新中国成立之后,面临着百废待兴的困难局面,将中国这么一个人口众多、国土面积大、周边情况复杂的国家,成功发展成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只有讲好发展的故事,我们才能明白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功绩。三是讲好改革的故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的前期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去探寻未知的道路。今天的改革已然进入深水区,党的建设踏入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必须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只有讲好改革的故事,我们才能明白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魅力。

推进话语创新,增强感染力。话语是思想的语言呈现,话语创新有利于提升思想的感染力。党建话语是中国共产党基于长期的党的建设实践,不断开展党的建设研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关于建党、管党、治党的一套知识体系。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品格,这也是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蓬勃朝气的关键所在。党的建设实践不断向前迈进、中国共产党党际交流的增加,人民群众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等,都呼唤着党建话语的创新;将党的发展成果、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党的话语优势,扭转中西方交流中的话语弱势的态势,呼唤着党建话语创新;提升党的思想感染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听党话、跟党走,要求推动党建话语创新。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党建话语创新,既不能丢了老祖宗,也要说新话,用群众的方式讲群众听得懂的话,要说冒着热气的心里话,最根本的就是要立足于时代、立足于实践,做到为时代发声、为党的建设的实践发声,回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关切、回应党的建设的需要和关切,从时代的发展中、从党的建设的实践中寻找党建话语创新的源泉、动力与支撑,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品格贯穿于党建话语塑造的全过程。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3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叫丁相东,是临沭县白旄镇司法所所长。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5周岁,某中学在校初三学生,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初一时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上初三时常常对同学大打出手,同学们很怕他,他也认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天不怕地不怕。在20x年9月,陈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鼻子出血,受到了老师批评,但陈某不注意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经常发生欺侮学生之时。于20x年3月20日,在网吧与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当天下午,因为陈某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十余名同学找丁某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撞见正在街上坐三轮摩的等人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叫摩的司机抓紧开车,可摩的比较破旧未能及时发动,丁某在摩的上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混乱中丁某为了自保将爬上摩的用铁棍打他的陈某用力推了下去,陈某头着地趟在地上不能动了,那十余名学生看到出事了也就一哄而散。摩的司机将陈某送往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丁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陈某最终因惹事枉送了自己的一条年轻的性命。我们应该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做一名勇于认识自己错误,及时改正自己错误的好学生,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在我们身边。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4

党的xx大后,针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复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在理论阐释和制度创新上实现了重大创新和突破,尤其体现在以下三个重要维度上。

从广度上 推进党的领导全覆盖

推进党的领导全覆盖,既有观念上重大突破,也有制度上重大创新。比如,关于党的领导范围,党的十九大前,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因此,党的领导被概括为“三大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党的xx大后,提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更对党章作出修改,表述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再比如,改革开放后,党中央针对“文革”期间党的领导僵化问题,提出“党政分开”,以纠正“文革”中的极左做法。但由于实践的偏差,导致党的领导弱化,为此不得不再调整。

党的xx大后,不仅高度重视党组建设,推动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还高度重视巡视全覆盖和纪检组派驻全覆盖,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实现了全覆盖。

从深度上 推动党的领导向深向实

在向深方面,党的十九大前,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党的xx大后,针对一些人鼓吹军队“中立化”“国家化”等杂音噪音,不仅态度坚定地强调党对军队的领导,而且强调“绝对领导”。十九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虽然只增加两个字,但一字万钧。

在向实方面,不仅在表述上强化党的领导权,更从保障上进行强化,特别注重从法治上保障党的领导落地生根,既从党章修改上强化党的领导,还将其载入宪法,并写入国家相关重要法律。20xx年修改宪法时,明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党的xx大后,特别是近几年,在制定和修改重要法律时,都非常重视“党的领导”。20xx年修改立法法,20xx年修改公务员法,20xx年制定监察法等,都把“党的领导”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中。

从高度上 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核心地位

党的组织架构呈金字塔状。加强党的领导,既是加强党的各级组织的领导,更是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最重要的是维护核心地位。换句话说,在领会加强“党的领导”内涵时,我们要提高站位,有战略高度,注重从党中央层面思考其实质。

在这方面,一些新的重大提法和制度创新需要深刻领会。比如,更加突出党中央的“定于一尊”。党的xx大后,中央开创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家党组定期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工作。这项制度安排自20xx年实施以来,充分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强烈信号。

再比如,更加突出核心地位。从性质上讲,党的既是党的一个重要职位,也是由具体人来担任的,因此,党的就是党中央的人格化。维护核心地位,就是在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中央提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内容。

再比如,更加突出威望。20xx年6月30日,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在问候“同志们好”时,受阅将士响亮回应“主席好”。而在此之前的阅兵仪式上,受阅将士的回应口令是“首长好”。一个称谓的变化,深涵理念的重大变化。在军队,“首长”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有战士甚至把连排长也称呼为“首长”。“”是一个特定概念,全军只有一个,阅兵时将士们的口号由“首长好”改为“主席好”,更有利于彰显威望,更能强化负责制。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5

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x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x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x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国家宪法日宣传讲话稿 篇6

各位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20x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20x年,国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此后,“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的“节日”,每年度我国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党的x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x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想和大家聊聊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话题。

古语有云:人之初,性本善。人本是善良的,但现在社会上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3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十四、五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两个70%让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小小年纪,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我们的个人原因:一些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在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只是盲目的去尝试;一些中学生不爱学习,整天混迹于社会,看他人消费,心理不平衡而去偷去抢,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不管家庭经济条件和父母的承受能力,盲目地攀比,比派头,比阔气,结果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有的讲哥们义气,为了不伤害朋友之间的感情,不管是非、不分对错的去帮忙。

以网络引发犯罪为例。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还问:“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明知自己的熟人、朋友、同学在敲诈抢劫,不仅不劝阻,不报告,反而在现场看热闹,甚至认为好玩上去当帮凶。那么,这些旁观甚至出手的人,已经起到了帮助敲诈抢劫的作用,情节严重就构成了共同抢劫犯罪。

同学们!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同学们严于律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创新的同时学会自我保护。学法用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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