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员工离职另谋高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离职需要说明离职原因,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常见的离职原因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常见的离职原因有哪些
1、有了更好的发展,如需要去外地发展;
2、客观原因:如工作单位离家太远,身体原因不能加班无法胜任工作等;
3、现工作与自己未来发展规划不一致等。
注:离职最大的可能就是薪资低,或在该单位没有什么发展前途,或压力太大等,但是不要在离职原因里写明,因为即使离职了也要留下一个好印象,而且离职申请也比较容易通过。
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2、员工主动辞职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
在我们的生活在,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辞职的现象很是常见,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若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实践中,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有哪几种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职场中离职注意事项
留有余地
如果你是主动辞职,应给公司一段考虑的时间,以便用人单位作出权衡,并作好准备工作。时下,有些职场人士喜欢频繁跳槽,只要某家公司承诺多给几百元月薪,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有时候甚至会出现“人走项目瘫”的局面。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辞职者辞职,可以在这个期限内物色并培训好继任者,以免因人员流动造成工作被动。一些负责任的辞职者往往在辞职前打好招呼,并主动培养副手,这不仅有利于自己顺利跳槽,还能给公司留下好的印象。
好聚好散
一个有远见的辞职者应当想到,辞职以后,你可能到新公司上班,也可能注册自己的公司。不管如何发展,你与原公司的关系并未终结,因为原公司极有可能会成为你以后的客户。有远见的离职者,不仅不会刻意去破坏原公司的客户关系,相反,会继续为原公司介绍客户,从而给外界留下诚实守信的印象。相反,也有一些职场人士因为与原单位闹过不愉快,辞职时喜欢拉上一大队人马搞集体辞职,以为这样能挫伤公司的元气。但是这样也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以后,不管到什么公司,人家都会对其设防,实际上是得不偿失。
不带走一丝云彩
在办交接手续时,要全面、及时,不留尾巴,要将属于公司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经营谋略、销售网点等资料悉数留下,并尽量不投奔公司的竞争对手,为公司保守商业机密。时下,商业竞争日趋激烈,商业机密对企业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诚信制度不够健全,有的人在辞职时,心理失衡,卷走原公司大批数据资料和商业机密,再出卖给原公司的竞争对手,结果被原公司告上法庭,吃了官司。这样做,不仅损害了原公司的利益,也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保持联络
每一份工作都是一种缘分,离职后,与原单位保持联络,维持这种缘分,对原单位和辞职者本人都是有好处的。
笔者有位文友丁先生,现在是B杂志社的副总编。此前,他曾应聘A杂志社编辑岗位,试用期间,丁先生发现A杂志社的主编性格与他有很大的差异,相处久了恐怕会发生冲突。为此,丁先生在试用期未满时即提出辞职,得到同意。辞职后,丁先生当起了业余撰稿人。几年间,很多不明情况的作者继续将稿件发到他的电子邮箱中,丁先生把这些邮件全部转发到A杂志社。A杂志社总编感到丁先生为人不错,经常邀请丁先生撰稿,并向B杂志社推荐了丁先生。丁先生到B杂志社后,一时打不开局面,A杂志社的主编还主动为丁先生推荐了一批有实力的作者,使丁先生顺利进入角色,并最终走上了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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