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物资采购合同范本4篇

  乙方收到甲方产品验收合格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确认发票无误后5周内,付清全款。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简单物资采购合同,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

  买 方:x有限公司 卖 方:x 合同编号:x 签订地点:x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总则

  1.x(以下简称买方)和x(以下简称卖方)就买方新建的x项目 x 供货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资料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运输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附件经过双方签字后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之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组成

  本订货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3.1合同正文;

  3.2x等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3设备制造、安装节点控制图。

  5.本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规格、技术要求、验收等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6.本合同设备的缺项、漏项均由卖方承担。本合同设备需符合x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 。 按期交货保证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价含设计费、设备费、设备安指导装费、调试费、全额增值税费、设备安装监检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开车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

  3.本合同价格为最终交货价。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2.合同价款按下列比例和条件支付: 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1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合同总价 30 %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所有设备交付验收完毕后,若卖方延迟交货的保函履约期顺延),买方接到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3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2进度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设备主要材料采购至卖方制作现场后,书面通知买方实地查看,经买方初步查验无误(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设备交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到达买方施工现场后,经买方初步验收(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4设备性能考核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以及按期交货奖励金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在买方装置投产后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增值税发票,同时退还卖方的履约保函。 2.5设备质保金

  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四、交货与完工条件

  1.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

  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分两次交货:第一批应于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到达买方

  3.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将基础条件图等资料返给设计院。技术资料交付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交付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

  4.收货、收件人:x

  收货地点:x

  五、标准、检验和试验

  1.设备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进行。

  2.买方在卖方加工制造过程中进行不定期中间检验。设备发运前卖方应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买方进行出厂前检验,买方将视具体情况到卖方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应在设备运输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批物资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型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买方作好准备工作。

  3.买方在参加出厂前检验和试车时不负责签署任何文件,但可对上述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做出修改或解释,以保证设备的质量。

  六、性能考核、最终验收及服务

  1.其性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性能考核应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技术指标。

  3.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一旦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派遣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和维修的服务工作。如果买方认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所做的相关工作和服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派遣服务人员。

  4.卖方应购买本款项下卖方服务人员一切保险。买方对卖方服务人员在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伤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产品是使用优质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全新的,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投用后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损坏,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部件质保期自维修之日起顺延。 2.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买方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卖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更换,并只收成本费。

  3.如果发现设备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技术协议规定不符,或设备在合同保证期内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组织x省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检验单位和专家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结论向卖方进行索赔。

  八、违约责任

  1.卖方交付的设备,如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买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如卖方不按合同附件制造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返还不符合合同要求设备的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给买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4.买方如对工期有变更要求,应提前1个月通知卖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扣除按期交货奖励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并从延迟交付开始,每延迟1个日历天,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给买方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5.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延迟完工超过2个月,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所有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给买方,并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赔偿。 6.合同附表中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制作节点,买方可随时派员现场督查、监造,如与设备的制造节点不符,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带来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九、分包与外购

  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设备/部件外的厂家进行分包。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

  3.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十、变更和中断

  1.由于国家政策或其他重大原因,买、卖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必

  2.本合同所有条款,买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3.不可抗力参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买方保留其提供给卖方的所有资料、图纸和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买方提出要求时这些项目均应由卖方全部归还给买方。

  2.当设备是根据买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设备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都为买方的知识产权。 3.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中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双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现有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 5.双方的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20x年。

  十二、索 赔

  1.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买方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进行赔偿:

  1.1.同意买方退货,所退货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卖方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检验费、仓储、及监管保护所退设备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1.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2周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从后续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另行向卖方主张权利。

  3.因卖方设计、制造质量原因造成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连续使用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界定和损失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诉 讼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公司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买方三份,卖方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二、产品的交货地点为温州黎明工业区49号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后,支付总货款的80%给乙方,余款约在9月20日前付清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保修和服务保障(详见附件2: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 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6、乙方对所购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七、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高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温州北英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三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交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合法的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下称“本合同”)。

  二、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

  三、交货地点: 。

  四、设备验收标准和方式:

  1.验收标准: (根据标的物及其相关要求填写)

  A.产品数量需与实际数量相符。

  B.灯光效果需达到甲方标准。

  2.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在 7 天内更换. 3.乙方未按规定期限 7 天内更换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 元违约金.

  五、付款方式:

  1. 乙方随货向甲方提供正式收据

  2.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100%,即 6819 元。

  六、售后服务:

  1.自甲乙双方验收之日起,对产品本身质量实行 壹年保修。甲方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需在7天内给予维修完毕,并提供备用硬件设施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2.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 7 天内给予维修完毕,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3.乙方需在产品验收安装完成后对甲方进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4.保修期外甲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与乙方签定维护合同方式得到支持,维修后质量应与产品验收标准相同。实际发生费用按每次维护实际费用结算。

  七、违约责任:

  1. 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完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 100 元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3、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 1000 违约金。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修改协议,所签协议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物资采购合同四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一、采购意向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拟采用SAP订单方式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根据甲方SAP订单为甲方供货。

  单价及其合同总金额已包括产品包装费、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点的费用;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包括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甲方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包括售后服务、市场价格涨幅、因甲方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或产品数量、规格带来的损失等各类风险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 年3 月1 日至20x 年12 月31 日。

  三、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产品质量应完全符合甲方图纸和技术要求。

  四、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甲方将盖章确认后的图纸和技术资料提供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图纸和技术资料后7日内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乙方未提出任何疑问,则视为接受甲方图纸和技术要求并予以充分理解;如对图纸和技术要求理解有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变更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4、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为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复印留存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对产品质保期为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 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更换通知后日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产品的更换。

  六、货物的交付

  1、乙方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所在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甲方发货情况(订单号、品名、数量),给甲方必要的接货准备时间。

  2、货到现场验收,乙方应提供出厂合格证、3C或安全认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书,在乙方提供上述材料前,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标准,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造成产品损伤;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不回收

  八、产品验收

  1、甲方应于收到货物之日起7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入库后向乙方发出产品验收合格通知书;若发现不符合约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2、需在产品安装使用之后才能进行检验的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尺寸、技术参数等),如不符合甲方质量技术要求,甲方应在产品安装使用后7日内通知乙方,但此期限最长不超过乙方的质保期。

  九、付款

  1、乙方收到甲方产品验收合格通知书后5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确认发票无误后5周内,付清全款。

  2、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十、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应甲方之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

  十一、合同的解除

  1、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变更交货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应在接到甲方检验不合格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不合格产品运走,并在运走后5日内负责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逾期不将不合格产品运走,从第六日起,甲方按产品重量1元/公斤收取保管费;超过10日,视为乙方放弃对该产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对该产品进行任何处理。

  (2)、乙方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0.1 %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0.5 %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赔偿甲方损失 。

  (4)、乙方不能交付产品的,应按合同总额的 5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外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系甲方为其定作人定作产品之需要而采购的商品,因乙方之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包含甲方对其定作人承担的违约赔偿。

  十三、合同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生产之需要,变更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图纸、技术要求或变更产品的数量、规格要求。

  2、发生变更要求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应充分考虑由于甲方可能的变更要求所带来的损失风险,并保证自身具有承受该项风险的能力。

  十四、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E-MAIL等方式传递。

  2、双方通讯地址(包括电话、传真、E-MAIL)以本合同中明示的为准;

  3、双方按上述方式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和要求,视为已送达对方,作为变更和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4、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3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六、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履行地为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补充等事宜,以双方书面文件为准。

  十八、SAP订单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如SAP订单内容与本合同内容冲突,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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