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批复(3篇)

外资企业设立批复(通用3篇)

外资企业设立批复 篇1

台胞先生:

你关于设立外资企业“莆田市X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你在涵江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具体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莆田市光泰商贸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福建省X区赤港涵港东号。

三、公司投资总额为100万元,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以外汇出资,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限如期缴清。

四、公司经营范围:家庭用品、厨房用品、卫浴用品、化妆品、医护用品器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进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五、公司经营年限:20xx年。

六、同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七、核准公司投资者于20xx年9月5日签订的公司《章程》。

请据此批复向市商务局领取批准证书,并在领取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20xx年9月13日

外资企业设立批复 篇2

(香港)有限公司:

你(下称投资者)报来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 “(惠州)织造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同意公司投资者于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签订的公司章程。

二、公司投资总额3000万港元,其中设备资金1000万港元,厂房装修资金500万港元,流动资金1500万港元;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全部以现汇投入。认缴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起二年内缴足。

三、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经营各类鞋及半成品、靴、鞋材、鞋楦、皮制饰品及制鞋刀模。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年产量为各类鞋、靴及半成品30万双,其他产品30吨。

四、公司设董事会,由三人组成。

五、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起。法定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南旋工业中心。

请公司凭此批复按国家规定办理批准证书、工商注册及海关、税务、外管、保险、银行、消防、环保、劳动管理等相关手续。

此复。

20xx年一月二十六日

外资企业设立批复 篇3

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成立外资企业宿迁富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我区投资设立外资企业宿迁富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经营地址: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水杉大道1号。

三、经营范围:计算机管理及维护、软件设计与数据处理及维护。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万美元,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你单位接文后,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规定,将设立公司的有关材料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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