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来的《关于人才交流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价费〔20xx〕572号)精神,经研究,现对人才交流服务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人才推荐录聘服务费
1、高级人才:具体收费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
2、中级人才:500元/人
3、初级人才:300元/人
二、协调调出、调入争议
(一)受理费:
1、个人申请:5元/人
2、单位申请:10元/人
(二)协调争议成功
1、个人申请40元/人;
2、单位申请:初级人才70元/人;中级人才120元/人;高级人才:160元/人。
三、收费单位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人才交流服务的其它收费及有关规定仍按桂价费〔20xx〕572号、贵价费〔20xx〕39号执行。
20xx 年7月8日
铅山县天安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铅山县城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江西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赣发改收费字【20xx】554号和铅山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50次常务会议以及铅府办抄字【20xx】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县城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试行)批复如下:
1、停车收费标准为2元/2小时·次,5分钟内免收费,以后每2小时加收2元,收费时段内最高收费为10元。
2、收费时段为每天7:30—21:30,其余时间免收停车费。
3、请你公司在试运期间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此标准试运行结束后,再确定正式收费标准。
4、你公司接文后,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此文试行期为1年,有效期自20xx年3月1日—20xx年2月28日止。
特此批复
20xx年1月12日
济南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供电营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济电营[20xx]235号)收悉。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规范供电经营收费,完善供电服务,现就你公司供电营业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前,应向用户事先告知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乱收费。对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活动期间的保电,应免收发电车租赁费。
二、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带电作业接(卡)火工程费每次7400元。
(二)发电车租赁费
1、额定发电容量为300—400KW的收费标准=台班费2700元+300元/小时;空载备用运行时收费标准=台班费2700元+100元/小时;冷备时只收取台班费2700元(一个台班为8小时);
2、额定发电容量为600KW的收费标准=台班费5700元+600元/小时;空载备用运行时收费标准=台班费5700元+200元/小时;冷备时只收取台班费5700元(一个台班为8小时)。
(三)电缆沟占用费在租赁期内按照单根电缆30万元/千米收取。
(四)箱变租赁
三、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项收费标准要在营业场所公示。对不向用户公示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或乱收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上述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原济价格字[20xx]182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