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局上半年情况汇报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通过广泛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加强协调处理,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紧张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XX年1-6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任务完成及基金收支情况

1、任务完成情况:XX年1-6月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共计109676人,参保率为92%。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87559人,缴费金额共计1023.79万元。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22117人,累计发放金额为759.36万元。

2、基金收支情况:截止XX年6月我市中央基础养老金补助收入1967万元,省级个人缴费补助收入35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收入64万元。养老金累计发放759.36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75761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504.96元)。截止6月3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097.32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全面完成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全省“金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各级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市XX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共完成115888人。其中采集16-59周岁缴费参保人数为91884人(城镇居民4105人,新型农村87779),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数为24004人(城镇居民4372人,新型农村19632人)。全市已参保缴费无法导入共计39人(含重复参保缴费无法导入38人,身份证有误无法导入1人)。已按照省厅要求在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今年3月份,国家审计署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开展了全面审计工作,审计期间对我市基金帐户的管理计息及养老金的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审计组要求:一是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上线后,为每位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信息;二是及时将基金账户转为定期存款,以确保利息收入;三是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收缴的保费上缴入库,并做好核对工作;四是做好养老金待遇发放及死亡退保等支出业务的核对及拨款工作,避免重复参保及发放现象的再次出现。

3、切实做好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资料的稽核工作。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是维护参保人切身利益,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常健康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此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进行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同时我局在配合审计组对享受待遇人员稽核过程中,清理出一批家属工、小集体及失地农民等重复享受待遇人员共计369人,并按审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停止发放基础养老金。经统计,自XX年7月我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累计发放人数已达107571人。

4、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将1500个档案盒及2500套档案封面发放给各乡镇(街道)农保所,并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张村乡、黄柏乡、乡、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等乡(镇)街道办农保所协助整理XX年度参保人员资料,对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引导各农保所配合我局积极做好参保人档案资料的上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参保档案,确保全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每位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的安全,也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截止6月20日,已按要求完成XX年度参保人员档案资料装订归档工作的乡镇有:镇、乡、街道办。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差距,未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XX年度的参保任务,主要原因为:

1、参保基数过高,任务完成困难。XX年度部分乡(镇)街道未及时将外出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小集体等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在校学生等不符合参保条件人群核减,导致参保基数过高,参保率提高困难。

2、数据统计误差,参保率提高难。XX年度是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年,各乡(镇)街道在全力以赴地开展保费集中征缴及养老金发放工作的同时,未能及时为每位参保缴费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资料,上报的完成人数基本按照100元/人的缴费档次套算,导致数据统计误差较大,影响XX年度参保率的提高;

3、宣传不够到位,认识不够全面。部分乡(镇)街道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主要靠具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干部宣传,氛围未能形成,使一些群众认识有偏差。部分35周岁左右人群还不完全明白参加养老保险的意义,往往对眼前利益看得较重,对长远利益考虑较少,致使参保积极性不高;同时还存在部分基层干部和经办人员比较简单地执行“捆绑”政策,服务意识不强,怕麻烦,图省事,对不想参保的子女不愿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致使农民对参保“捆绑”政策产生误解,由此出现抵触情绪,父母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后则放弃续保。

4、新老农保未对接,负面影响较大。我市老农保参保人群近2万人,因上级一直未出台相关的衔接制度,老农保人群不能及时转入新农保并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市宣传新农保政策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以上情况均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今年总体参保率的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经办能力。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已于6月底正式上线运行,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能力意义重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民、便民、高效、快捷”的服务特点。XX年7月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将实现在业务系统内的进行待遇审批、待遇结算及待遇发放,并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逐步完成业务经办由手工操作向系统化操作的转变。我局将积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系统操作应用的相关学习和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各乡(镇)街道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能熟练且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业务系统为参保人员做好业务经办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做好稽核稽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单单是农保部门的事情,需要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的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XX年的数据采集反映出的问题发现,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稽核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有待提高。建立稽核工作制度,明确稽核人员职责,做到对每份基础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逐一验对,确保稽核稽审工作的规范性、严密性、严肃性,保障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避免重复参保情况的再次出现。

3、加快基金清算,确保补贴到位。为确保每位参保缴费人员的财政补贴及时准确到位,我局集中力量加快对全市XX年度16-59周岁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缴费档次,特殊人群的缴费情况以及46-59周岁参保人员的补缴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清算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核对-XX年实际入库基金总额及参保人个人缴费信息情况。根据业务系统内提取的各项信息和数据,制作XX年度已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明细表与收款收据缴费金额进行逐一核对,准确计算出XX年度参保人员的省级补助和市本级补助收入,做到不错补、漏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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