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区建设,20xx年8月,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协调落实1辆公务用车,保障创建工作需要。现车辆已经协调到位,但是这辆公务用车无专职人员驾驶,给局机关的正常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为进一步开展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服务好全区科技工作大局,按照《关于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管理的若干规定》(亭人字[20xx]22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拟申请聘用1名专职驾驶员。
当否,请批示。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区政府:
我局自20xx年成立以来,承担着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等日常监管任务。目前,我局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全局在岗人员9名(含领导班子成员3人)。
我局属行政执法部门,业务股室常年在外执法检查,因长期以来无专职驾驶人员,外出执法均由局领导或一名执法人员驾驶车辆。特别是近年来,各项专项检查增多,日常监督检查也存在任务重、监管面广等困难,现有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已影响到正常工作,特申请聘请驾驶员一名。
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局长室:
因工作需要,局机关需要借用一名临时驾驶人员,所借驾驶员基本情况如下:姓名:,性别:男,年龄:27岁,驾龄XX年,中共党员。该同志于11月18日到局机关开车,暂定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作为临时驾驶员使用,其报酬待遇和局机关其他借用驾驶员相同,社保和医保等由个人自行负责,若发生车辆责任事故及其他不良行为可随时辞退。临时用工协议由双方视情况一年一签。
以上当否,请示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