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精选3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今年开春以来,全省各地已相继发生了多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和诺如病毒感染引起的感染性腹泻疫情。为确保我市学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H7N9禽流感及诺如病毒防控工作,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教育和引导,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尽量避免去活禽市场或摊档,不购买活禽,不自行宰杀活禽;要购买、食用有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如在野外发现生病或死亡的野鸟,不要轻易接触,应及时报告野生动物(林业)管理部门。注意饮食卫生,禽肉、禽蛋等一定要煮熟煮透食用;注意厨房卫生,砧板做到生熟分开。
2.教育孩子不要购买小摊小贩的无证食品,不饮用生水,防止病从口入。注意合理饮食,讲究饮食卫生,不吃不洁食物,多食蔬菜水果。
3.提醒孩子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防寒保暖,适量运动,保持充足睡眠,增强身体抵抗力。引导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教育孩子经常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帮助进行空气消毒,确保孩子学习和生活居室空气流通。
5.尽量少带孩子去人群密集、空气不畅通的公共场所(如影院、商场、医院等),以减少感染机会。
6.对春季的传染病应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学生不在校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将其送至医院诊治,切莫贻误治疗时间,并及时向学校或班主任如实反映情况。
各位家长朋友,学生的安全健康需要你们的尽心尽责和密切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孩子的平安、健康!
XX市教育局
20xx年3月4日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我是您的朋友--xx学校校长张。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您的理解、支持与建议将是我成长的动力。
请原谅,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和您联系,学校的扩建与事务性工作的忙碌并不能构成和您疏远的理由。我想我有三重身份:一是校长,作为一校之长,最终是为家长和学生服务的;二是教师,能够服务好一位家长,能够帮助一名学生也是教师应尽的责任;三是家长,和大家一样,把孩子放在学校,渴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所以无论从哪种角色我都要义无反顾地把学校各项工作做好。
今天写信,想和家长汇报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我们班主任有一个自发的行动,就是每个月向您汇报一次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即每天班主任至少联系两名家长活动)。请您为班主任提供最有效最便捷的联系方式,可以是电话,可以是网络。班主任也会为您提供最佳的联系时间。
二是准备在期中考试之后召开一次家长会,相信您一定能够准时参加,只有我们一起努力,我们才会让教育做得更好。
三是我们从下次回家周开始恢复“家校手拉手,共育”活动,也就是开设“家长课堂”,每个回家周从九点至十点在小学部餐厅举行,让我们共同商讨孩子的教育问题。届时,学校的心理咨询师也会全程陪同您。孩子是您的,学生是我的,我们的心一样近。
四是准备成立家长顾问委员会,如果您有时间又方便来校,且对教育热衷,那么请与我联系,采用邮箱报名,请附上个人简历。同时,也真诚期待您的建议和意见,在电邮的这一端,我会等候您的消息。邮箱:
祝您工作愉快,生活幸福,孩子天天有进步。
另附:家校电话联系号码簿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教育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从事教育培训的各类市场主体日渐增多,但部分市场主体无证经营现象突出,特别是个别市场主体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给人民群众利益带来不同程度损害。为切实保护家长和学生利益,教育行政部门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是一种市场行为,教育行政部门不提倡、不反对家长把子女送到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的需求,建议家长在选择时要慎重了解对方是否经过当地区县教委合法审批、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千万不能选择尚未取得合法办学资质、或虽有资质但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价高质低等现象的培训机构。
二、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培训机构以学期(不超过6个月)或以学时(不超过60学时)收取学费;不足1学期的,以实际教育培训周期为单位收取学费;培训机构不得跨学期、跨学年收费。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几年甚至数十年学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当地区县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
三、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四、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建议家长第一时间和该市场主体的审批部门取得联系,请该市场主体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如对方涉嫌无照或有照但超范围经营的,建议家长按相关法规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举报。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区教委呼吁各位家长,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XX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