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可研批复范文(4篇)

项目可研批复范文(精选4篇)

项目可研批复范文 篇1

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普陀区社会福利院修缮工程概算的函》(普民〔20xx〕52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核,该项目已经普发改投〔20xx〕2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普发改投〔20xx〕23号文批准项目总投资。现根据房屋检测结果和消防安全需要,需增加房屋加固工程和消防技术措施等以满足该处房屋作为社会福利院的安全使用要求。故同意对该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

二、该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5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07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95万元,预备费123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2日

项目可研批复范文 篇2

根据我委晋市发改投资发【】533号文及x年7月5日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议精神,结合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修改意见,经审查,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城市科达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址

同意在市区规划南环路北侧、规划山门街南侧,市戒毒所东侧,具体按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九号)所确定的位置新建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

三、建设用地

同意市国土部门晋市国土资规字【】9号批复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亩的意见。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建的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686平方米之内,其中:拘留所用房4661平方米(含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等用房),生活保障及附属用房1025平方米(含餐厅、厨房、浴室等生活保障用房及设备、警卫室等附属设施用房)。工程建设所需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配套设施源均按可研报告确定的方案解决。

五、建设投资

拟建的晋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项目总投资控制在2193万元之内,其中:工程费用1408万元(含室外总图工程)、设备购置费55万元、其它费用568万元(含征地费及其它各种税费)、基本预备费162万元。

六、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中央及省投资解决外(其中中央投资已到位600万元),其余全部由市投资安排解决。

七、关于项目招标内容及核准事宜

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及设备。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核准意见详见晋城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八、建设工期

自批准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九、其他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履行基本建设的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等,依法建设。严格执行50%的建筑节能标准,采用新材料、新产品、确保节能措施的同步实施。

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工作

此复

项目可研批复范文 篇3

各县区经济发展局:

为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投资环境,建立权责一致、富有效率、运转有序的投资体制,现就调整市、县区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批复权限通知如下:

一、凡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淘汰类产业投资项目,市、县区发改部门今后一律停止办理备案、核准、审批批复手续;凡未列入《目录》的投资项目,市、县区发改部门不再办理立项批复手续,由投资主体自行组织实施。

二、凡《目录》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由项目所在的县区发改部门承办所需立项批复手续。其中:1、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由同级发改部门审批立项;2、能化、交通、电力、水利、生态建设等重大项目和跨县区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3、延安中心城区内重大项目,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

三、凡县区、部门争取中省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由市发改委备案、核准、审批或转报的,由县区经发局或项目单位向市发改委申报,予以单项办理;没有明确要求的,市发改委原则上不再受理。

四、凡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估算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含500万元),由项目单位直接报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不再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果项目单位为办理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需要立项批复的,由市发改委予以单项办理。

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有效期均为两年。对应该申报而没有申报立项的,或立项批复时限失效的项目,建议市、县区规划、国土、环保、住建、城管、交通、水务、林业、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发放贷款。

六、立项批复权限调整以后,各县区经发局必须严格按照各类投资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办理立项批复,市发改委将不定期对县区经发局的立项批复文件及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区和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为便于本通知得到落实,涉及需要与市政府和省发改委等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与后续办理项目手续的市直部门的衔接事宜,由市发改委主动汇报、告知和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八、本《通知》在实施过程中,由市发改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2月26日

项目可研批复范文 篇4

市林业和园林局:

送来《关于调整20xx年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内容的函》(江林业园林函〔20xx〕41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市政府相关批示,同意调整20xx年立体绿化项目建设内容。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为:新民桥、新礼桥中间绿化带加设立体绿化、市体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训中心大楼、东华路桥周边等建设立体绿化。

三、其余仍按江发改投资〔20xx〕323号执行。

此复。

20xx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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