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资产请示【精选5篇】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通用5篇)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 篇1

市财政局:

我局原有的用于档案存放的12套铁皮橱因使用年份较长,已不能适应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我局拟将这部分资产作报废处理,原值共计2400元。

特此请示。

X年XX月XX日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 篇2

交通厅计财处:

根据财政部[20xx]51号《关于开展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冀财行[20xx]24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冀农发计发[20xx]263号《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并于20xx年3月按照《河北省交通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冀农计发[20xx]26号)的要求,对我局固定资产账务和实物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核实。20xx年6月,由省财政厅委派河北中君汇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进行了专项审计,并签署了经济鉴证证明,共七项865031.02元,每一单位资产均在30万元内。我局于20xx年4月和20xx年1月就资产清查核实情况两次给厅计财处打了报告,并经请示,对单项固定资产损失(盘盈)低于30万元的由中介机构审计后,经局领导审批进行了核销,并对865031.02元固定资产核销作了如下账务处理:即借“净资产类—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因20xx年前对固定资产类别不清,记账时将购置的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均列入家具用具及其他类,为规范账务,真实反映局固定资产状况和质量,保证账物相符,20xx年对固定资产类别进行了及时调整。现将以上我局固定资产核销情况报厅计财处备案。

妥否,请批示。

河北省交通局综合处

X年XX月XX日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 篇3

市环保局:

近期我分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车辆:浙A-25819为20xx年10月购入使用,使用年限已达20xx年整,在20xx年度车辆尾气排放检测中鉴定为黄色标志,根据市政府黄色标志车辆使用相关规定,我分局经研究讨论,决定将浙A-25829予以报废,现将我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请审核。

特此请示,望批复

X年XX月XX日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 篇4

七星关区财政局国资股:

根据七星财国资[20xx]70号文件精神,我校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其中台式电脑

5台,笔记本电脑2台,一体机1台,打印机3台,彩色电视机机1台,秀珍单声道录音机1台,无线话筒1部,学生课桌100套,已经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我校经行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将以上资产予以报废(共计总价值99190.00元)。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七星关区撒拉溪二中

20xx年6月17日

报废固定资产请示 篇5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20xx年度共清理查实损坏报废单位价值5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48件,帐面价值98797.00元。根据省工商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省财资〔20xx〕174号)规定,经20xx年8月1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拟报废处理。特此请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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