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厂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工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提高工厂文化,提高员工素质及修养,发扬主人翁的精神,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踏踏实实工作,上下紧密配合,团结合作,特制定本守则。凡本工厂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遵守地方政府的政策法令和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三条: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从事机器设备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或者上级的要求指示),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公司依情节严重性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擅自涂抹、毁坏生产工具/设备,若因此而造成生产工具/设备损坏而影响生产,视情节严重,处于一定的经济赔偿,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另外,不得私自拿取公司任何
物品和设备。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无薪开除(扣除所有工资及补贴)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吸毒、打架及有伤风气的行为。
第七条: 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毒品和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第八条:严禁在车间、仓库、老化房及生产区域范围内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次,若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第九条:准时上下班,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礼貌待人。
第十条:服从命令听指挥,要服从工厂的工作调配,工厂因生产、工作需要,全体员工要坚决服从安排,不得任意怠工。
第十一条:上班时间不得喧哗、闲谈、吃零食、干私活,不准玩手机、接电话,非公事不得外出。
第十二条: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餐。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特殊情况必需得向主管上级汇报方可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带外人进入生产车间,屡次不改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四条:要注意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加强环保意识,美化绿化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等。
第十五条:要讲团结,不准拉帮结派,不做损害工厂利益的事,不准与上级顶撞,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态度要端正,不准散播对工厂的声誉上、经营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损害或非真实性的谣传。经劝告,无悔改者,视情节严重性,做开除处理。
第十六条:要严守工厂机密,不准泄露工厂有关生产、技术、销售、财务、人事等有关秘密,违者要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十七条:下班要关闭电源、电灯、关好门窗,锁好各类工作柜,用水后要关好水龙头。
第二章 考勤
第一条:本工厂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8:30~21:30 (一般晚上加班时间,必要时依情况而定)
第二条:每晚超过23:30任何员工不得出入工厂,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车间主管同意之后放行。否则外出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其后果自负。
第三条:上下班员工必须亲自打上下班签到卡、严禁代打,如有发现没有打卡并有上班者必须在当天向车间主管陈述原因,补签并注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1、委托他人打卡者、代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发现当日将以双方旷工处理。
2、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者经车间主管核准后,可以申请为请假处理。
第四条:迟到、早退者,一经发现每次扣人民币10元,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第五条:上班时间严禁离岗,违者一次罚款10元,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第五条: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含计件工资在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扣除所有工资及补贴。
第六条:员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形式提前办理手续,(需有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批方可生效)特殊情况也应电话或委托他人证实申请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第七条: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情节严重者当矿工处理。
请假条具体规定: 1、事假: 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不可续假。(特殊情况另作处理) 2、病假: 员工因为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息者可请病假。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长假必须提供病假证明) 3、工伤假:员工工伤,经车间主管提出证明确实不能出勤者可请工伤假,否则不报销医疗费用。一次性请工伤假不得超过五天。可续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干部员工的综合素质,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促进公司的双文明建设,力争创办一流企业,特制定本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自觉规范自身日常行为,积极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2、正确处理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公司利益为重,爱厂如家,廉洁奉公。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坚决不做有损公司的事情,不接受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馈赠、贿赂、吃请或向其挪借钱物等,不贪污、侵吞、盗窃、损坏、挪用、损坏及丢失公司财物。
3、自觉维护公司领导和部门主管的权威,绝对服从公司领导、科(室)、车间、班组的统一安排和调配,执行各级主管就其主管范围内所发布的一切指令,不得阳奉阴违,应表里不一,敷衍塞责,消极怠工。
4、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奋有为的干劲,爱岗敬业的执着,尽职尽责,高效快捷地完成本职工作及公司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5、自觉执行公司考勤签到及请假制度。上下班按时签到,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委托他人代替签到;有事必须写请假条,部门经理签字逐级批准交考勤员后,方可离厂,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6、注重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讲求职业道德,注重社会公德,加强个人修养,切戒不良嗜好,禁止在公司内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嫖娼活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乱泼污水、乱倒饭菜,自觉维持工作场地、宿舍、厕所和公司的整体 清洁卫生,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
7、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从对自身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出发,从自身做起,认真做好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工作,杜绝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8、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树立成本意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度电、一分钱、一张纸做起,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成本。
9、公司员工日常言行应诚实、守信、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应和睦相处,倡导精神文明和言行文明。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能力配合,坚决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凡事必须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坚决杜绝寻求不正当途径解决,不得谩骂、吵架和打架斗殴。
10、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始终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委办的事情,力求做到密切配合,协调处理,方便快捷。
11、不得兼职公司以外的职业,不得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胡作非为,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从事其他活动。
12、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3、保守公司商业、财务、贷款融资、经贸、税收、经营业绩等秘密,不做危害公司利益和信誉的事情。
14、爱国、爱家、爱公司、孝敬父母、关爱家属子女和亲友,尊老爱幼,尊敬师长。
15、凡违反以上条款的,按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为了提高员工素质,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定制《工厂员工守则》,对全体员工的行为提出明确的要求,内容如下: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本厂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应依工厂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提前告知主管人员。
4、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5、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6、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7、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本厂任何物品和设备。
8、禁止工作时间内饮酒,禁止酒后操作车间仪器设备。
9、禁止吸食毒品,赌博及其他违法行为。
10、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1、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2、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3、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可向本厂管理人员投诉。